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如意宝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剩余财产分配公告
2021-10-29 文字大小 【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嘉实如意宝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基金管理人在履行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后,可以终止本基金并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清算,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基金合同生效后,开放期期满时,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的;
2、基金合同生效后,开放期期满时,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
3、基金合同生效后,开放期期满时,基金前10大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总数超过基金总份额90%的。
嘉实如意宝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嘉实如意宝定期债券”)在第八个开放期期满时,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我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备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本基金最后运作日2021年9月30日。
本基金管理人于2021年9月29日发布了《关于嘉实如意宝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及基金合同终止的公告》,本基金自2021年10月8日起进入清算程序,清算期间为自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0月22日止。本基金管理人于2021年10月28日发布了《嘉实如意宝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和《嘉实如意宝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据此,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2021年10月28日终止。
根据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清算报告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35,724,219.20元,其中本基金A/B类份额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30,874,808.66元,本基金C类份额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4,849,410.54元,将分别按各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够获得的分配金额最小为0.01元。上述资金将于2021年10月29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具体款项到账时间以各销售机构为准。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