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18-10-09 文字大小 【 】 【打印
            


鹏华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2018年10月9日



一、重要提示
鹏华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630号文准予核准注册,于2013年3月8日成立并正式运作。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提议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已于2018年7月23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鹏华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自该日起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本基金从2018年8月8日起进入清算期,由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鹏华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鹏华国企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00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3月8日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最后运作日(2018年8月7日)基金份额总额 26,569,304.55份
最后运作日(2018年8月7日)基金份额净值 1.1477元


2、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对国有企业债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使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得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作为债券型基金,本基金重点关注未来宏观经济形势及利率变化趋势。因此,对宏观经济形势及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尤其是利率政策的研判将成为投资决策的基本依据,为资产配置提供前瞻性指导。本基金将在对未来宏观经济形势及利率变动趋势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对固定收益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和现金资产的配置比例进行动态调整。
(2)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将主要采取久期策略,同时辅之以收益率曲线策略、收益率利差策略、息差策略、债券选择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在适度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严格的利差分析和对利率曲线变动趋势的判断,提高资金流动性和收益率水平,力争取得超越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3)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股票投资以精选个股为主。发挥基金管理人专业研究团队的研究能力,考察上市公司所属行业发展前景、行业地位、竞争优势、盈利能力、成长性、估值水平等多种因素,精选流动性好、成长性高、估值水平低的股票进行投资。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总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其预期的收益与风险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具有中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品种。


三、基金运作情况
1、基金基本情况
鹏华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630号《关于核准鹏华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鹏华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2013年3月8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总额为1,006,342,186.21份。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自2013年3月8日至2018年8月7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约定正常运作。
2、清算原因
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中“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6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承接的;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4、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提议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已于2018年7月23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鹏华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自该日起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3、清算起始日
本基金从2018年8月8日起进入清算期,清算期间为2018年8月8日至2018年8月24日。
4、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四、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经审计)
会计主体:鹏华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8年8月7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最后运作日
2018年8月7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30,973,388.39
结算备付金 -
存出保证金 15,612.51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14,967.13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31,003,968.0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最后运作日
2018年8月7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432,652.15
应付管理人报酬 3,572.95
应付托管费 1,190.98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1,831.61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71,302.08
负债合计 510,549.77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26,569,304.55
未分配利润 3,924,113.71
所有者权益合计 30,493,418.2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1,003,968.03

注:报告截止日2018年8月7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净值1.1477元,基金份额总额26,569,304.55份。
五、清算情况
在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清算费用
按照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规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本基金清算期间的律师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并支付。
2、资产处置情况
(1) 备付金、保证金、应收款和其他资产处置情况
序号 项目 运作终止日账面价值 清算金额 清算期期末账面价值
1 存出保证金 15,612.51 - 15,612.51
2 应收利息(注) 14,967.13 - 25,308.96

注:应收利息不含应收债券利息、应收资产证券化利息和应收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
(2) 金融资产处置情况
注:截至运作终止日末本基金未持有金融资产。
3、负债清偿情况
序号 项目 运作终止日金额 清算期变动金额(账面价值减少以“-”填列) 清算期期末金额
1 应付赎回款 432,652.15 -432,652.15 -
2 应付管理人报酬 3,572.95 - 3,572.95
3 应付托管费 1,190.98 - 1,190.98
4 应付交易费用 1,831.61 -1,831.61 -
5 其他负债(注) 71,302.08 -51,302.08 20,000

注:其他负债减少为支付信息披露费45,000.00元以及冲销预提审计费6,302.08元。
4、清算期的清算损益情况
项目 2018年8月8日
至2018年8月24日
一、收入 10,341.83
1.利息收入 10,341.83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0,341.83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损失以"-"填列)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填列) -
二、费用 -268.08
1.管理人报酬 -
2.托管费 -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其他费用(注) -268.0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0,609.91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总额(净亏损以"-"号填列) 10,609.91

注:清算期支付7、8月份银行间账户维护费6000.00元,并产生汇划费34.00元,冲销预提审计费6,302.08元,则清算期产生其他费用-268.08元。
5、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18年8月7日基金净资产 30,493,418.26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10,609.91
加:应付利润结转实收基金金额 -
减:净赎回金额(含费用) 173,301.91
二、2018年8月24日基金净资产 30,330,726.26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清算期结束日次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于清算划款日的应收利息余额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垫付资金及其孳生的利息将于清算期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6、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备查文件目录
(1)鹏华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资产负债表及审计报告;
(2)关于《鹏华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鹏华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