互联网监管将出 定位传统金融补充

好买基金认为,今年3月,央行向第三方支付企业下发了《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和《手机支付业务发展指导意见》的征求意见稿。加之此次的监管指导指导,这意味着央行将第三方支付定位为小微支付,大额支付不是发展方向。

事件:

据证券时报7月29日报道,从相关渠道获悉,7月中旬,央行召集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开会,就尚未出台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进行沟通交流。据接近央行的人士表示,这份文件随时可能会发布。该文件主要分为五个部分,分别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意义、发展原则、监管原则、监管重点以及监管合力。

在对互联网金融发展意义的阐述中,央行对互联网金融的定位为传统金融的补充,强调传统金融是主流。作为补充的互联网金融并没有改变金融风险的本质,因此仍需要加强监管。

好买基金研究中心点评:

按照该文件,互联网金融监管的重点将为互联网支付、P2P网络借贷、众筹、互联网基金销售和互联网保险等五大领域。对互联网金融具体的监管内容大致为,建立互联网金融网站备案制,严格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明确风险提示,建立合格投资者制度,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加强反洗钱,加强及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行业自律和信用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强数据统计工作,加强财税扶持政策,以及加强互联网金融的研究工作等。

在监管自律方面,将依托新成立的互联网金融协会进行。未来要设立互联网金融网站,有可能需要先申请加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才能申请互联网金融网站备案资格。

按照该《指导意见》,互联网支付应该坚持小额、便利的原则。另外,消息显示,在央行召集业内机构讨论的这份《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对规范经营的P2P给予了正面鼓励。明确P2P的经营原则是“个体对个体”,禁止出现资金池业务。

好买基金认为,今年3月,央行向第三方支付企业下发了《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和《手机支付业务发展指导意见》的征求意见稿。央行当时的阐述为:互联网中的网络支付应始终坚持为电子商务发展服务和为社会提供小额、便捷、便民的小微支付服务的宗旨。加之此次的监管指导指导,这意味着央行将第三方支付定位为小微支付,大额支付不是发展方向。

另外,“个体对个体”含义,应该是表明,个体面向大机构的投标将不符合监管方向。仅于个人对个人和个人对小微机构之间的贷款,并且禁止出现资金池,等于限制了第三方支付的总规模在一个小的范围。

综合来看,央行对将互联网金融定位为传统金融的补充,同时可能是考虑到风险,对其发展规模和方向也做了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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