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折算方案的公告
2019-10-28 文字大小 【 】 【打印
            
根据《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后,每个折算基准日,基金管理人将对聚盈A和聚盈B份额进行基金份额折算。现将折算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聚盈A的基金份额折算
1、折算基准日
聚盈A份额折算基准日为其赎回开放日的下一工作日。
本次折算基准日为2019年11月11日。
2、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聚盈A基金份额。
3、折算方式
折算基准日日终,聚盈A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0元,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聚盈A的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进行相应增减。
聚盈A的折算比例=折算基准日折算前聚盈A份额净值/1.0000
聚盈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聚盈A的份额数×聚盈A的折算比例
用于计算折算比例的基金份额净值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第9位,聚盈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计算的结果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在折算基准日实施基金份额折算时,折算前聚盈A份额净值、聚盈A的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聚盈B的基金份额折算
1、折算基准日
每个运作周期终止日(正常情况下该日为聚盈B的开放日,T日)的前2个工作日(T-2日)。
本次折算基准日为2019年11月6日。
2、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聚盈B基金份额。
3、折算方式
折算基准日日终,聚盈B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0元,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聚盈B的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进行相应增减。
聚盈B的折算比例=折算基准日折算前聚盈B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0
聚盈B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聚盈B的份额数×聚盈B的折算比例
用于计算折算比例的基金份额净值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第9位,聚盈B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计算的结果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在折算基准日实施基金份额折算时,折算前聚盈B的基金份额净值、聚盈B的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请: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efunds.com.cn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电话:4008818088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邮箱:service@efunds.com.cn
四、风险提示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要求,公募产品不得进行份额分级,应在《资管新规》规定的过渡期结束前进行整改规范,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相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任一聚盈B开放日的申购赎回确认完成后,聚盈B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时,经管理人与托管人协商后,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开放聚盈A的申购并终止《基金合同》”,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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