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景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到期报告
2016-11-24 文字大小 【 】 【打印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2016年11月23日
报告公告日:2016年11月24日






一、重要提示
大成景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177号《关于核准大成景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大成景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于2013年11月19日成立并正式运作,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存续期限为3年,基金合同到期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后3年对日的前一日,即2016年11月18日。基金合同到期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在不召开本基金持有人大会的情况下,将本基金转换为大成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大成债券基金”)。景祥A和景祥B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在基金合同到期日赎回景祥A和景祥B份额或默认到期后自动转换为大成债券基金C类份额。本基金于2016年10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发布了《关于大成景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周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公告》;并于10月19日发布了第一次提示性公告,10月20日发布了第二次提示性公告,11月9日发布了《关于大成景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景祥A份额、景祥B份额开放赎回业务的公告》,11月17日发布了《关于大成景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到期处理方案的公告》,11月24日发布了《关于大成景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周期届满基金份额转换结果的公告》。
本基金自2016年11月19日起进入清算期,于2016年11月23日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对本报告中财务资料进行复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报告中财务资料进行审计。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大成景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大成景祥分级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44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11月19日
基金管理人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510,067,774.73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3年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大成景祥分级债A 大成景祥分级债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357 000358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165,954,508.03份 500,316,999.99份


2、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满足景祥A份额持有人获取稳健收益的需求和满足景祥B份额持有人在承担适当风险的基础上获取更多收益需求。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研究和投资管理优势,在分析和判断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的基础上,在资产配置、类属配置、个券选择和交易策略层面实施积极管理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基金组合风险和收益的最优配比。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从基金资产整体运作来看,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低风险基金产品,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下属分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大成景祥分级债A 大成景祥分级债B
景祥A份额将表现出较低风险、稳健收益的明显特征,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要低于普通的债券型基金份额。 景祥B份额表现出高风险、高收益的显著特征,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要高于普通的债券型基金份额。



三、财务会计报表
1. 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会计主体:大成景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6 年11月 18 日(基金合同到期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期末余额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期末余额
资 产: 负 债:
银行存款 2,150,400,674.45 短期借款 - 
结算备付金 456,384.15 交易性金融负债 - 
存出保证金 23,287.66 衍生金融负债 -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938,622.3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其中:股票投资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债券投资 10,938,622.38 应付赎回款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179,765.93
基金投资 -  应付托管费 224,291.30
衍生金融资产 -  应付销售服务费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付交易费用 18,518.96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付税费 - 
应收利息 570,684.14 应付利息 - 
应收股利 -  应付利润 - 
应收申购款 -  其他负债 101,140.00
其他资产 -  负债合计 1,523,716.19
所有者权益:
资产总计 2,162,389,652.78 实收基金 1,510,067,774.73
未分配利润 650,798,161.86
所有者权益合计 2,160,865,936.5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162,389,652.78



2.利润表(已经审计)
会计主体:大成景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1月18日(基金合同到期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1月18日(基金合同到期日)
一、收入 78,153,108.14
1.利息收入 87,559,046.7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849,100.60
债券利息收入 82,673,404.46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4,036,541.69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7,489,571.86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27,489,571.8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6,895,510.47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减:二、费用 19,215,125.87
1.管理人报酬 6,842,481.93
2.托管费 3,421,240.98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80,232.19
5.利息支出 8,417,434.39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8,417,434.39
6.其他费用 453,736.3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58,937,982.27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8,937,982.27



四、基金财产分配
根据《大成景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存续期限为3年,基金合同到期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后3年对日的前一日,即2016年11月18日。基金合同到期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在不召开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况下,将本基金转换为大成债券基金。景祥A和景祥B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在基金合同到期日赎回景祥A和景祥B份额或默认到期后自动转换为大成债券基金C类份额。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为本基金合同到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即2016年11月21日。
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及自基金合同到期日(不含)至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含)期间产生的收益和日后清算费用进行核算,全部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处置情况
(1)合同终止日银行存款为人民币2,150,400,674.45元。
(2)合同终止日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456,384.15元。
(3)合同终止日结算保证金为人民币23,287.66元。
(4)合同终止日应收利息为人民币570,684.14 元。
(5)合同终止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人民币为10,938,622.38元,为本基金持有的下述未变现债券资产:
交易场所 债券名称 债券代码 合同到期日估值价格(元) 数量 合同到期日市值(元) 停牌时间
上交所 电气转债 113008 114.43 19,110 2,186,757.30 2016-8-31
深交所 汽模转债 128011 139.02 62,954 8,751,865.08 2016-9-13

注:停牌券复牌后卖出所得以现金形式按转换基准日(11月21日)持有景祥B份额比例分配给相应持有人。
2、负债清偿情况
(1)合同终止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1,179,765.93元。
(2)合同终止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224,291.30元。
(3)合同终止日应付交易费用为人民币18,518.96元。
(4)合同终止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101,140.00元,其中1,840.00元为截至合同终止日应付的银行汇划费,90,000.00元为预提审计费,9,300元为预提上清所、中债登账户维护费,将于合同到期日后进行支付。
3、合同到期期间损益情况
合同到期期间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一、期间收益
存款利息收入(注1) 129,088.77
期间收入小计① 129,088.77
二、清算费用
银行手续费(注2) 800.00
清算费用小计② 800.00
三、期间净收益①-② 128,288.77

注1:存款利息收入是自2016年11月19日至2016年11月21日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结算备付金、保证金利息。
注2:预估的基金清算期间银行汇划费。

4、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财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A类份额 B类份额
一、合同到期日2016年11月18日基金净资产 1,186,414,613.85 974,451,322.74
减:确认赎回金额 1,027,221,333.08 958,775,730.65
赎回后基金净资产(注1) 159,720,356.26 15,148,516.60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注2) 117,175.39 11,113.38

二、转换基准日2016年11月21日基金净资产 159,837,531.65 15,159,629.98
其中:已变现资产(注3) 159,837,531.65 3,744,454.76
未变现资产 -  11,415,175.22

注1:根据《关于大成景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景祥A 份额、景祥B份额开放赎回业务的公告》,本基金在基金合同到期日的已变现基金资产优先满足景祥A份额持有人的赎回款支付或份额转换,基金管理人对所有景祥A份额的有效赎回申请及份额转换按约定收益率全部确认。景祥B份额的赎回申请以“已变现基金资产总额减去归属于景祥A 份额的基金资产”为限进行确认。
注2:根据《关于大成景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周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公告》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自基金合同到期日(不含)至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含)期间产生的收益归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扣除合同到期日后预估的银行划款手续费,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份额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分配,并于转换基准日转换为大成债券C 类份额。
注3:2016年11月21日景祥A份额基金净资产全部为已变现资产,将转换成大成债券C类份额;景祥B份额基金净资产中3,744,454.76为已变现资产,将转换为大成债券C份额,未变现资产11,415,175.22将于资产变现后,以现金形式按转换基准日持有景祥B份额比例分配给相应持有人。

由于在合同到期日后收回的银行存款利息、支付的银行划款手续费等均为合理估计金额,如有差异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备查文件目录
(1)《大成景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1月18日(基金合同到期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大成景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住所。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