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慧享中短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22-01-22 文字大小 【 】 【打印
            
1

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1 年 12 月 21 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2 年 1 月 22 日
2
一、 重要提示
中银慧享中短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中银理
财 90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20 年 9 月 21 日
正式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
人”或“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
托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和《中银慧享中短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
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
金管理人应当按照约定程序终止《基金合同》,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但不需要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 2021 年 12 月 1 日日终,本基金已出现连续 5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
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
金满足基金合同终止条件,已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安排详见 2021 年 12 月 2 日刊登在《中
国证券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cim.com)的《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中银慧享中短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
告》。
本基金清算期为 2021 年 12 月 2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1 日,由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
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3
二、 基金概况
1、基金名称:中银慧享中短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中银
慧享中短利率债债券;基金代码:中银慧享中短利率债债券 A:000951、中银慧
享中短利率债债券 B:000952)
2、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 年 9 月 21 日
4、清算起始日:2021 年 12 月 2 日
5、清算起始日基金份额总额:2,528,777.10 份
6、投资目标: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长期稳定的投资
收益。
7、投资范围:本基金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
法发行上市交易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
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主体信用级别评级为 AAA 的同业存单、
货币市场工具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
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信用债和国债期货。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8、投资策略:本基金的投资策略由久期管理策略、期限结构配置策略、类
属配置策略三部分组成。
9、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固定利率债券全价(1-3 年)指数收益率
10、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
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11、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三、 基金运作情况概述
中银慧享中短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中银理财 90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变更而来,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20 年 9 月 21 日正式生效。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银慧享中短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自 2021 年 12 月 2 日起,本基金进入清
算程序,停止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本基金进入清算程
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费用。
四、 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经审计)
会计主体:中银慧享中短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最后运作日
2021 年 12 月 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34,788.73
结算备付金 3,750.22
存出保证金 199.03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54,775.00
应收利息 40,616.77
应收申购款 -
应收证券清算款 459,481.59
资产总计 2,593,611.34
负 债:
应付赎回款 11.02
应付管理人报酬 634.84
应付托管费 188.08
应付销售服务费 705.39
应付交易费用 -
5
其他负债 9,300.00
负债合计 10,839.33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2,526,820.34
未分配利润 55,951.67
所有者权益合计 2,582,772.0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593,611.34
五、 清盘事项说明
1、清算原因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的存续”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
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
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约定程序终止《基金合同》,并向中国证监
会报告,但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时,《基金合同》“第十九部
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之“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
由”亦有类似约定。
截至 2021 年 12 月 1 日日终,本基金已出现连续 5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
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
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2、清算起始日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银慧享中短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自 2021 年 12 月 2 日起,本基金进入清
算程序。故本基金清算起始日为 2021 年 12 月 2 日。
3、清算报告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
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
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
6
列示。
六、 基金财产分配
自 2021 年 12 月 2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1 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
体清算情况如下:
1、清算费用
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的规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
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 3,750.22 元,该款项已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划入托管账户。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 199.03 元。由于中登结算制度
影响,存出保证金将于清算期间后划入托管账户。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人民币 40,616.77 元,其中应收银行存款
利息人民币 50.73 元,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人民币 9.82 元及应收存出保证金利息
人民币 0.92 元,共计人民币 61.47 元,已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划入托管账户;
应收交易类债券利息人民币 40,555.30 元,本基金已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至 12
月 3 日处置其对应债券并收回全部该应收交易类债券利息。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人民币 2,054,775.00 元,该金额
为本基金所持仓债券最后运作日公允价值之和。本基金已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至
12 月 3 日处置以上交易性金融资产,变现实际收到的证券清算款共计人民币
2,095,708.28 元(含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全额收回的应收债券利息)。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证券清算款为 459,481.59 元,该款项已于 12
月 2 日划入托管户。
3、负债清偿情况
7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 634.84 元,该款项已分别
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2021 年 12 月 14 日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 188.08 元,该款项已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2021 年 12 月 14 日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 A 类基金份额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 705.39 元,
该款项已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2021 年 12 月 14 日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 11.02 元,该款项已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支付。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预提费用为人民币 9,300.00 元。其中预提中债登账
户维护费为人民币 4,500.00 元,该款项已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支付,预提上清
所账户维护费和查询费为人民币 4,800.00 元,该款项已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支
付。
(6)自 2021 年 12 月 2 日本基金进入清算期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2021
年 12 月 21 日)止期间,产生清算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0,000.00 元,该款项将于清
算期间后支付。
(7)自 2021 年 12 月 2 日本基金进入清算期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2021
年 12 月 21 日)止期间,产生清算律师费用为人民币 15,000.00 元,将于清算期间
后支付。
4、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项目
自 2021 年 12 月 2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21 日
止清算期间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收益
利息收入(注 1) 721.49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507.06
投资收益 -10,392.06
收益小计 836.49
二、费用
8
其他费用(注 2) 25,055.00
交易费用 2.10
费用小计 25,057.10
三、清算期间净收益 -24,220.61
注 1:利息收入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计提的自 2021 年 12 月 2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1 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存出保证金利息、结算备付金利息及
交易性债券利息收入。
注 2:其他费用系本基金清算期间的审计费、律师费和银行汇划费。
5、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本基金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2,560,551.40 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
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
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本基金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银行存款为人民币 2,585,318.26 元,存出保证
金为人民币 207.99 元,应收利息人民币 25.15 元尚未划入托管账户,将于本次清
算期后划入。
本基金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应付审计费为人民币 10,000.00 元,该款项将于
清算期后支付。
本基金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应付律师费为人民币 15,000.00 元,将于本次清
算期后支付。
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一、最后运作日 2021 年 12 月 1 日基金净资

2,582,772.01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24,220.61
加:清算期间支付申购、赎回款轧差 2,000.00
二、2021 年 12 月 21 日基金净资产 2,560,551.40
9
清算起始日 2021 年 12 月 2 日至清算款划出前一日的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
产生的利息亦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后续产生的各类划付手续费由投资者承
担。该部分利息以及未到账的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利息将由基金管理人以
自有资金垫付。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6、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
律意见书,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备查文件
1、备查文件目录
(1)中银慧享中短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银慧享中短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中银慧享中短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1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