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瑞银锐意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锐意改革混合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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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锐意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
投瑞银锐意改革混合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8月16日
送出日期:2023年8月1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锐意改革混合 基金代码 001037
国投瑞银锐意改革混合
下属基金简称 下属基金代码 001037
A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03-31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2-08-06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马柯
证券从业日期 2012-07-02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
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
其他
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
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法
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通过股票与债券等资产的合理配
投资目标 置,并精选锐意改革主题的相关上市公司股票进行投资,力争基金资
产的持续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上市
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上市的股
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
司债、可转债(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次级债、短期融资券、
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
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投资范围
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
范围为0%-95%;投资于本基金定义的锐意改革主题相关的证券资产不
低于基金非现金资产的80%;投资于权证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3%;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上述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1、类别资产配置:本基金根据各类资产的市场趋势和预期收益风险
的比较判别,对股票、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等类别资产的配置比例进
行动态调整,以期在投资中达到风险和收益的优化平衡。
2、股票投资管理:本基金通过对锐意改革主题及相关行业进行深入
细致的研究分析,秉承价值投资的理念,深入挖掘锐意改革主题及其
相关行业股票的投资价值,分享锐意改革主题所带来的投资机会,包
括行业配置策略、优选个股策略、股指期货投资策略、存托凭证投资
策略。
主要投资策略 3、事件驱动策略:本基金将持续关注锐意改革主题的相关事件驱动
投资机会,基金管理人重点关注的事件包括资产重组、资产注入、公
司兼并收购、公司股权变动、公司再融资、上市公司管理层变动、公
司股权激励计划、新产品研发与上市等等。上述事件可能对公司的经
营方向、行业地位、核心竞争力产生重要影响。管理人将对相关事件
进行合理细致的分析,选择基本面向好的企业进行投资。
4、债券投资管理: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债券分析方法,并结合
对未来锐意改革主题及相关行业的基本面研判,确定债券投资组合,
并管理组合风险。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40%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中高风险、中高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预期
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根据2017年7月1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 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
变本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等级分类标准的变化,
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
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注:详见《国投瑞银锐意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基金的
投资”。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M
申购费(前收费) 100万元 ≤ M
M ≥ 500万元 1000元/笔
N
7日 ≤ N
赎回费 30日 ≤ N
365日 ≤ N
N ≥ 730日 0.00%
注:1、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
的申购费用由申购该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申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
场推广、登记和销售。
2、对于持续持有A类基金份额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
续持有基金份额长于30日但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
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基金份额长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
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基金份额长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
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
要的手续费。
3、(1)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净申购金
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2)申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申购费用=固
定金额;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
净值。
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为: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A类基金份
额净值;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20%
托管费 0.20%
注: 本基金其他运作费用包括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等。本基金
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
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主要投资于单一主题——锐意改革主题,主题投资集中度相对较高。
本基金须承受政府政策变化、行业基本面变化等影响锐意改革主题投资效果的各种因素可能
带来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该券种具有较高的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
可能增加本基金总体风险水平。
2、投资组合的风险
本基金的证券投资组合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
3、本开放式基金共有的风险:如合规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风险、其他风险。
4、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
投资于衍生品需承受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由于
衍生品通常具有杠杆效应,价格波动比标的工具更为剧烈,有时候比投资标的资产要承担更
高的风险。并且由于衍生品定价相当复杂,不适当的估值有可能使基金资产面临损失风险。
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标的
资产价格的微小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
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5、存托凭证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承担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
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
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
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
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
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
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
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6、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
当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实施侧袋机制期间,侧袋账户份额将停止披露基金份额净值,
并不得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因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变现价格也具有
不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
面临损失。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
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
裁地点为北京。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和律师费用由败
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ubssdic.com][客服电话:
400-880-6868、0755-83160000]
《国投瑞银锐意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国投瑞银锐意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国投瑞银锐意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