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低旗下部分基金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2023-11-25 文字大小 【 】 【打印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旗下部分基金的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经履行适当程序,决定自2023年12月1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具体基金清单请见附件)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并对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修改内容说明如下: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公司决定调低旗下部分基金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并对相关基金合同进行必要的修改。相关基金的名单及费率调整情况参见附件,相关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据此相应进行必要修改。
2、本次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修改的内容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相应程序。除上述要素外,其余要素不作变更。修改后的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将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sbcjt.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更新相关基金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并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sbcjt.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5日
附件:相关基金名单(及费率调整安排)
序号 基金主代码 基金名称 调整前 调整后
管理费率% 托管费率% 管理费率% 托管费率%
1 540009 汇丰晋信消费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50 0.25 1.20 0.20
2 540010 汇丰晋信科技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50 0.25 1.20 0.20
3 000849 汇丰晋信双核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50 0.25 1.20 0.20
4 002334 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50 0.25 1.20 0.20
5 009658 汇丰晋信中小盘低波动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50 0.25 1.20 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