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合悦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第1季度报告
2023-04-22 文字大小 【 】 【打印
            
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3年 4月 22日
平安合悦定开债 2023年第 1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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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3年 04月 21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3年 01月 01日起至 03月 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平安合悦定开债
基金主代码 00588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取在封闭期内
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本基金的
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含)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
次日起(含)至 3个月(含)后对应日的前一日止(若该对应日
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本基金自封闭
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进入开放期,本基金每个开放
期最长不超过 1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
公告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 6月 27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744,261,188.03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及谨慎控制组合净值波动率的前提下,本
基金追求基金产品的长期、持续增值,并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
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周期、行业前景预测和发债主体公司研究
的综合运用,主要采取利率策略、信用策略、息差策略等积极投
资策略,在严格控制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以及信用风险的基础
上,深入挖掘价值被低估的固定收益投资品种,构建及调整固定
收益投资组合。本基金将灵活应用组合久期配置策略、类属资产
配置策略、个券选择策略、息差策略、现金头寸管理策略等,在
合理管理并控制组合风险的前提下,获得债券市场的整体回报率
及超额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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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3年 1月 1日-2023年 3月 31日)
1.本期已实现收益 17,736,619.07
2.本期利润 56,614,980.88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51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4,231,079,767.35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300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35% 0.10% 0.98% 0.04% 0.37% 0.06%
过去六个月 -0.32% 0.17% 0.84% 0.07% -1.16% 0.10%
过去一年 2.78% 0.13% 3.69% 0.06% -0.91% 0.07%
过去三年 10.46% 0.10% 10.54% 0.07% -0.08% 0.03%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23.05% 0.09% 24.94% 0.07% -1.89% 0.02%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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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8年 06月 27日正式生效;
2、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
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已完成建仓,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
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3.3 其他指标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其他指标。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苏宁
平安合悦
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2021年 5月
28日
- 11年
苏宁先生,北京大学西方经济学硕士研
究生。曾先后担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固定收益交易员、固定收益研究员
兼基金经理助理。2019年 6月加入平安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固定收益投资
中心投资经理。现担任平安惠诚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元盛超短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享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合悦定期开放债
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元丰中
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安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韵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合韵定期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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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平
安元鑫 12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平安元福短债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
定确认的解聘日期;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
定确认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本报告期内,基金经理苏宁先生因出国探亲,休假期间本基金由唐煜先生代为管理。
4.1.1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注:无。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
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
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
司制定的公平交易相关制度。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未超过该证
券当日成交量的 5%。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3年 1季度,流动性整体合理充裕,资金利率在月末时点波动性有所增加。经济基本面
呈现复苏态势。国债收益率先上后下,信用债收益率整体下行,信用利差压缩。本基金主要配置
中等期限债券品种,根据基本面与资金面的演变,调整久期和杠杆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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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1300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35%,业绩
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0.98%。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 2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低于 200人、基金资产净值低
于 5,000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5,455,340,542.54 99.95
其中:债券 5,455,340,542.54 99.95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611,488.95 0.05
8 其他资产 - -
9 合计 5,457,952,031.49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5.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5.3.1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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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928,689,238.75 21.95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708,453,037.82 16.74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332,711,980.83 7.86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3,818,198,265.97 90.24
10 合计 5,455,340,542.54 128.93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2228017
22邮储银行二
级 01
4,000,000 402,222,819.67 9.51
2 092280080
22光大银行二
级资本债 01A
4,000,000 398,923,287.67 9.43
3 2228003
22兴业银行二
级 01
3,400,000 341,367,638.36 8.07
4 2128025
21建设银行二
级 01
3,000,000 307,618,273.97 7.27
5 019676 22国债 11 3,000,000 304,435,808.22 7.20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国债期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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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国债期货投资。
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国债期货投资。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
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银保监局于 2022年 4月 12日作出青银保监罚决字〔2022〕
11 号处罚决定,由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贷后检查不尽职,发放的经营性贷款流
入房地产,根据相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 20万元。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银保监局于 2022年 4月 12日作出青银保监罚决字〔2022〕
12 号处罚决定,由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中五一路支行贷后检查不尽职,发放的经
营性贷款流入房地产,根据相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 20万元。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5 月 24 日作出银保监罚决字〔2022〕31 号处罚决
定,由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银行理财业务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一、老产品规模在部分时点出现反弹,二、托管机构未及时发现理财产品集中度超标,三、托管
业务违反资产独立性要求,操作管理不到位,根据相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 400万元。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作出银保监罚决字〔2022〕52 号处罚决
定,由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托管机构,存在未及时发现理财产品投资集中度超标情
况;理财托管业务违反资产独立性原则要求,操作管理不到位,依据相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 150
万元。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作出银保监罚决字〔2022〕51 号处罚决
定,由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业务存在老产品规模在部分时点出现反弹违法违规行为,
依据相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 200万元。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作出银保监罚决字〔2022〕50 号处罚决
定,由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一、老产品规模在部分时点出现反弹;
二、未按规定开展理财业务内部审计;三、同业理财产品未持续压降;四、单独使用区间数值展
示业绩比较基准;五、理财托管业务违反资产独立性原则要求,依据相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 45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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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年 9月 9日作出银保监罚决字〔2022〕44号处罚决定,
由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经营贷款“三查”不到位,个人经营贷款制度不审慎,总行
对分支机构管控不力承担管理责任,依据相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 260万元。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年 9月 9日作出银保监罚决字〔2022〕41号处罚决定,
由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承销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依据相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
150万元。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年 2月 16日作出银保监罚决字〔2023〕2号处罚决定,
由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一、小微企业
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二、小微企业贷款资金被挪用于房地产领域;三、小微企业贷款资金被挪
用于银承保证金;四、小微企业贷款资金被挪用于定期存款并滚动办理质押贷款;五、小微企业
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买本行理财产品;六、小微企业贷款统计数据不真实;七、未对集团客户、
法人企业与企业关系人进行统一授信;八、向小微企业贷款客户转嫁抵押登记费;九、向小微企
业贷款客户转嫁抵押评估费;十、向小微企业收取银行承兑汇票敞口额度占用费;十一、中长期
贷款违规重组且贷款分类不实;十二、重大关联交易未经董事会审议;十三、大连小微企业金融
服务中心违规办理业务;十四、信贷档案丢失,贷后管理存在重大漏洞,依据相关规定,对民生
银行总行罚款 667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2.462万元,对民生银行分支机构罚款 2300万元,共计
罚款 897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2.462万元。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2 月 16 日作出银保监罚决字〔2023〕10 号处罚决
定,由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一、公司
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与监管规定不符;二、监管发现问题屡查屡犯或未充分整改;三、向检查组
提供企业出具的虚假证明材料;四、未按规定及时报送案件信息;五、违规发放房地产贷款;六、
贷款审查严重不尽职,违规办理虚假按揭贷款;七、违规发放固定资产贷款;八、违规为地方政
府融资平台提供融资,后期以流动资金贷款承接前期融资;九、信用卡资金违规流入证券公司;
十、违反产业政策为“两高一剩”企业提供融资;十一、小微企业统计数据与事实不符,企业划
型不准确,将大中型企业纳入小微企业统计;十二、小微快贷业务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十三、违
规收取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费用;十四、违规借贷搭售理财产品;十五、精准扶贫小额贷款资金
违规归集使用;十六、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十七、违规发放贷款掩盖风险;十八、违规变相
突破单一法人客户授信额度限制;十九、搭桥贷款业务不合规;二十、流动资金贷款管理违反审
慎经营规则;二十一、固定资产贷款管理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二十二、并购贷款管理违反审慎经
营规则;二十三、个人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二十四、理财业务风险隔离不符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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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二十五、理财业务投资运作不合规;二十六、违规通过理财业务实现不良资产虚假出表;
二十七、违规虚增资本;二十八、面向一般个人客户销售的理财产品资金流向不符合规定,违规
投资权益类资产;二十九、理财产品信息登记不及时,部分产品未登记底层资产;三十、理财业
务统计数据与事实不符;三十一、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余额超过监管比例要求;三
十二、同业投资业务管理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三十三、债券投资业务未准确计量风险,个别债券
风险加权资产计提比例低于监管要求;三十四、串用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掩盖信用风险;三十五、
贴现资金违规回流出票人;三十六、违规向委托贷款借款人收取手续费;三十七、对信用卡业务
异常交易行为监控不力导致频繁套现;三十八、银行集团并表统一授信管理流于形式,依据相关
规定,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 19891.5626万元。其中,建设银行总行 7341.5626万元,分
支机构 12550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于 2023年 2月 2日作出青银罚决字〔2023〕1号处罚决定,由
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1.违反账户管理
规定;2.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3.违反流通人民币管理规定;4.违反
人民币反假有关规定;5.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6.对金融产品作出虚假或者引人误解
的宣传;7.未按规定报送投诉数据,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提出警告并处以罚款 103.3万元。
本基金管理人对上述公司进行了深入的了解和分析,认为该事项有利于公司规范开展业务,
对公司的经营情况暂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我们对上述证券的投资严格执行内部投资决策流程,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其余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0.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其他资产。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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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3,744,261,188.03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
少以“-”填列)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744,261,188.03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管理人持有的本
基金份额
10,364,855.54
报告期期间买入/申购总份

-
报告期期间卖出/赎回总份

-
报告期期末管理人持有的本
基金份额
10,364,855.54
报告期期末持有的本基金份
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28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无
§8 报告期末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占基金总
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总数
发起份额占基金总
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承
诺持有期限
基金管理人固
有资金
10,364,855.54 0.28 10,000,000.00 0.27 3年
基金管理人高
级管理人员
- - - - -
基金经理等人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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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股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10,364,855.54 0.28 10,000,000.00 0.27 3年
§9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
额比例达到
或者超过
20%的时间区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


1
2023/01/01-
-2023/03/31
3,733,891,506.56 - - 3,733,891,506.56 99.72


- - - - - - -
产品特有风险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出现单一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超过 20%的情况。当该基金份额持有
人选择大比例赎回时,可能引发巨额赎回。若发生巨额赎回而本基金没有足够现金时,存在一
定的流动性风险;为应对巨额赎回而进行投资标的变现时,可能存在仓位调整困难,甚至对基
金份额净值造成不利影响。基金经理会对可能出现的巨额赎回情况进行充分准备并做好流动性
管理,但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并被全部确认时,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可能面临赎回款
项被延缓支付的风险,未赎回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可能承担短期内基金资产变现冲击成本对基
金份额净值产生的不利影响。在极端情况下,当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量
赎回本基金时,可能导致在其赎回后本基金资产规模连续六十个工作日低于 5,000万元,基金
还可能面临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情形。
9.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10 备查文件目录
10.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平安合悦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平安合悦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平安合悦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法律意见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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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住所
10.3 查阅方式
(1)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2)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
电话:4008004800(免长途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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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