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招商银行为旗下部分养老目标基金Y类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公告
2023-02-01 文字大小 【 】 【打印
            


  根据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订的销售协议,自2023年2月1日起,本公司增加招商银行为旗下部分养老目标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且本公司不对旗下部分养老目标基金Y类基金份额参加招商银行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含定期定额投资)设折扣限制,具体优惠费率以招商银行的官方公告为准。现将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基金全称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兴全安泰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Y份额 兴全安泰平衡养老三年持有混合FOFY 017672
  注:本公司与招商银行就上述基金的销售建立代销关系,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投等业务的办理规则以相关基金的公告为准。养老目标基金Y类基金份额暂不开放转换业务。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凡申请办理上述基金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遵循招商银行的相关规定。
  2、上述基金的每期扣款(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1元(含申购费),具体办理要求以招商银行的交易细则为准,但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限额。
  3、定期定额申购的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业务相同,详见各相关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更新)。
  4、关于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规则,敬请投资者详细阅读本公司相关公告。
  三、最低申购、赎回、持有份额限制
  1、基金管理人规定上述基金,每个基金账户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1元,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1元。投资者在招商银行办理申购业务时,具体办理要求以招商银行的交易细则为准,但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限额。
  2、基金管理人规定上述基金最低赎回、最低持有份额为0.1份。投资者在招商银行办理赎回业务时,具体办理要求以招商银行的交易细则为准,但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限额。
  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单个基金账户中单只基金份额余额低于上述最低赎回份额,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将账户中该基金全部份额赎回时,不受上述最低赎回份额限制。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某笔赎回申请导致单个基金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上述最低持有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强制赎回。敬请投资者注意赎回份额的设定。
  四、申购费率优惠方式
  自2023年2月1日起,本公司与招商银行就上述基金的销售建立代销关系,投资者通过招商银行申购(包括定期定额申购)上述基金,本公司将不对申购(包括定期定额申购)费率设折扣限制,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具体优惠费率以招商银行的官方公告为准。
  基金费率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上述优惠活动解释权归招商银行所有。
  ●销售机构情况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公司网站:http://www.cmbchina.com/
  *以上机构已取得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证书
  投资者也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678-0099(免长话费)、021-38824536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xqfunds.com/
  通过在线客服直接咨询或转人工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