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城淘金一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封闭期到期后暂停运作、不接受申购等安排的提示性公告
2015-04-30 文字大小 【 】 【打印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及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cfund.com.cn)发布了《关于长城淘金一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封闭期到期后暂停运作、不接受申购等安排的公告》,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现发布长城淘金一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封闭期到期后暂停运作、不接受申购等安排的提示性公告。
按照基金合同约定,长城淘金一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第一个封闭运作期为2014年5月7日至2015年5月7日。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在“基金的暂停运作”部分的规定,结合目前的市场环境,本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销售机构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本基金第一个封闭期到期后暂停进入开放期、不接受申购。在本基金第一个封闭期的最后一日,全部基金份额按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赎回,赎回款项将在该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返还给投资人。
重要提示: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可选择将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在封闭期到期时自动赎回或转入下一个封闭期,在封闭期内,投资人可变更上述选择。由于本基金第一个封闭期到期后暂停运作,因此无论投资人作出何种到期选择,其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都将按照自动赎回处理。
本基金暂停运作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下一运作期的安排并提前公告。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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