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盈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新兴产业混合A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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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盈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新兴产业混合A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11月20日
送出日期:2023年11月25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宝盈新兴产业混合基金代码001128
下属基金简称宝盈新兴产业混合A下属基金代码001128
基金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04-13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混合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2022-01-07
理的日期基金经理王灏
证券从业日期2017-07-10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以阅读《宝盈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了解详细情况。
本基金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精选新兴产业及其相关行业中的优质企业进行投
投资目标
资,分享新兴产业发展所带来的投资机会,力争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的超额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较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
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
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
离交易可转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
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含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其中
投资于新兴产业相关上市公司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现金或者到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投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
金投资于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或对投资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基金
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做出相应调整。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具体由大类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
略和权证投资策略四部分组成。
本基金所指的新兴产业是指随着科研、技术、工艺、产品、服务、商业模式以及管理
主要投资策略
等方面的创新和变革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新兴产业部门。当前所指的新兴产业主要包
括:新能源、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信息产业、生物医药、国防军工、新材料、高
端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及海洋产业等。本基金管理人将重点投资新兴产业及其上下
游延伸产业的相关个股,深入挖掘主题投资机会,分享这一投资机遇。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新兴产业指数收益率×65%+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35%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
及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高收益/风险特征的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金额(M)/持有期限(N)收费方式/费率
认购费M<500,000 1.20%
500,000≤M<2,000,000 0.80%
2,000,000≤M<5,000,000 0.60%
M≥5,000,000 1,000元/笔
M<500,000 1.50%
500,000≤M<2,000,000 1.00%
申购费
2,000,000≤M<5,000,000 0.80%
M≥5,000,000 1,000元/笔
N<7天1.50%
7天≤N<30天0.75%
30天≤N<180天0.50%
赎回费
180天≤N<365天0.20%
365天≤N<730天0.10%
N≥730天0.00%
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费用按每笔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申请单独计算。本基金A类基金份
额的认购/申购费用由认购/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在投资人认购/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收取,不
列入基金财产。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1.20%
托管费0.20%
注:本基金其他运作费用包括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持有人大会费用等。
本基金证券交易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风险、再投资风险、流动性风险、
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人才流失风险、本基金特有的投资风险和其他风险。其中,
本基金特有的投资风险包括资产配置策略对组合绩效影响的风险、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风险、科创板
股票投资风险、存托凭证投资风险等。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
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
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yfunds.com);投资者也可以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300)咨询有关信息。
1、宝盈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宝盈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3、宝盈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4、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5、基金份额净值
6、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7、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
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
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
发生下列情况,当事人可以免责:
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按照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作为或不作为而造成的
损失;
2、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原则进行投资而造成的损失;
3、不可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