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安新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26-09-24 文字大小 【小 中 大】 【打印】
            
国联安新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四日
§1 重要提示
国联安新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国联安新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356号文)注册,由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国联安新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发售,基金合同于2014年3月4日生效。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2,113,157,153.99份
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并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6年8月10日表决通
过了《关于终止国联安新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自
2026 年8月11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于2026年
8 月11日成立。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由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
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通力律
师事务所组成。其中,基金管理人的授权代表为仲晓峰、丁瑶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为
郭为之、晏光宇;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为费泽旭、骆文
慧;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为陆奇、狄家璐。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国联安新精选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041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年 3月4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2026年8
月10日)基金份额总额
39,475,456.92 份
投资目标
通过投资财务稳健、业绩良好、管理规范的公司,力争为
投资者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根据宏观经济发展趋势、政策面因
素、金融市场的利率变动和市场情绪,综合运用定性和定
量的方法,对股票、债券和现金类资产的预期收益风险及
相对投资价值进行评估,确定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及现
金类资产等资产类别的分配比例。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
前提下,形成大类资产的配置方案。在股票投资上本基金
主要根据上市公司获利能力、资本成本、增长能力以及股
价的估值水平来进行个股选择。同时,适度把握宏观经济
情况进行资产配置。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85%+上证国债指数×1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主动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
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通常预期风险与预期
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
金。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基金运作情况概述
国联安新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国联安新精选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356号文)注册,由国联安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基金合同》发售,基
金合同于2014年3月4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首次设
立募集规模为2,113,157,153.99份基金份额。2014年3月4日至2026年8月10日期间,本
基金按基金合同正常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并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6年8月10日表决通
过了《关于终止国联安新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自
2026年8月11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4财务报表
4.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联安新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6年8月10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负债:
货币资金43,245,213.69短期借款
结算备付金222,679.84交易性金融负债
存出保证金2,773.04衍生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资产3,610,019.25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其中:股票投资506,965.00应付清算款
基金投资应付赎回款313,060.30
债券投资3,103,054.25应付管理人报酬16,882.6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应付托管费2,813.78
贵金属投资应付销售服务费0.55
其他投资应付投资顾问费
衍生金融资产应交税费332,093.4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付利润
债权投资(若有)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中:债券投资(债权)其他负债85.6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债权)负债合计: 664,936.38
其他投资(债权)净资产:
其他债权投资(若有)实收基金39,475,456.9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若有)其他综合收益(若有)
应收清算款未分配利润6,940,731.86
应收股利净资产合计: 46,416,188.78
应收申购款439.34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资产
资产合计: 47,081,125.16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47,081,125.16
注:本报告期的基金财务会计报告经审计,注册会计师签字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
§5基金财产分配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于2026年8月11日进入清算期。
本基金的清算财务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解释以及《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
定》和其他相关规定编制的。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
性质所致,本清算财务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自2026年8月11日至2026年9月4日止的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
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5.1 资产处置情况
5.1.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货币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3,245,213.69元,其中银行存款本金余
额为人民币43,229,345.29 元,应计利息余额为人民币15,868.40元。
清算期间银行存款流入人民币3,894,559.41元,清算期间银行存款流出人民币
374,562.43 元,于清算结束日银行存款本金余额为人民币46,749,342.27元。
清算期间计提银行存款利息人民币10,782.93元,于清算结束日银行存款应计利息余额
为人民币26,651.33元。
5.1.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本金余额为人民币222,608.70元,清算期间结算备
付金账户净流出人民币0.00元,于清算结束日结算备付金本金余额为人民币222,608.70元。
最后运作日应计结算备付金利息余额为人民币71.14元,清算期间计提结算备付金利息
人民币54.00元,于清算结束日应计结算备付金利息余额为人民币125.14元。
5.1.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本金余额为人民币2,771.36元,清算期间存出保证
金账户净流出人民币2,771.36元,于清算结束日存出保证金本金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最后运作日应计存出保证金利息余额为人民币1.68元,清算期间计提存出保证金利息
人民币0.44元,于清算结束日应计存出保证金利息余额为人民币2.12元。
5.1.4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股票投资余额为人民币506,965.00元,所有股票投资于清算期
间已处置变现,于清算结束日股票投资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5.1.5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债券投资余额为人民币3,103,054.25元。所有债券投资于清算
期间已处置变现,于清算结束日债券投资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5.1.6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申购款余额为人民币439.34元,清算期间已全部结转,于
清算结束日应收申购款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5.2 负债清偿情况
5.2.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16,882.67元,清算期间已支付,于清
算结束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5.2.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2,813.78元,清算期间已支付,于清算结
束日应付托管费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5.2.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含应付转出款)余额为人民币313,060.30元,清
算期间已全部支付,于清算结束日应付赎回款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5.2.4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0.55元,清算期间已支付,于清算结
束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5.2.5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85.63元,其中应付交易费用为人民币45.29
元,应付赎回费为人民币40.34元,清算期间均已支付,于清算结束日应付交易费用和应付
赎回费余额均为人民币0.00元。
5.2.6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交税费余额为人民币332,093.45元,清算期间已支付、结转,
于清算结束日应交税费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5.3 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6年8月11日(基金清算起始日)至2026
年9月4日(基金清算结束日)止期间
一、资产处置损益
323,473.89
1.利息收入
10,837.3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0,837.37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15,404.18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98,800.51
债券投资收益
16,603.67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34,873.43
4.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332,105.77
二、清算费用
17.62
1.税金及附加
1.62
2.其他费用
16.00
三、清算净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5.4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323,456.27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26年8月10日基金净资产
46,416,188.78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323,456.27
加:因清算期间确认的交易份额产生的净值变动-40,915.49
二、清算结束日2026年9月4日基金净资产
46,698,729.56
注: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总额为39,475,456.92份,于清算期间确认的赎回申请份额
为12,582.93 份,转出申请份额为22,687.24份,申购申请份额为472.16份,转入申请份额为
0.00 份。截至清算结束日基金份额总额为39,440,658.91份。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截止至清算结束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46,698,729.56元。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
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
份额比例进行分配。本基金清算费用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律师费、审计费等由国
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担。
清算结束日2026年9月4日至预估清算款划出日(2026年9月30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
产生的利息亦属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截至清算结束日2026年9月4日前一日止的应收利
息共计人民币26,321.90元,基金管理人预估的自2026年9月4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止
期间的应收利息人民币12,258.27元,已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垫付并已于2026年9月4
日划入托管账户,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截至清算结束日2026年9月4日止,经基金管理人以及基金托管人确认,本基金托管账
户银行存款余额共计人民币46,749,342.27元,其中人民币300,000.00元系包含基金管理人
代垫的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的应收银行存款利息、应收保证金利息、应收备付金利息、备
付金和保证金合计数。
5.5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6备查文件
6.1 备查文件目录
1、国联安新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关于《国联安新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6.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6.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国联安新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6 年 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