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安安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公告
2022-09-02 文字大小 【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安安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华安安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华安安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A类:000708(简称:华安安享混合A);C类:016423(简称:华安安享混合C)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1月2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及“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之“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基金管理人直接终止基金合同。截至2022年9月1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6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条件。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2022年9月1日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自2022年9月2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不再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出的份额申购、赎回、转换等申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2、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发生的,应在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基金管理人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huaan.com.cn
客服热线:40088-50099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