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监管部门对多家险企进行窗口指导,下调万能险结算利率和分红险预期利率。结合历史情况,在预定利率下调后保险公司将侧重发展分红险、万能险、投资连结险等具有不保证收益的保险产品,回顾2023年7月31日普通型预定利率由3.5%下调为3.0%后,发展分红险、万能险也成为保险公司的共识。此次监管部门加强对万能险和分红险的监管,主要考虑保险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可能为了产品市场竞争力而采取相对激进的定价手段以提升市场竞争力,从长期角度来看不利于保险公司经营,且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不合理的提升保险消费者对保险产品的预期,而监管的管控有利于保险公司控制和避免利差损风险。
监管动态——人身险企监管评级规范化
3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人身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以下简称《评级办法》),加强人身保险公司机构监管和分类监管,推动人身保险公司高质量发展。《评级办法》主要有以下内容:一是搭建风险综合评估体系,从公司治理、业务经营、资金运用、资产负债管理、偿付能力、其他等六个维度评价,确定公司综合风险等级。二是提高风险识别和预警能力,以定量分析为基础,结合非现场监管掌握的各类信息,对机构风险进行有效识别和预警,实现风险关口前移。三是科学评估风险等级,根据重要性程度量化风险水平,综合风险等级划分为1-5级,数值越大风险越高,处于重组、被接管等状态的公司直接列为 S级。同时,引入动态调整机制,分别设定综合风险水平上调一级和直接认定为5级的情形。《评级办法》的实施,有助于强化分类监管,引导人身保险公司形成特色化发展模式和差异化竞争优势,促进人身保险业高质量发展,增强人身保险业风险防控有效性,提升人身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能力。
3月2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称《办法》)。《办法》包括:一是明确数据安全治理架构,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建立数据安全责任制;二是建立数据分类分级标准,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制定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三是强化数据安全管理,要求银行保险机构按照国家数据安全与发展政策要求;四是健全数据安全技术保护体系,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建立针对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多元异构环境下的数据安全技术保护体系;五是加强个人信息保护,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在处理个人信息时,应按照“明确告知、授权同意”的原则实施;六是完善数据安全风险监测与处置机制,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将数据安全风险纳入本机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七是明确监督管理职责,规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对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保护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办法》为规范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处理活动,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据合理开发利用,稳步提升金融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险企动向——《保险法》草案拟新增条款
据财新披露,正在修订过程中的《保险法》草案中拟新增提出:“若被接管的保险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依法进行保险业务转让的,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对保险合同进行合理变更。”目前来看,《保险法》新增条款还未落地,也没有保险公司变更保险合同的先例,保险产品依然是市场上安全属性相对较高的产品。
考虑到未来可能出现的《保险法》新增条款,保险消费者在选择保险公司时应更加谨慎,选择经营相对平稳的保险公司,保险消费者可参考以下指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监管要求50%以上;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监管要求100%以上;风险评级,监管要求AAA、AA、A、BBB、BB、B为达标;保险业务收入、净利润等代表保险公司经营水平的指标。以下整理部分保险公司异常情况供参考:

从长期趋势来看,中国保险市场趋于成熟,监管趋于前置。从监管近期发布公告的趋势来看,无论是预定利率下调还是“报行合一”,更倾向于将保险公司的风险“扼杀在摇篮中”,从产品设计至销售,各个环节加强监管,倒逼保险公司重新审视自身风险,可以预见,伴随监管要求前置,未来保险公司的自身风险更加可控,保险公司出现问题的概率也会更小。
人身险经营——万能险及分红险利率或将调整
近期,监管部门对多家人身险公司进行窗口指导,要求大部分中小保险公司的万能险结算利率不得超过3.3%,分红险分红水平亦需与此看齐,大型保险公司则设限3.1%。此次调整是监管部门为降低负债端成本,缓解行业“利差损”风险的举措。
2023年7月31日,监管部门正式下调普通型长期人身险预定利率,由3.5%下调至3.0%;2024年1月,监管部门对寿险公司进行窗口指导,各家公司的万能险结算利率不超过4%,2024年6月进一步压降至3.8%,部分规模较大以及风险处置机构需压降至不超过3.5%;2024年3月,监管部门再次下调万能险的结算利率,并对分红险的利率也做出一定限制。频繁下调普通型、分红型、万能型的预定利率/结算利率在利率下行的宏观背景下是相对合理的,保险产品是一类长期金融产品,所保证的利率也是长期的,在低利率环境下保险公司将面对利差损风险而可能导致经营不善甚至破产,无法保证保险产品的安全属性,因此监管部门一降再降预定利率和结算利率更有利于保险公司长期稳健的发展和保险产品发挥安全保障功能的产品特点。
业务创新——中老年商业保险中长期发展展望
3月20日,保险行业协会联合瑞再研究院发布《中国中老年人风险保障研究》专题报告。报告中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底,在保障型人身险产品中,年龄在45岁及以上的被保险人的风险保额占全年龄段的比例不足30%,其中寿险和疾病险占比均为20%左右。中老年群体的有效保单数量占全年龄段总量的比例约为30%;其中,针对中老年人高发风险的寿险和疾病险的占比分别为22%和26%。考虑到4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已达到43%,且该群体面临的疾病、医疗、护理等主要风险的发生概率则将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成倍上升,中老年群体目前的保障程度显著偏低。
对于保险行业而言,目前市场上针对中老年群体的保障型产品总体有限,且多数保障型产品因中老年群体保障风险较高而出现保费高昂甚至保费倒挂情况,对于中老年群体而言性价比不高,保险公司需要积极创新,持续增加中老年人专属保险产品供给。保险行业协会基于与保险公司的交流与反馈,总结中老年保险产品创新总体集中在三大方向,一是将风险保障与储蓄需求相结合的保险产品,二是具有适老化服务属性的保险产品,三是针对特定风险或特定群体需求的保险产品。与此同时,个人需要意识到未来存在的潜在风险及其变化趋势,需要在人生的财务积累阶段开始为其家庭的风险保障与储蓄需求进行统筹规划,以提升家庭的全面保障,更稳妥地应对老龄化相关风险。
海外资讯——2023年香港保险业临时统计数字
3月8日,香港保监局发布2023年香港保险业临时统计数据。期内毛保费总额达到$5,497亿,较2022年下跌1.1%。
2023年长期有效业务的保费收入总额为$4,824亿(下跌1.8%),主要包括个人人寿及??(非投资相连)业务,其保费收入为$4,234亿(上升2.6%);个人人寿及??(投资相连)业务,其保费收入为$236亿(下跌16.8%);以及退休计划业务,其供款为$293亿(下跌34.3%),主要受到2022年有关退休计划业务的个别交易所影响。同时,给付保单持有人的申索和利益总金额为$3,324亿(上升11.6%)。
长期业务(不包括退休计划业务)的新造保单保费为$1,810亿(上升34.2%),由新造保单保费为$1,694亿(上升41.8%)的个人人寿及??(非投资相连)业务,以及新造保单保费为$112亿(下跌25.1%)的个人人寿及??(投资相连)业务组成。保险公司共发出约30,000份合资格延期年金保单,涉及保费$19亿,占个人业务总额1.1%。
继第三季按季向下调整32.9%后,内地访客的新造业务保费在第四季进一步减少18.9%至$121亿。就2023年整体而言,来自内地访客的保费为$590亿,占个人业务总额32.6%。这些保单中约97%非趸交,终身寿险、危疾及医疗保险分别占已发出保单份额的55%、34%和4%。。
本月好买观点
保险市场观点:3月,监管部门对多家险企进行窗口指导,下调万能险结算利率和分红险预期利率。结合历史情况,在预定利率下调后保险公司将侧重发展分红险、万能险、投资连结险等具有不保证收益的保险产品,回顾2023年7月31日普通型预定利率由3.5%下调为3.0%后,发展分红险、万能险也成为保险公司的共识。此次监管部门加强对万能险和分红险的监管,主要考虑保险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可能为了产品市场竞争力而采取相对激进的定价手段以提升市场竞争力,从长期角度来看不利于保险公司经营,且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不合理的提升保险消费者对保险产品的预期,而监管的管控有利于保险公司控制和避免利差损风险。
风险提示:投资有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相关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人请详阅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