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景气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26-05-07 文字大小 【 】 【打印
            
景顺长城景气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5月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景顺长城景气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景气驱动混合
基金主代码 02642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6年2月1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景顺长城景气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景顺长城景气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6年5月11日
赎回起始日 2026年5月11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6年5月11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6年5月11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6年5月11日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具体办
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该工作
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
业务),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
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
载明。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不受首次申购
最低金额的限制(具体以基金管理人及各销售机构公告为准)。投资者可多次申
购,除招募说明书或更新招募说明书另有规定外,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
额的数量不设上限,但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
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
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
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拟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养老金客户范围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
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
(1)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2)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
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
社会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
户资产管理计划);
(3)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4)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
(5)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
(6)商业养老金;
(7)团体养老保障产品;
(8)养老理财产品;
(9)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企业年金或其他
养老金客户类型。
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
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申购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 <100万元 0.15%
100万元≤M<500万元 0.12%
M≥500万元 按笔收取,1000元/笔
注:本基金开通转换业务,养老金客户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转换转入至
本基金时,申购补差费享受上述同等折扣优惠。
其他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1.50%
100万元≤M<500万元 1.20%
M≥500万元 按笔收取,1000元/笔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某笔
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
须一同全部赎回。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
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随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归入基金财产比例
7日以内 1.50% 100%
7日(含)-30日 0.75% 100%
30日(含)-90日 0.50% 75%
90日(含)-180日 0.50% 50%
180日(含)-365日 0.25% 25%
365日(含)以上 0 -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相
关公告。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景顺长城景气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最低转出份额为1份(其他销售机构
另有规定高于本公司最低转换限额的,从其规定),最低转入金额不限。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直销或其
他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直销或其他
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
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
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
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申请方式
a、凡申请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基金注册
登记机构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的规定。
b、已开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
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各营业网点或通过网上申购渠道申
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的规定。
3)申购费率
如无另行规定,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
具体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请参见本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
务公告。
4)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
额为1元(具体以直销或各销售机构公告为准),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
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原定期定额投资业
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5)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
a、投资者应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由投资者与直销或其他
销售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
b、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c、如果在约定的扣款日前投资者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请得到成功确
认,则首次扣款日为当月,否则为次月。
6)交易确认
定期定额投资申购份额的计算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T日)
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
构的记录为准。
7)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a、投资者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扣款账户等,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
关凭证到原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
相关规定;
b、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
到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
构相关规定;
c、“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
构相关规定。
7.基金销售机构
7.1场外销售机构
7.1.1直销中心
直销中心包括本公司深圳直销柜台及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直销前置
式自助前台(具体以本公司官网列示为准)。
7.1.2场外非直销机构
序号 销售机构全称 销售机构信息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联系人:宋亚平客户服务电话:95566(全国)网址:www.boc.cn
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30层、32-42层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30层、32-42层法定代表人:方合英电话:010-66637271传真:010-65559215客户服务电话:95558网址:www.citicbank.com/
3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国泰君安大厦法定代表人:朱健联系人:钟伟镇 联系电话:021-38676666传真:021-38670666 服务热线 : 95521 / 4008888666网址:www.gtht.com
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业清扬电话:0755-82943666传真:0755-83734343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1,95565网址:www.newone.com.cn
5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号10层法定代表人:翁振杰联系人:戈文电话:010-84183150客服电话:400-818-8118网址:www.guodu.com
6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法定代表人:王苏望联系人:郑向溢电话:0755-81682517客服电话:95517网址:https://www.sdicsc.com.cn/
7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法定代表人:祁建邦联系人:周鑫电话:0931-4890208客户服务电话:95368网址: http://www.hlzq.com/
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一通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 www.cs.ecitic.com
9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88号 法定代表人:刘正斌联系人:奚博宇电话:027-65799999传真:027-85481900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4008-888-999网址:www.95579.com
10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法定代表人:潘海标传真:0769-22115712客户服务电话:95328网址:www.dgzq.com.cn
11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济南市高新区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融商务中心五区3号楼法定代表人:王洪联系人:张雪雪电话:0531-68881051客户服务电话:95538网址:www.zts.com.cn
12 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子实路1589号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1115号北京银行大楼法定代表人:刘朝东联系人:占文驰电话:0791-88250812客户服务电话: 956080网址:www.gszq.com
13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法定代表人:肖海峰 联系人:赵如意 联系电话:0532-85725062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sd.citics.com
14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法定代表人:窦长宏 联系人:梁美娜电话:021-60812919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网址:www.citicsf.com
15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法定代表人:李刚联系人:杨淑涵 电话:15809201060 客户服务电话:95325网址:www.kysec.cn
16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5号901室(部位:自编01号)1001室(部位:自编01号)法定代表人:陈可可 联系人:郭杏燕 联系电话:020-88834787客户服务电话:95548网址:www.gzs.com.cn
17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4号2幢1层A2112室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法人:张海文联系人:杨婷婷客服电话:95390官网地址:https://www.crsec.com.cn/
18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东路宁汇大厦A座渤海证券法定代表人:安志勇客服电话:956066网址:https://www.bhzq.com
19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法定代表人:李福春联系人:安岩岩电话:021-20361166客户服务电话:95360网址:www.nesc.cn
7.2场内销售机构
无。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26年5月11日起,基金管理人将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
基金管理人网站、其他销售机构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
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包括公司官方网站和官方移动客户端)申购、
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
自2026年5月11日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转换
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本基金的,享受申购、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
具体费率优惠标准及活动截止时间参见本公司相关业务公告或公司网站。
二、基金转换业务补充说明
1、基金转换业务是指在基金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招募说明书
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同一销售机构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全部或部分转换为本公
司旗下另一基金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
的一种业务模式。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
构代理的本公司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基金。
3、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方的基
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4、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
制,但应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公告。
5、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
的情形适用于该基金基金合同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和巨额赎回的有关
规定。
6、本基金自2026年5月11日起开通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业务
开通情况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各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三、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本公司官网及中国证监会基金
电子披露网站上的《景顺长城景气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
新。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查阅相关文件。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
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
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