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年度报告(现变更为“财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摘要
2016-03-26 文字大小 【 】 【打印
            
基金管理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6年03月26日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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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3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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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目录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 7
2.5 其他相关资料 ................................................................................................................................. 7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7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7
3.2 基金净值表现 ................................................................................................................................. 8
§4 管理人报告 .......................................................................................................................................... 12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12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4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4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 2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23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23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24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24
§5 托管人报告 .......................................................................................................................................... 25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25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25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26
§6 审计报告 ................................................................................................................................................ 26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26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26
§7 年度财务报表 ........................................................................................................................................ 27
7.1 资产负债表 ................................................................................................................................... 27
7.2 利润表 ........................................................................................................................................... 29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 30
7.4 报表附注 ....................................................................................................................................... 32
§8 投资组合报告 ...................................................................................................................................... 59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9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59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 59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59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59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60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0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61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61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61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61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61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61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62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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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63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63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63
§11 重大事件揭示 ...................................................................................................................................... 64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64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64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64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64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64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64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65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66
§12 备查文件目录 ...................................................................................................................................... 70
12.1 备查文件目录 .............................................................................................................................. 70
12.2 存放地点 ..................................................................................................................................... 70
12.3 查阅方式 .....................................................................................................................................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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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
场内简称
-
基金主代码
000497
交易代码
-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本基金分级运作期内,纯债A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3个月开放一次(纯债A第八次开放时,只开放赎回,不开放申购),纯债B封闭运作,且不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01月17日
基金管理人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1,530,336.78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A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B
下属分级基金的场内简称
-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498
000499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6,530,336.78份
65,000,000.00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追求本金安全、保持资产流动性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持续稳定地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组合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增长、通货膨胀、利率走势和货币政策四个方面的分析和预测,确定经济变量的变动对不同券种收益率、信用趋势和风险的潜在影响。在封闭期内,主要以久期匹配、精选个券、适度分散、买入持有等为基本投资策略,获取长期、稳定的收益;辅以杠杆操作,资产支持证券等其他资产的投资为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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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投资策略,力争为投资者获取超额收益。分级运作期结束后,将更加注重组合的流动性,将在分析和判断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市场利率走势、信用利差状况和债券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基础上,自上而下确定大类债券资产配置和信用债券类属配置,动态调整组合久期和信用债券的结构,依然坚持自下而上精选个券的策略,在获取持有期收益的基础上,优化组合的流动性。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较低的基金品种,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经过基金份额分级后,纯债A具有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纯债B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
下属两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纯债A具有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
纯债B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黄惠
蒋松云
联系电话
021-20537888
010-66105799
电子邮箱
service@ctfund.com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9888
95588
传真
021-20537999
010-66105798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41楼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邮政编码
200120
100140
法定代表人
阮琪
姜建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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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ct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办公地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市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注册登记机构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41楼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A
2015年
2014年01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2,430,186.64
13,457,622.86
本期利润
12,430,186.64
13,457,622.86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4812
0.1284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47.82%
12.73%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4.87%
5.33%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5年末
2014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140,507.86
567,846.69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085
0.0113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6,670,844.64
50,813,675.41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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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8
1.011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15年末
2014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10.46%
5.33%
3.1.4 期间数据和指标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B
2015年
2014年01月17日-2014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本期利润
-1,573,212.86
4,935,000.52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242
0.0759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1.91%
7.03%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2.36%
19.70%
3.1.5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5年末
2014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22,269,279.83
10,704,659.04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3426
0.1647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87,396,509.47
77,821,409.91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345
1.197
3.1.6 累计期末指标
2015年末
2014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34.50%
19.70%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4)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1月17日,因此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只列示从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的数据。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A)
份额净值增长
份额净值增长
业绩比较基准
业绩比较基准
①-③
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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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①
率标准差②
收益率③
收益率标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1.06%
0.04%
1.81%
0.08%
-0.75%
-0.04%
过去六个月
2.22%
0.04%
2.95%
0.07%
-0.73%
-0.03%
过去一年
4.87%
0.04%
4.19%
0.08%
0.68%
-0.04%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2014年01月17日-2015年12月31日)
10.46%
0.04%
10.81%
0.10%
-0.35%
-0.06%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阶段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B)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2.20%
0.08%
1.81%
0.08%
0.39%
0.00%
过去六个月
6.83%
0.10%
2.95%
0.07%
3.88%
0.03%
过去一年
12.36%
0.18%
4.19%
0.08%
8.17%
0.10%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2014年01月17日-2015年12月31日)
34.50%
0.29%
10.81%
0.10%
23.69%
0.19%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A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4年1月17日-2015年12月31日)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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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纯债分级债券A 业绩比较基准
2014-01-17 2014-05-02 2014-08-07 2014-11-19 2015-03-05 2015-06-11 2015-09-21 2015-12-31
10%
9%
8%
7%
6%
5%
4%
3%
2%
1%
0%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1月17日;
(2)在本基金的分级运作期内,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资产占基金资产:≥80%,但在本基金A份额的每
个开放日的前后各10个工作日内不受前述投资组合比例的限制;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
权证、可转换债券等,也不参与一级市场的新股、可转债券申购或增发新股;本基金在分级运作期
内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受限制,但在纯债A份额的
每个开放日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它金融
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本基金的建仓期为2014年1月17日至2014年7月17
日,截至建仓期末和本报告期末,基金的资产配置符合基金契约的相关要求。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B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4年1月17日-2015年12月31日)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B 业绩比较基准
2014-01-17 2014-05-02 2014-08-07 2014-11-19 2015-03-05 2015-06-11 2015-09-21 2015-12-31
40%
35%
30%
25%
20%
15%
10%
5%
0%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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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1月17日;
(2)在本基金的分级运作期内,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资产占基金资产:≥80%,但在本基金A份额的每
个开放日的前后各10个工作日内不受前述投资组合比例的限制;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
权证、可转换债券等,也不参与一级市场的新股、可转债券申购或增发新股;本基金在分级运作期
内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受限制,但在纯债A份额的
每个开放日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它金融
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本基金的建仓期为2014年1月17日至2014年7月17
日,截至建仓期末和本报告期末,基金的资产配置符合基金契约的相关要求。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A 业绩比较基准
2014年2015年
6%
5.5%
5%
4.5%
4%
3.5%
3%
2.5%
2%
1.5%
1%
0.5%
0%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1月17日,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
行折算;
(2)在本基金的分级运作期内,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资产占基金资产:≥80%,但在本基金A份额的每
个开放日的前后各10个工作日内不受前述投资组合比例的限制;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
权证、可转换债券等,也不参与一级市场的新股、可转债券申购或增发新股;本基金在分级运作期
内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受限制,但在纯债A份额的
每个开放日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它金融
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本基金的建仓期为2014年1月17日至2014年7月17
日,截至建仓期末和本报告期末,基金的资产配置符合基金契约的相关要求。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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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纯债分级债券B 业绩比较基准
2014年2015年
18%
16%
14%
12%
10%
8%
6%
4%
2%
0%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1月17日,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
行折算;
(2)在本基金的分级运作期内,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资产占基金资产:≥80%,但在本基金A份额的每
个开放日的前后各10个工作日内不受前述投资组合比例的限制;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
权证、可转换债券等,也不参与一级市场的新股、可转债券申购或增发新股;本基金在分级运作期
内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受限制,但在纯债A份额的
每个开放日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它金融
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本基金的建仓期为2014年1月17日至2014年7月17
日,截至建仓期末和本报告期末,基金的资产配置符合基金契约的相关要求。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1月17日,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进
行过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6月,由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实业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财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为第一大股东,出资比例40%。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上海,经营范
围为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财通基金始终秉承"持有人利益至上"的核心价值观,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优质的
资产管理服务。在公募业务方面,公司坚持以客户利益为出发点设计产品,逐步建立起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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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各种投资标的、各种风险收益特征的产品线,获得一定市场口碑;公司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作为重要发展战略之一,形成玉泉系列、富春系列、永安系列等多个子品牌,产品具有追求绝对收益、标的丰富、方案灵活等特点,为机构客户、高端个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理财选择。 公司现有员工138人,管理人员和主要业务骨干的证券、基金从业平均年限在10年以上。通过提供多维度、人性化的客户服务,财通基金始终与持有人保持信息透明;通过建立完备的风险控制体系,财通基金最大限度地保证客户的利益。公司将以专业的投资能力、规范的公司治理、诚信至上的服务、力求创新的精神为广大投资者创造价值。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邵骏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监
2014年01月17日
2015年8月31日
10年
厦门大学硕士,曾任职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发行承销经理、投资经理等职务,具备丰富的研究与投资经验。2013年8月加入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就职于固定收益部,任部门总监、基金经理。
张亦博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5年08月27日
_
6年
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风险管理学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历任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所研究员,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总部债券研究员、债券投资经理助理,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固定收益投资经理。 2015年8月加入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1)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其"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解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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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3)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认真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以价值投资为理念,致力于建设合理的组织架构和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营造公平交易的执行环境。公司通过严格的内控制度和授权体系,确保投资、研究、交易等各个环节的独立性。公司将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相隔离,实行集中交易,并建立了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在场内、场外各类交易中,各投资组合都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同时,公司逐步建立健全公司各投资组合均可参考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在此平台上共享研究成果,并对各组合提供无倾向性支持;在公用备选库的基础上,各投资组合经理根据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和关联交易限制等,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进而根据投资授权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在确保投资组合间信息隔离、权限明晰的基础上,形成信息公开、资源共享的公平投资管理环境。 公司建立了专门的公平交易制度,并在交易系统中适当启用公平交易模块,保证公平交易的严格执行。对异常交易的监控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等环节,特殊情况会经过严格的报告和审批程序,会定期针对旗下所有组合的交易记录进行了交易时机和价差的专项统计分析,以排查异常交易。 本公司现行公平交易制度主要内容附录如下: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关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业务管理,保证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管理制度制订。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组合包括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社保组合、企业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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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等。 第四条 公司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严禁直接或者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第五条 本制度以保证公司旗下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之间不存在利益输送并得到公平对待,以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基本原则而制订。 第六条 本制度规范的范围包括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第七条 公司应合理设置各类资产管理业务之间以及各类资产管理业务内部的组织结构,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确保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第八条 公司应建立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同时,应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第九条 公司研究员负责各行业上市公司的调研及研究报告的撰写,采用客观的研究方法,任何投资分析和建议均应有充分的事实和数据支持,避免主观臆断,严禁利用内幕信息作为投资依据。 公司内部建立信息公开、资源共享的公平投资管理环境。内部研究报告由行业研究员上传公司研究平台,各投资组合经理可以在同一时间接收到同样的研究信息及个股评估,对自身管理的组合做出适当的投资决定,不存在个别组合获得信息落后或不全面的情况。 第十条 公司建立健全公司适用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制定明确的备选库建立、维护程序。在全公司适用股票、债券备选库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和关联交易限制等,按需要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投资组合经理在此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 第十一条 公司执行健全的投资授权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 第十二条 公司建立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制度,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持仓和交易等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应相互隔离。 第十三条 公司建立系统的交易方法,即投资组合经理应根据投资组合的投资风格和投资策略,制定客观、完整的交易决策规则,并按照这些规则进行交易决策,以保证各投资组合交易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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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公司要求投资组合经理承诺并落实严格遵守基金合同、特定资产管理合同及公司有关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审慎勤勉,充分发挥专业判断能力,不受他人干预,在授权范围内独立行使投资决策权,维护公平的投资管理环境,维护所管理投资组合的合法利益,并按照规则进行交易决策,以保证各投资组合交易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坚持投资者利益优先的原则。 第十五条 集中交易部与投资、研究部门严格实行物理隔离,以充分保障集中交易部的独立性与保密性,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同时建立和完善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第十六条 投资交易系统支持公平交易功能,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买卖同一证券的交易分配原则为"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 第十七条 严格控制同一投资组合或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在同一交易日内进行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交易行为。确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等原因需要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相关投资组合经理需要事先提供决策依据,填写《特殊交易需求申请审批表》,并存档备查。但完全按照有关指数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投资组合可以不受此规定的限制。 第十八条 所有投资对象的投资指令必须经由集中交易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审核分配至交易员执行。进行投资指令分配的人员必须保证投资指令得到公平对待,应保证不同投资组合在同一时点就同一投资对象下达的相同方向的投资指令分配给同一交易员完成。 第十九条 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公司在投资交易系统设置强制公平交易模式,系统遇到该类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投资组合发出同向买卖指令情形时,会自动提示交易员进入公平交易模式。该模式下,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资组合的指令有效价格范围内,系统能最大限度保证参加公平交易的各投资组合所买入或卖出投资对象的价格接近。各投资组合参加公平交易委托数量按照各投资组合中尚未执行指令部分的委托数量占公平交易委托总量的比例进行分配。各投资组合指令在无交易员人为干预的情况下,各自在交易所完成交易指令。 第二十条 公司要求同一投资组合经理对其名下管理的各投资组合进行绝对公平交易执行。即同一投资组合经理如需下达同一只投资对象的买卖交易指令时,其所管理投资组合的所有有关指令必须在15分钟内批量下达,且指令价格必须相同,但数量可以按投资组合的规模而有所不同。确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等需要而无法进行绝对公平交易执行的,相关投资组合经理需要事先提供决策依据,填写《特殊交易需求申请审批表》,并存档备查。
第二十一条 公司要求不同投资组合经理对其名下管理的各投资组合进行相对公平交易执行。即不同的投资组合经理基于平等的信息知晓权和所管理投资组合的个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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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分别独立做出对某一投资对象的投资决策,故下达指令的时间、限价都会有所不同。但由于是共同享有同一信息来源,不同投资组合经理在同一天就同一投资对象下达的买卖交易指令应为同向交易,限价范围比较接近但可以不同,指令的数量也可按组合的规模而有所不同。 第二十二条 投资组合经理不得为了影响股票交易价格在交易日14:50-15:00 间下达交易所投资指令,如因为申购、赎回或合规控制的要求需在交易日14:50-15:00 间下达交易所投资指令,投资经理必须使用录音电话通知集中交易部相关情况,并于当日收盘后及时提交书面情况说明,由集中交易部、监察稽核部和投资相关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 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应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公司在获配额度确定后,严格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进行分配,申购价格相同的投资组合则根据投资指令的数量按比例进行分配。集中交易部必须严格独立接收各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在申购结果产生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人泄露各投资指令的内容,包括指令价格与数量等要素。 第二十四条 对于各投资组合以独立账户名义进行申购的交易,申购获配的证券数量由投资交易系统接收各类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发送的数据进行分配。 第二十五条 对于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参与公平交易程序的交易指令,按照公司已建立的相应控制制度和流程执行。 第二十六条 为确保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获得公平对待,确保投资管理和交易管理业务的合法合规和公平诚信,公司建立异常交易的监控和报告制度。 第二十七条 根据监管机关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主要的异常交易类型包括:涉嫌内幕交易的投资交易行为、涉嫌市场操纵的投资交易行为、涉嫌利益输送的投资交易行为等。 (一) 涉嫌内幕交易的投资交易行为是指根据能够影响股价和投资者投资行为的重大非公开信息进行投资的行为; (二) 涉嫌市场操纵的投资交易行为是指公司管理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致使证券交易价格发生异常或形成虚拟的价格水平,或者致使证券交易量发生异常或形成虚拟的交易量水平。其主要的类型包括: 1、连续交易操纵。即公司管理的投资组合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进行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证券交易量的行为; 2、约定交易操纵。即公司管理的投资组合相互串通,或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证券交易量的行为;
3、虚假申报操纵。即公司管理的投资组合进行不以成交为目的的频繁申报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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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误导其他投资者,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交易量的行为; 4、特定时间价格操纵。即公司管理的投资组合在计算相关证券的参考价格或结算价格或参考价值的特定时间,通过拉抬、打压或锁定手段,操纵相关证券的参考价格或结算价格或参考价值的行为; 5、尾市交易操纵。即公司管理的投资组合在即将收市时,通过拉抬、打压或锁定手段,操纵证券收市价格的行为。 (三) 涉嫌利益输送的投资交易行为是指公司管理的同一投资组合的同向与反向交易、不同投资组合的同向与反向交易等存在利益输送和不符合公平交易原则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 涉嫌内幕交易的投资交易行为的界定标准主要为: (一) 投资组合经理或者研究人员获得的是涉及上市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证券的市场价格和投资者行为有重大影响的而又尚未公开的信息; (二) 投资组合经理的投资行为主要依据该信息,无其他充足、深入的研究支持。 第二十九条 连续交易操纵的界定标准主要为: (一) 公司管理的单个投资组合或多个投资组合在同一个交易日内就同一证券大笔下单、连续下单或者密集下单(如多个组合同时下单),造成证券交易价格波动达到一定幅度; (二) 公司管理的单个投资组合或多个投资组合进行巨额交易量的申报,且申报价格明显偏离申报时的成交价格达到一定幅度; (三) 公司管理的单个投资组合或多个投资组合在一段时期内进行大量且连续的交易,造成证券交易价格发生明显波动达到一定幅度; (四) 公司管理的单个投资组合或多个投资组合在可进行T+0 交易的市场中在同一价位或者相近价位大量或者频繁进行回转交易; (五) 公司管理的单个投资组合或多个投资组合在大宗交易中进行涉嫌虚假申报或其他扰乱市场秩序的申报; (六) 公司管理的单个投资组合或多个投资组合在银行间债券交易等议价交易中的成交价格明显偏离同期市场平均成交价格。 第三十条 约定交易操纵的界定标准主要为:公司管理的投资组合之间互为对手方。 第三十一条 虚假申报操纵的界定标准主要为:公司管理的投资组合在一个交易日内频繁申报或撤销申报,以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其他投资者的投资行为。 频繁申报和撤销申报,是指某投资组合在同一交易日内,在同一证券的有效竞价范围内,按照同一买卖方向,连续、交替进行三次以上的申报和撤销申报。
第三十二条 特定时间价格操纵和尾市价格操纵的界定标准主要为:在计算相关证券的参考价格或结算价格或参考价值的特定时间,如证券交易所收市前的十分钟时间,公司管理的投资组合以高于市价的价格发出买入申报致使证券交易价格发生异常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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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以低于市价的价格发出卖出申报致使证券交易价格发生异常下跌,或者通过发出买入或者卖出申报致使证券交易价格发生异常波动。 第三十三条 涉嫌利益输送的投资交易行为的界定标准主要为: (一) 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存在以对方为交易对手的交易,或者在银行间债券交易市场等议价市场上通过第三方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二) 公司同一投资组合经理所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同一交易日内存在就同一证券的无合理理由的反向交易行为。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界定的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异常交易行为具体包括: (一) 各交易所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公司可能参与的异常交易行为: 1、可能对证券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披露前,大量买入或者卖出相关证券; 2、公司管理的投资组合之间大量或者频繁进行互为对手方的交易; 3、两个或两个以上固定的或涉嫌关联的证券账户之间大量或者频繁进行互为对手方的交易; 4、大笔申报、连续申报或者密集申报,以影响证券交易价格; 5、频繁申报或频繁撤销申报,以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其他投资者的投资行为; 6、在同一价位或者相近价位大量或者频繁进行回转交易; 7、大量或者频繁进行高买低卖交易; 8、进行与自身公开发布的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相背离的证券交易; 9、在大宗交易中进行虚假或其他扰乱市场秩序的申报; 10、其他经交易所或托管银行电话、书面提示的交易异常行为。 (二)银行间询价交易包括的异常交易行为: 1、交易对手异常:指交易对手超出交易对手库范围、与信用级别较低的交易对手进行大额交易、与丙类账户进行交易; 2、交易价格异常:指回购利率异常和现券交易价格异常。回购利率异常指回购利率偏离同期公允回购利率(可参考中债登网站提供的回购利率数据)30bp 以上,现券交易价格异常指根据交易价格推算出的收益率偏离同期公允收益率(根据影子定价标准确定)30bp 以上(一年期以上债券为50bp); 3、同日反向交易:指当天买卖同一债券品种且价格相同(或造成亏损)的交易、当天进行利率相同(或造成亏损)的正逆回购交易等。 (三)其他涉嫌进行利益输送的交易行为: 1、关联交易行为; 2、投资于禁止或者限制的投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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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受限或禁止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 4、采用可能显著影响市价的交易方式; 5、可能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交易; 6、与投资组合的投资风格或公司内部的投资分析明显不符的交易行为。 (四)公司规定的其他异常交易行为。 第三十五条 异常交易监控体系包括事前监控、事中监控、事后监控三个环节。 第三十六条 事前监控是指在投资交易系统中进行风险监控参数设置及风险监控参数调整,此项工作由风险管理部负责。 第三十七条 在新投资组合成立并开始运作前,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资产管理合同、公司规章制度及公司相关决定,风险管理部应及时编制《风险控制参数设置表》,经督察长批准后进行设置。 第三十八条 《风险控制参数设置表》应包括政策性指标、契约性指标、内部监控指标三个方面。政策性指标、契约性指标必须与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和各类资产管理合同的相关规定严格一致。非因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和资产管理合同发生调整和变化,风险管理部部不得接受任何关于取消、放宽政策性指标、契约性指标的要求。对于内部监控指标,公司规章制度已明确规定放开监控、放宽监控程序的,风险管理部应在严格审核程序完整性、有效性的前提下执行放开、放宽监控的操作。 第三十九条 风险管理部应对日常交易中系统自动触发的限制性投资交易行为予以监控和报告。 第四十条 事中监控是指投资交易过程中对异常交易的实时监控,包括指令时间、价格、数量等方面。集中交易部负有对系统无法识别和限制的异常交易进行监控和报告的职责。 第四十一条 事后监控包括公平交易分析、交易情况稽核两项内容,分别由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负责。 第四十二条 集中交易部在收到下述情形之一的投资指令时启动异常交易识别流程和报告制度。启动异常交易识别流程后,涉及异常交易的投资指令暂停执行: (一)交易所投资指令当日累计数量已达到所投资股票当日成交量的50%的; (二) 交易所投资指令下达时间距离收市10 分钟以内的; (三) 短时间内针对同一证券频繁下达指令或者频繁撤销指令的; (四) 同一投资组合经理投资某一证券,对其管理的投资风格相似的各投资组合下达投资指令时,存在不合理时间或价格差异; (五) 议价交易的交易对手方为公司股东、投资组合托管人或其重大利益关联方、议价交易对手库以外的交易对象;
(六) 参与开盘集合竞价时,投资指令价格偏离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格5%(含)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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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的; (七) 其他可能影响到公平交易或可能发生利益输送的。 第四十三条 涉及异常交易的投资指令,由集中交易部要求指令下达人填写《特殊交易需求申请审批表》,指令下达人做出合理性解释,经由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并报集中交易部、风险管理部备案。审核流程中任一人员认为有必要的,应当要求其他相关人员提供意见。 第四十四条 风险管理部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的申购方案和分配过程进行审核和监控,保证分配结果符合公平交易原则的要求。 第四十五条 风险管理部应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对投资组合与交易对手之间议价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性进行审查。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应对交易价格异常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 第四十六条 风险管理部对不同投资组合,尤其是同一位投资组合经理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监控,同时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应对异常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 第四十七条 风险管理部应对其他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对于异常交易发生前后不同投资组合买卖该异常交易证券的情况进行分析。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应对异常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 第四十八条 公司建立有效的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制度,并健全相关业务记录,确保投资交易公平性的可稽核性。 第四十九条 投资交易行为稽核工作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 投资交易系统风险控制参数的健全性、完整性、有效性; (二) 投资指令、指令分配、交易执行的合法合规性; (三) 公平交易分析工作及相关专项报告的合法合规性。 第五十条 监察稽核部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稽核工作应反映在季度监察稽核项目表中以及相关专项稽核报告中。 第五十一条 督察长负责对整个投资交易业务领域事前、事中、事后的监控情况实施检查和监督。 第五十二条 在监控过程中集中交易部、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一旦发现异常交易,应立即向公司督察长、分管副总经理及总经理报告,并及时采取相关的控制和改进措施。 第五十三条 经报告的异常交易行为,由监察稽核部负责进行专项稽核。监察稽核部应查明该事项的发生过程、发生原因、责任人、处理建议,形成报告后报送督察长、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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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条 风险管理部负责交易价差分析。交易价差是指不同投资组合在相同的时间段内同买或者同卖一只股票时两者买卖均价存在差异。 第五十五条 交易价差分析应遵循如下原则: (一) 分别计算各个投资组合同期、同方向交易的某只股票的交易均价,然后比较各自均价差异,再将发生的所有差异进行汇总分析; (二) 模拟计算各投资组合之间溢价金额大小,分析利益输送的可能性。 第五十六条 风险管理部建立分析交易价差的信息系统,应对不同投资组合和不同类别投资组合之间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尤其是对于那些与其他投资组合收益率存在明显差异的投资组合重点进行交易价差分析。 第五十七条 风险管理部应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内(如日内、3 日内、5 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由投资组合经理、督察长、总经理签署后,妥善保存分析报告备查。如果在上述分析期间内,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同向交易价差出现异常情况,应重新核查公司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针对潜在问题完善公平交易制度,并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监察稽核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对此做专项说明。 第五十八条 在各投资组合的定期报告中,至少应披露以下事项: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对异常交易行为做专项说明,其中,如果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应说明该类交易的次数及原因。 在投资组合的年度报告中,还应披露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并在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中,对当年度同向交易价差做专项分析。 第五十九条 公司应参考交易所和托管银行的提示进行信息披露。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未发现组合间存在违背公平交易原则的行为或异常交易行为。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原则上禁止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投资组合及短期国债回购交易除外)或同一投资组合在同一交易日内进行反向交易。如果因应对大额赎回等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反向交易的,则需经公司领导严格审批并留痕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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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投资组合为主动型基金。本报告期内,本投资组合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主动型投资组合未发生过同日反向交易(短期国债回购交易除外)的情况,也未发生影响市场价格的临近日同向或反向交易。 经过事前制度约束、事中严密监控,以及事后的统计排查,本报告期内各笔交易的市场成交比例、成交均价等交易结果数据表明,本期内基金运作未对市场产生有违公允性的影响,亦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净值总体保持增长。在杠杆运用上全年组合的平均杠杆水平在40%以内。在久期策略上,组合始终保持相对适中的久期水平,既保证了组合的进攻性,同时在市场调整期间,也可以及时降低久期,保证净值回撤幅度在可控范围之内。本基金整体贯彻了年初制定的稳健的投资策略。在券种选择方面,以2012年-2014年发行的企业债为主,同时配置了一部分交易所公司债,这一部分资产在2015年取得了较好的投资回报。同时根据对宏观经济前景的判断、资金价格水平、期限利差等因素进行判断,择机投资了长久期的利率债,为组合贡献了一定的资本利得回报。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财通纯债分级债券A单位净值为1.008元,报告期内净值增长率为4.87%;财通纯债分级债券B的单位净值为1.345元,报告期内净值增长率为12.3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4.19%。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经济持续下行,电力耗煤跌幅持续扩大,工业生产仍无起色。大宗商品价格继续大幅下滑,大宗商品价格探底对2016年经济带来较大的影响,经济仍面临一定的通缩风险。人民币加入SDR后持续贬值,资金流出压力加大,央行通过公开市场操作、设定利率走廊上限等工具来稳定流动性预期,货币宽松格局未改变。同时,为配合供给侧改革,预计政策依然宽松,积极的财政政策将加大力度,货币政策更加灵活适度,资金面整体宽松,双松政策组合将对冲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对经济的冲击,提高企业应对经济冲击的能力。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整体宏观条件下,中国经济正处于转型阶段,经济仍将低位平稳运行,央行或将保持货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继续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维持市场流动性松紧适度,货币市场利率低位稳定。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全面深入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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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监察稽核各项工作。公司监察稽核部门在权限范围内,对公司各部门执行公司内控制度及各项规章制度情况进行监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与相关制度等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进行监督稽核、评价、报告和建议。通过各项合规管理措施以及实时监控、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等方法,对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销售、基金运营、客户服务和信息披露等进行了重点监控与稽核,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同时定期向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出具监察稽核报告。公司重视对员工的合规培训,开展了多次培训活动,加强对员工行为的管理,增强员工合规意识。公司还通过网站、邮件等多种形式进行了投资者教育工作。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整体运作合法合规,有效保障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充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委员会并制定估值委员会制度。 估值委员会成员由总经理、督察长、基金投资部、专户投资部、固定收益部、研究部、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基金清算部等部门负责人、基金清算部相关业务人员、涉及的相关基金经理或投资经理或实际履行前述部门相当职责的部门负责人或人员组成。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有会计核算经验、行业分析经验、金融工具应用等丰富的证券投资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和专业能力,且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基金经理如果认为某证券有更能准确反应其公允价值的估值方法,可以向估值委员会申请对其进行专项评估。新的证券价格需经估值委员会和托管行同意后才能采纳,否则不改变用来进行证券估值的初始价格。 估值委员会职责:根据相关估值原则研究相关估值政策和估值模型,拟定公司的估值政策、估值方法和估值程序,确保公司各基金产品净值计算的公允性,以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基金管理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9月签订了《基金估值核算业务外包协议》,截至报告期末,基金管理人未对旗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及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估值业务实行外包。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1、本基金分级运作期内,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如下:
(1)本基金在分级运作期内,本基金不进行收益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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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本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本基金转换为不分级的开放式债券型基金后,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如下: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二分之一;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要求,结合本基金运作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有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况出现。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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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安永华明(2016)审字第60951782_B06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引言段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财务报表,包括2015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和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利润表及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基金管理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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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基金管理人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审计意见段
我们认为,上述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郭杭翔、蒋燕华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上海市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16年3月24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4,811,958.12
7,681,575.14
结算备付金
773,923.37
1,033,768.08
存出保证金
10,352.92
16,583.43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105,592,938.00
155,642,47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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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股票投资


基金投资


债券投资
105,592,938.00
145,642,478.5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10,000,000.00
贵金属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应收证券清算款


应收利息
7.4.7.5
2,304,519.86
4,514,059.81
应收股利


应收申购款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资产
7.4.7.6


资产总计
113,493,692.27
168,888,464.9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9,000,000.00
40,0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应付赎回款


应付管理人报酬
43,982.68
54,624.53
应付托管费
17,593.09
21,849.82
应付销售服务费
2,119.89
6,458.09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1,187.50

应交税费


应付利息
1,455.00
10,447.20
应付利润


递延所得税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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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负债
7.4.7.8
360,000.00
160,000.00
负债合计
9,426,338.16
40,253,379.64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81,530,336.78
115,245,828.72
未分配利润
7.4.7.10
22,537,017.33
13,389,256.60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4,067,354.11
128,635,085.3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13,493,692.27
168,888,464.96
注:(1)后附会计报表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2)报告截止日2015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276元,基金份额总额81,530,336.78份。其中财通纯债分级A基金份额净值1.008元,份额总额16,530,336.78份,财通纯债分级B基金份额净值1.345元,份额总额65,000,000.00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5年01月0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5年01月0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4年01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一、收入
13,216,443.28
21,611,273.91
1.利息收入
9,492,314.77
12,446,312.8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72,554.76
204,320.95
债券利息收入
9,073,771.72
11,981,428.21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333,852.06
208,657.5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2,136.23
51,906.19
其他利息收入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5,297,341.37
4,229,960.5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基金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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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5,159,850.96
4,229,960.5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137,490.41

贵金属投资收益


衍生工具收益
7.4.7.14


股利收益
7.4.7.15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4.7.16
-1,573,212.86
4,935,000.52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7


减:二、费用
2,359,469.50
3,218,650.53
1.管理人报酬
542,607.56
845,638.07
2.托管费
217,043.00
338,255.33
3.销售服务费
39,436.83
153,479.96
4.交易费用
7.4.7.18
2,907.55
892.02
5.利息支出
1,303,236.37
1,718,508.65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303,236.37
1,718,508.65
6.其他费用
7.4.7.19
254,238.19
161,876.5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0,856,973.78
18,392,623.38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0,856,973.78
18,392,623.38
注:(1)后附会计报表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2) 本基金成立于2014年1月17日,因此利润表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只列示从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数据,特此说明。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5年01月0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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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5年01月0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15,245,828.72
13,389,256.60
128,635,085.32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10,856,973.78
10,856,973.7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33,715,491.94

-33,715,491.94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390,262.53

2,390,262.53
2.基金赎回款
-36,105,754.47

-36,105,754.47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709,213.05
-1,709,213.05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81,530,336.78
22,537,017.33
104,067,354.11
项 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4年01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15,639,688.11

215,639,688.1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18,392,623.38
18,392,623.3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00,393,859.39

-100,393,859.39
其中:1.基金申购款
88,245,955.78

88,245,955.78
2.基金赎回款
-188,639,815.17

-188,639,815.17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5,003,366.78
-5,003,36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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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15,245,828.72
13,389,256.60
128,635,085.32
注:(1)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金额为财通纯债分级A开放日折算金额。 (2) 本基金于2014年1月17日成立,因此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只列示从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数据,特此说明。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刘未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刘未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许志雄 —————————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590号文《关于核准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基金管理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8日至2014年1月15日向社会公开募集,其中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纯债A份额(以下简称"纯债A")的发售时间为2014年1月8日至2014年1月10日,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纯债B份额(以下简称"纯债B")的发售时间为2014年1月10日至2014年1月15日。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14)验字第60951782_B13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2014年1月17日生效。本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本基金分级运作期内,纯债A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3个月开放一次(纯债A第八次开放时,只开放赎回,不开放申购),纯债B封闭运作,且不上市交易;分级运作期届满,本基金转换为不分级的开放式债券型基金。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时募集的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本金)为人民币215,629,255.22元,折合215,629,255.22份基金份额,其中纯债A 150,629,255.22份,纯债B 65,000,000.00份,募集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10,432.89元,折合10,432.89份基金份额,其中纯债A 10,432.89份,纯债B 0.00份。以上收到的实收基金(本息)合计为人民币215,639,688.11元,折合215,639,688.11份基金份额。其中纯债A 150,639,688.11份,纯债B 65,000,000.00份。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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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次级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通知存款、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在本基金的分级运作期内,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在纯债A份额的每个开放日的前10个工作日和后10个工作日及开放日不受前述投资组合比例的限制。本基金在分级运作期内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受限制,但在纯债A份额的每个开放日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它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在本基金转换为不分级的开放式债券型基金后,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可转换债券等,也不参与一级市场的新股、可转换债券申购或增发新股。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根据《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关于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折算、赎回及基金份额转换结果的公告》,本基金于2016年1月19日起转型为财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继续运作,故本财务报表仍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上述会计准则的变化对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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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系权证投资)。 (2)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票、债券等,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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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利,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每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基金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债券投资 买入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卖出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2)回购协议 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估值方法如下: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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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2)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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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6)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7)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8)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3)本基金分级运作期内,纯债A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纯债A资产净值的0.15%年费率计提,纯债B不收取销售服务费。分级运作期届满,本基金转换为不分级的开放式债券型基金后,不再收取销售服务费。 (4)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本基金分级运作期内,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如下: (1)本基金在分级运作期内,本基金不进行收益分配; (2)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本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本基金转换为不分级的开放式债券型基金后,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如下: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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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二分之一;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报告期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的通知》(中基协发〔2014〕24号)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自2015年3月27日起对本基金持有的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估值处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估值数据进行估值。于2015年3月27日,相关调整对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不超过0.50%。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 税项 1.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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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2.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
4,811,958.12
7,681,575.14
定期存款


其中:存款期限1-3个月


其他存款


合计
4,811,958.12
7,681,575.14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于定期存款。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2015年12月31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黄金合约



债券
交易所市场
65,314,086.96
68,124,538.00
2,810,451.04
银行间市场
36,917,063.38
37,468,400.00
551,336.62
合计
102,231,150.34
105,592,938.00
3,361,78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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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



其他



合计
102,231,150.34
105,592,938.00
3,361,787.66
项目
上年度末2014年12月31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黄金合约



债券
交易所市场
140,707,477.98
145,642,478.50
4,935,000.52
银行间市场



合计
140,707,477.98
145,642,478.50
4,935,000.52
资产支持证券
10,000,000.00
10,000,000.00

基金



其他



合计
150,707,477.98
155,642,478.50
4,935,000.52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7.4.7.5 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2014年12月31日
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1,533.59
1,547.83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应收其他存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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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348.30
465.20
应收债券利息
2,302,633.37
4,303,381.75
应收买入返售证券利息


应收申购款利息


应收黄金合约拆借孳息


其他
4.60
208,665.03
合计
2,304,519.86
4,514,059.81
注:其他项目为应收结算保证金利息。 7.4.7.6 其他资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其他资产。 7.4.7.7 应付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2014年12月31日
交易所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银行间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1,187.50

合计
1,187.50

7.4.7.8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2014年12月31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应付赎回费


预提费用
360,000.00
160,000.00
合计
360,000.00
160,000.00
7.4.7.9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A)
本期2015年01月0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50,245,828.72
50,245,82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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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申购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50,245,828.72
50,245,828.72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变动份额
1,709,213.05

本期申购
681,049.48
2,390,262.53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36,105,754.47
-36,105,754.47
本期末
16,530,336.78
16,530,336.78
项目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B)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65,000,000.00
65,000,000.00
本期申购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本期末
65,000,000.00
65,000,000.00
注:(1)本期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本期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2)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3个月的对应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或该公历年不存在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将对纯债A进行基金份额折算,纯债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纯债A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减。本报告期内,2015年1月19日、2015年4月17日、2015年7月17日、2015年10月19日为纯债A的折算基准日; (3)本基金分级运作期内,纯债B封闭运作,且不上市交易; (4)本期申购账面金额包含基金拆分/折算调整金额。 7.4.7.10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8,454,256.08
4,935,000.52
13,389,256.60
本期利润
12,430,186.64
-1,573,212.86
10,856,973.78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基金赎回款



本期已分配利润
-1,709,213.05

-1,709,213.05
本期末
19,175,229.67
3,361,787.66
22,537,017.33
注:本期利润分配为纯债A根据基金合同进行的份额折算,具体详见7.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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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7.11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01月0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01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48,461.44
184,210.97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23,974.86
18,941.08
其他
118.46
1,168.90
合计
72,554.76
204,320.95
注:(1)其他项目为申购款及结算保证金利息收入,其中申购款利息收入12.59元,结算保证金利息收入105.87元。 (2) 本基金于2014年1月17日成立,因此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只列示从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数据,特此说明。 7.4.7.12 股票投资收益 7.4.7.12.1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有股票投资收益。 7.4.7.13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1 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01月0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01月17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差价收入
5,159,850.96
4,229,960.51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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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合计
5,159,850.96
4,229,960.51
注: 本基金于2014年1月17日成立,因此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只列示从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数据,特此说明。 7.4.7.13.2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01月0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01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成交总额
133,327,580.21
213,957,317.14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成本总额
124,346,096.49
203,802,638.91
减:应收利息总额
3,821,632.76
5,924,717.72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5,159,850.96
4,229,960.51
注: 本基金于2014年1月17日成立,因此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只列示从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数据,特此说明。 7.4.7.13.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01月0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01月17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卖出资产支持证券成交总额
10,680,000.00

减:卖出资产支持证券成本总额
10,000,000.00

减:应收利息总额
542,509.5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137,49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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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本基金于2014年1月17日成立,因此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只列示从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数据,特此说明。 7.4.7.14 衍生工具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投资衍生工具,衍生工具收益为零。 7.4.7.15 股利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有股利收益。 7.4.7.1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本期 2015年01月0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01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1,573,212.86
4,935,000.52
——股票投资


——债券投资
-1,573,212.86
4,935,000.5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基金投资


——贵金属投资


——其他


2.衍生工具


——权证投资


3.其他


合计
-1,573,212.86
4,935,000.52
注: 本基金于2014年1月17日成立,因此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只列示从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数据,特此说明。 7.4.7.17 其他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有其他收入。 7.4.7.18 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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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0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01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交易所市场交易费用
832.55
892.02
银行间市场交易费用
2,075.00

合计
2,907.55
892.02
注: 本基金于2014年1月17日成立,因此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只列示从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数据,特此说明。 7.4.7.19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01月0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01月17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审计费用
50,000.00
50,000.00
信息披露费
200,000.00
110,000.00
帐户维护费
3,000.00

汇划手续费
1,238.19
1,376.50
其他费用

500.00
合计
254,238.19
161,876.50
注: 本基金于2014年1月17日成立,因此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只列示从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数据,特此说明。 7.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 或有事项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未发生需要披露的或有事项。 7.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财通纯债分级债券A(下称“纯债A”)第八次开放(2016年1月18日)时,只开放赎回(转换出),不开放申购(转换入),本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日为2016年1月18日。分级运作期届满,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转换为不分级的开放式债券型基金,转换后的基金名称变更为"财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变更为"财通纯债债券",基金代码"000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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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1月21日发布《关于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折算、赎回及基金份额转换结果的公告》,以2016年1月18日为折算基准日,纯债A、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纯债B份额(下称“纯债B”)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的折算规则,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纯债A、纯债B的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减,其中纯债A、纯债B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折算前的基金份额
折算前份额净值(元)
折算前份额数(份)
折算比例
折算后份额数(份)
纯债A
1.011
16,530,336.78
1.010595891
16,705,490.42
纯债B
1.352
65,000,000.00
1.352048441
87,883,148.69
转换基准日(2016年1月19日)日终,本基金转换为不分级的开放式债券型基金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元。以份额转换后1.000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纯债A 和纯债B 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开放式债券型基金份额。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的转换规则,纯债A的转换比例为0.999902404,纯债B的转换比例为0.999902404,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财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份额数按照原持有基金份额类型对应份额转换比例相应增减,其中份额经转换后的份额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7.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上海财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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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10.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7.4.10.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10.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有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10.1.4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5年01月0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01月17日至2014年12月31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财通证券
86,601,040.74
60.54%
174,953,018.74
35.06%
注: 本基金于2014年1月17日成立,因此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只列示从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数据,特此说明。 7.4.10.1.5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5年01月0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01月17日至2014年12月31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财通证券
1,215,900,000.00
34.41%
778,900,000.00
2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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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本基金于2014年1月17日成立,因此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只列示从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数据,特此说明。 7.4.10.2 关联方报酬 7.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01月0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01月17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542,607.56
845,638.07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36,291.10
注:(1)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客户维护费是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机构约定的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该费用从基金管理人收取的基金管理费中列支,不属于从基金资产中列支的费用项目; (3) 本基金于2014年1月17日成立,因此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只列示从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数据,特此说明。 7.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01月0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01月17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217,043.00
338,25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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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 本基金于2014年1月17日成立,因此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只列示从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数据,特此说明。 7.4.10.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5年01月0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A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B
合计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90.52

890.5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8,530.03

38,530.03
合计
39,420.55
-
39,420.55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4年01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A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B
合计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10.50
20,110.50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6,093.24

106,093.24
合计
126,203.74
-
126,203.74
注:(1)本基金分级运作期内,纯债A 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15%,纯债B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纯债A 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纯债A 资产净值的0.15% 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 为纯债A 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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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为纯债A 前一日资产净值 分级运作期届满,本基金转换为不分级的开放式债券型基金后,不再收取销售服务费; (2) 本基金于2014年1月17日成立,因此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只列示从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数据,特此说明。 7.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10.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10.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B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5,000,000.00
79.72%
65,000,000.00
56.40%
注: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于认购期内运用固有资金65,000,000.00元认购本基金份额65,000,000.00份,其中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0元,纯债A、纯债B均不收取认购费。 7.4.10.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5年01月0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01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工商银行活期存款
4,811,958.12
48,461.44
7,681,575.14
184,21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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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2)本基金于2014年1月17日成立,因此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只列示从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数据,特此说明。 7.4.10.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直接购入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10.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11 利润分配情况 本期利润分配为纯债A根据基金合同进行的份额折算,具体详见7.4.7.9。 7.4.12 期末(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临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而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5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人民币9,000,000.00元,于2016年1月5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7.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面临的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基金的管理人进行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加强对投资风险的防范和控制,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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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持续稳定地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组合收益。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董事会领导下的架构清晰、控制有效、系统全面、切实可行的风险控制体系。董事会下设合规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战略和政策、内部控制及风险控制基本制度进行审定,对基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等进行监督和检查。董事会聘任督察长,负责公司及其基金运作的监察稽核工作。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风险控制工作,公司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进行研究、评估和防控。公司各业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本部门的作业流程及风险控制制度,加强对风险的控制,作为一线责任人,将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同时,公司设独立的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两者依各自职能对公司运作各环节的各类风险进行监控。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于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是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去估测各种风险产生的可能损失。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判断风险损失的严重程度和出现同类风险损失的频度。而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结合基金资产所运用金融工具特征通过特定的风险量化指标、模型,日常的量化报告,确定风险损失的限度和相应置信程度,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通过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7.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各类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证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存放在本基金的托管行中国工商银行,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与该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违约风险可能性很小;在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对证券交割方式、对手授信额度、价格偏离等方面进行限制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7.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变现的难易程度。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或因投资集中而无法在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格变现。
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严密监控并预测流动性需求,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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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针对投资品种变现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设定流动性比例要求,对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包括组合持仓集中度指标、组合在短时间内变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组合中变现能力较差的投资品种比例以及流通受限制的投资品种比例等。本基金投资于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均不超过其总发行数量的10%。本基金所持大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因此除在附注7.4.12中列示的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外,其余均能及时变现。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资产的公允价值。 7.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本基金持有的利率敏感性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及债券投资等。 7.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1个月以内
1-3 个月
3个月 -1年
1-5年
5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银行存款
4,811,958.12





4,811,958.12
结算备付金
773,923.37





773,923.37
存出保证金
10,352.92





10,352.92
交易性金融
7,968,59
10,047,0
15,842,5
43,714,4
28,020,3

105,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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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1.80
00.00
50.00
36.20
60.00
938.00
应收利息





2,304,519.86
2,304,519.86
资产总计
13,564,826.21
10,047,000.00
15,842,550.00
43,714,436.20
28,020,360.00
2,304,519.86
113,493,692.27
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9,000,000.00





9,000,000.00
应付管理人报酬





43,982.68
43,982.68
应付托管费





17,593.09
17,593.09
应付销售服务费





2,119.89
2,119.89
应付交易费用





1,187.50
1,187.50
应付利息





1,455.00
1,455.00
其他负债





360,000.00
360,000.00
负债总计
9,000,000.00




426,338.16
9,426,338.16
利率敏感度缺口
4,564,826.21
10,047,000.00
15,842,550.00
43,714,436.20
28,020,360.00
1,878,181.70
104,067,354.11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1个月以内
1-3 个月
3个月 -1年
1-5年
5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银行存款
7,681,575.14





7,681,575.14
结算备付金
1,033,768.08





1,033,768.08
存出保证金
16,583.43





16,583.43
交易性金融


22,421,1
79,384,8
53,836,5

155,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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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15.10
39.40
24.00
478.50
应收利息





4,514,059.81
4,514,059.81
资产总计
8,731,926.65

22,421,115.10
79,384,839.40
53,836,524.00
4,514,059.81
168,888,464.96
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40,000,000.00





40,000,000.00
应付管理人报酬





54,624.53
54,624.53
应付托管费





21,849.82
21,849.82
应付销售服务费





6,458.09
6,458.09
应付利息





10,447.20
10,447.20
其他负债





160,000.00
160,000.00
负债总计
40,000,000.00




253,379.64
40,253,379.64
利率敏感度缺口
-31,268,073.35

22,421,115.10
79,384,839.40
53,836,524.00
4,260,680.17
128,635,085.32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予以分类。 7.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
1.市场利率变化主要对基金组合债券类资产的估值产生影响。
假设
2.基金组合对利率的风险暴露,由报告期末各只债券的修正久期加权计算得到。
假设
3.市场即期利率曲线平行变动。
假设
4.基金组合构成和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分析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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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市场利率下降25个基点
620,018.69
1,089,617.38
市场利率上升25个基点
-620,018.69
-1,089,617.38
7.4.13.4.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7.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主要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为纯债型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或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并不持有其他权益类投资,因此其他的市场因素对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 7.4.13.4.3.1 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基金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券投资
105,592,938.00
101.47
145,642,478.50
113.22
交易性金融资产-贵金属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权证投资


10,000,000.00
7.77
其他




合计
105,592,938.00
101.47
155,642,478.50
121.00
注:(1) 表中所示其他项为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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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上述涉及比例计算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存在尾差。 7.4.13.4.3.2 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投资于相对其他价格风险敏感的资产,因此其他的市场因素对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 7.4.14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1)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其他金融负债,其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1)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68,124,538.00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37,468,400.00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于2014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84,735,198.80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70,907,279.70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2)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分别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不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级;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级或第三层级。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4)24号《关于发布<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年3月27日起, 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估值数据进行估值,相关固定收益品种的公允价值所属层级从第一层级转入第二层级。 (3)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第三层次公允价值本期未发生变动。 2、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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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其中:股票


2
固定收益投资
105,592,938.00
93.04
其中:债券
105,592,938.00
93.04
资产支持证券


3
贵金属投资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5,585,881.49
4.92
7
其他各项资产
2,314,872.78
2.04
8
合计
113,493,692.27
100.00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沪港通机制投资的港股。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年度报告
第 60 页 共 71 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买入股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卖出股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5,072,000.00
4.87
2
央行票据


3
金融债券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4
企业债券
81,114,538.00
77.94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6
中期票据
19,406,400.00
18.65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8
同业存单


9
其他


10
合计
105,592,938.00
101.47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01480003
14营口沿海MTN001
100,000
10,383,000.00
9.98
2
122850
11华泰债
100,000
10,047,000.00
9.65
3
124832
14睢宁润
94,000
9,958,360.00
9.57
4
122096
11健康元
90,000
9,702,900.00
9.32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年度报告
第 61 页 共 71 页
5
124334
13博国资
90,000
9,234,000.00
8.87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投资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8.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不投资股指期货。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暂不投资国债期货。 8.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8.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2.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年度报告
第 62 页 共 71 页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0,352.9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3
应收股利

4
应收利息
2,304,519.86
5
应收申购款

6
其他应收款

7
待摊费用

8
其他

9
合计
2,314,872.78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中涉及比例计算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A
3,885
4,254.91


16,530,336.78
100.00%
财通纯
1
65,000,000.00
65,000,000.00
100.00%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年度报告
第 63 页 共 71 页
债分级债券B
合计
3,886
20,980.53
65,000,000.00
79.72%
16,530,336.78
20.28%
注:分级基金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期末基金份额总额,特此说明。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A
3,960.40
0.005%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B
0
0
合计
3,960.40
0.005%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2)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A
0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B
0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A
0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B
0
合计
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A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B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01月17日)基金份额总额
150,639,688.11
65,000,000.00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50,245,828.72
65,000,000.00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年度报告
第 64 页 共 71 页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681,049.48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36,105,754.47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1,709,213.05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6,530,336.78
65,000,000.00
注:(1)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2)本基金分级运作期内,纯债A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3个月开放一次(纯债A第八次开放时,只开放赎回,不开放申购),纯债B封闭运作,且不上市交易; (3)本报告期内,纯债A的开放日为2015年1月19日、2015年4月17日、2015年7月17日、2015年10月19日。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本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8月27日增加张亦博先生为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基金经理邵骏先生于2015年8月31日离任,该基金由原基金经理金梓才先生继续管理; 3、本报告期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为本基金进行审计的机构未发生变化,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报告期内应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基金审计费用为五万元,目前该事务所已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为不满2年。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形。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年度报告
第 65 页 共 71 页
本报告期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对本基金管理人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于2015年7月29日下发《关于对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15〕51号)。本基金管理人已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要求落实整改。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股票 成交总额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安信证券
1




财通证券
2




东方证券
2




国泰君安
1




国信证券
1




海通证券
2




华泰证券
1




申银万国
1




西南证券
1




信达证券
1




招商证券
1




中金公司
1




中信证券
2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债券 成交总额比例
成交金额
占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比例
成交金额
占权证 成交总额比例
安信证券
2,825,908.09
1.98%
32,000,000.00
0.91%


财通证券
86,601,040.74
60.54%
1,215,900,000.00
34.41%


东方证券
49,844,342.70
34.85%
693,300,000.00
19.62%


国泰君安


160,500,000.00
4.54%


国信证券


50,000,000
1.41%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年度报告
第 66 页 共 71 页
.00
海通证券
1,620,521.39
1.13%
125,000,000.00
3.54%


华泰证券


8,000,000.00
0.23%


申银万国


216,000,000.00
6.11%


西南证券


513,400,000.00
14.53%


信达证券


56,500,000.00
1.60%


招商证券


224,000,000.00
6.34%


中金公司


50,000,000.00
1.41%


中信证券
2,153,226.47
1.51%
189,000,000.00
5.35%


注:1、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如下: (1)经营行为稳健规范,内控制度健全的证券经营机构; (2)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具有较强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能积极为公司投资业务的开展,投资信息的交流以及其他方面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支持。 2、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如下: (1)投资、研究部门与券商联系商讨合作意向,根据公司对券商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所属券商以及(主)交易单元,报投资总监与总经理审核批准; (2)集中交易部与券商商议交易单元租用协议,经相关业务部门确认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3)基金清算部负责对接托管行、各证券交易所、中登公司上海和深圳分公司办理交易单元手续及账户开户手续。
11.8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2014年年度资产净值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网站
2015-01-05
2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网站
2015-01-13
3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网站
2015-01-14
4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网
2015-01-15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年度报告
第 67 页 共 71 页
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

5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网站
2015-01-17
6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网站
2015-01-20
7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第4季度报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网站
2015-01-21
8
《关于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纯债A份额约定收益率、基金份额折算及申购、赎回结果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网站
2015-01-21
9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后)》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网站
2015-01-30
10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网站
2015-02-09
11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网站
2015-02-09
12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后)》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网站
2015-02-12
13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网站
2015-02-13
14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网站
2015-03-02
15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网站
2015-03-03
16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网站
2015-03-06
17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网站
2015-03-28
18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交易所固定收益品种估值方法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网站
2015-03-28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年度报告
第 68 页 共 71 页
19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网站
2015-04-15
19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第1季度报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网站
2015-04-20
20
《关于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纯债A份额约定收益率、基金份额折算及申购、赎回结果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网站
2015-04-21
2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网站
2015-07-06
2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基金经理投资旗下证券投资基金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网站
2015-07-06
2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运用固有资金申购旗下开放式基金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网站
2015-07-10
24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网站
2015-07-15
25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分公司设立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网站
2015-07-17
26
《关于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纯债A份额约定收益率、基金份额折算及申购、赎回结果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网站
2015-07-17
27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第2季度报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网站
2015-07-21
28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网站
2015-08-27
29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网
2015-08-28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年度报告
第 69 页 共 71 页
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第2号)》及其摘要

30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网站
2015-08-29
31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网站
2015-09-01
3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开放式基金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网站
2015-09-01
3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分公司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网站
2015-10-10
34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网站
2015-10-15
35
《关于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纯债A发生巨额赎回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网站
2015-10-21
36
《关于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纯债A份额约定收益率、基金份额折算及申购、赎回结果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网站
2015-10-21
37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第3季度报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网站
2015-10-26
38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请投资者完善个人信息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网站
2015-11-11
39
《关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加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网站
2015-11-11
40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资产管理计划投资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情况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网站
2015-11-17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年度报告
第 70 页 共 71 页
41
《关于提请投资人关注网银及个人信息安全,防止网银及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盗用,损害投资人权益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网站
2015-11-21
4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资产管理计划投资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情况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网站
2015-12-05
4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资产管理计划投资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情况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网站
2015-12-05
4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资产管理计划投资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情况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网站
2015-12-22
45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开放时间调整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网站
2015-12-31
§12 备查文件目录
12.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募集的文件; 2、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报告期内披露的各项公告。
12.2 存放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41楼。
12.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投资者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年度报告
第 71 页 共 71 页
投资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咨询本管理人。 咨询电话:400-820-9888 公司网址:http://www.ctfund.com。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