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长春高新股票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公告[2008]38号)的要求,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9年02月28日起,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产品采用“指数收益法”对停牌股票“长春高新”(股票代码:000661)进行估值。
该股票复牌后,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后确定对该股票恢复按市价估值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说明。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1、本公司网址:www.jysa99.com;
2、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666。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基金开放申购期间,投资者的申购金额不保本。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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