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金鑫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自第三个保本周期到期日起提高份额净值精度的公告
2017-11-06 文字大小 【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避险策略基金的指导意见》、《国金鑫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国金鑫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在第三个保本周期到期期间届满后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本基金将依法进行基金财产清算。为精确体现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与托管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第三个保本周期到期日即2017年11月7日(含)起,提高本基金份额净值精度至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详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0-2000-18进行咨询。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