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泰柏瑞量化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三十五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2024-03-02 文字大小 【 】 【打印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泰柏瑞量化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泰柏瑞量化绝对收益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1073
基金运作方式 定期开放、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6月2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华泰柏瑞量化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泰柏瑞量化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4年3月8日
赎回起始日 2024年3月8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4年3月8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4年3月8日

注:投资者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2024年3月8日(含该日)至2024年3月14日(含该日)为本基金第三十五个开放期,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与转换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基金管理人的网上交易系统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直销柜台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0元人民币,已在直销柜台有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
  2、除上述情况及另有公告外,基金管理人规定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元、单笔最低追加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元,各销售机构可根据情况设定最低申购金额,但不得低于本基金管理人设定的最低限制,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者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对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进行前述调整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3.2.1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0,000 1.5%
1,000,000≤M<3,000,000 1%
3,000,000≤M<5,000,000 0.8%
M≥5,000,000 1,000元/笔

注: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单个基金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基金管理人的网上交易系统和直销柜台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为10份,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单个基金账户内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份并申请全部赎回时,可不受前述最低10份的申请限制;赎回申请的具体处理结果以注册登记中心确认结果为准;
  2、除上述情况及另有公告外,基金管理人规定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赎回份额为1份、单个基金账户最低持有份额为1份,各销售机构可根据情况设定最低赎回份额以及最低持有份额,但不得低于本基金管理人设定的最低限制,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者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对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进行前述调整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天 1.5%
7天≤N<180天 0.75%
180天≤N<330天 0.5%
N≥330天 0%

注: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持有期少于30日的赎回费用全部归入基金财产,持有期不少于30日但少于90日的赎回费用75%归入基金财产,持有期不少于90日但少于180日的赎回费用50%归入基金财产,持有期不少于180日的赎回费用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5日常转换业务
(1)可转换基金
  本基金开通与华泰柏瑞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且已公告开通基金转换业务)之间的转换业务,各基金转换业务的开放状态及交易限制详见各基金相关公告。
  (2)转换业务办理地点
  本公司直销机构开通本基金的转换转出业务。其他销售机构开通本基金的转换转出业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的开通情况或垂询相关销售机构。
6基金销售机构
6.1场外销售机构
6.1.1直销机构
名称: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17层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17层
  法定代表人:贾波
  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638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1
  传真:021-50103016
  联系人:汪莹白
  公司网站:www.huatai-pb.com
  投资者还可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开户、交易本基金,网上直销网址:www.huatai-pb.com。
6.1.2场外非直销机构
本基金非直销销售机构信息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
  二)如有任何疑问,欢迎与我们联系: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8-0001(免长途费),021-38784638
  电子邮件地址:cs4008880001@huatai-pb.com
  三)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