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瑞银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8-03-27 文字大小 【 】 【打印
            
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3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新价值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1169  交易代码 00116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4月22日  基金管理人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5,087,755.86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对不同资产类别的优化配置及组合精选,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取主动的类别资产配置策略,注重风险与收益的平衡。本基金将精选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股票和债券,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长。 (一)类别资产配置 本基金根据各类资产的市场趋势和预期收益风险的比较判别,对股票、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等类别资产的配置比例进行动态调整,以期在投资中达到风险和收益的优化平衡。 (二)股票投资管理 本基金管理人将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行业权重,进行行业配置。也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以及各个行业的基本面特征对行业配置进行持续动态地调整。本基金根据定量与定性分析确定股票初选库;基于公司基本面全面考量、筛选优势企业,运用现金流贴现模型等估值方法,分析股票内在价值;结合风险管理,构建股票组合并对其进行动态调整。 (三)债券投资管理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债券分析方法,确定债券投资组合,并管理组合风险。 (四)衍生品投资策略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在注重风险管理的前提下,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适度运用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金融衍生品。本基金利用金融衍生品合约流动性好、交易成本低和杠杆操作等特点,提高投资组合的运作效率。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 指数收益率×5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5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中高风险、中高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刘凯 阮劲松   联系电话 400-880-6868 010-66270109   电子邮箱 service@ubssdic.com js.ruan@cbh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0-6868 4008888811/95541  传真 0755-82904048 022-58314791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摘要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ubssdic.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7年 2016年 2015年4月2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9,881,186.71 82,430,514.42 250,493,773.16  本期利润 14,206,016.80 39,375,229.76 288,506,313.73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373 0.0215 0.0486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09% 2.41% 3.9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7年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070 0.0110 0.0288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5,424,578.98 652,911,221.88 3,750,497,607.75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22 1.011 1.039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利润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2.67% 0.46% 1.96% 0.40% -4.63% 0.06%  过去六个月 -0.29% 0.37% 4.25% 0.35% -4.54% 0.02%  过去一年 1.09% 0.30% 8.60% 0.32% -7.51% -0.02%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7.56% 0.19% -5.32% 0.84% 12.88% -0.65%  注:1、沪深300 指数是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同推出的沪深两个市场第一个统一指数,该指数编制合理、透明,有一定市场覆盖率,抗操纵性强,并且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中债综合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样本债券涵盖的范围全面,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涵盖主要交易市场、不同发行主体和期限,能够很好地反映中国债券市场总体价格水平和变动趋势。综合考虑基金资产配置与市场指数代表性等因素,本基金选用沪深300指数和中债综合指数加权作为本基金的投资业绩评价基准。 2、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采用每日再平衡的计算方法。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国投瑞银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年4月22日至2017年12月31日) / 注: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6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国投瑞银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 注:本基金合同于2015年4月22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2016年 0.529 40,671,314.62 27,090,981.21 67,762,295.83 -  合计 0.529 40,671,314.62 27,090,981.21 67,762,295.83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原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02年6月13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公司是中国第一家外方持股比例达到49%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股东为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瑞士银行股份有限公司(UBS AG)。公司拥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管理及控制架构,以"诚信、创新、包容、客户关注"作为公司的企业文化。截止2017年12月底,在公募基金方面,公司共管理68只基金,已建立起覆盖高、中、低风险等级的完整产品线;在专户理财业务方面,自2008年获得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以来,已成功运作管理的专户产品涵盖了灵活配置型、稳健增利型等常规产品,还包括分级、期指套利、商品期货、QDII等创新品种;在境外资产管理业务方面,公司自2006年开始为QFII信托计划提供投资咨询服务,具有丰富经验,并于2007年获得QDII资格。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殷瑞飞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6-04-26 - 10 中国籍,博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任职于汇添富基金管理公司。2011年6月加入国投瑞银。现任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中证上游资源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投瑞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投瑞银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宋璐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7-05-06 - 5 中国籍,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任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评估部助理经理。2015年3月加入国投瑞银固定收益部。现任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顺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投瑞银优选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系列法规和《国投瑞银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着恪守诚信、审慎勤勉,忠实尽职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决策规范,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管理人依据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要求,制定了公平交易管理相关的《公平交易管理规定》、《交易管理办法》、《异常交易管理规定》等系列制度,并建立和完善了相应的控制措施和业务流程。 管理人公平交易管理坚持以下原则: 1、当管理人利益和基金持有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坚持基金持有人利益优先; 2、当不同资产委托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公平的对待不同的资产委托人; 3、公平对待管理人旗下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 4、严禁直接或者通过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管理人有关公平交易控制制度的要点如下: 1、不断完善投资决策、研究支持、交易管理的制度和流程,提高投资管理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确保在公司内建立适用于所有投资组合的公平交易环境。 2、公平交易的范围覆盖所有投资品种,以及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和公司内部证券分配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涵盖研究分析、授权、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3、合理设置各类资产管理业务之间以及各类资产管理业务内部的组织结构,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确保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4、建立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分配的内部控制,通过严格的制度、流程、技术手段等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同时通过监察稽核,事后分析及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的监督。 管理人有关公平交易控制方法的要点如下: 1、以系统强制控制为优先措施。公司通过不断完善投资决策、研究支持、交易执行相关的信息管理系统,充分发挥系统的自动控制功能,根据公平交易管理的要求,在系统中设置相应业务流转顺序、控制阀值或者触发机制,对触及阀值的行为视情况分别采取警告、强制禁止等控制措施或对特定业务自动执行必要的后续流程。如:符合交易条件的不同投资组合的同向交易指令在交易系统中强制采用公平委托功能进行交易,内部研究报告在研究系统中一经发布会自动推送到所有基金经理、投资经理,控制阀值的修改必须经监察稽核部通过系统进行复核并点击同意才能生效等。 2、以双人复核、集体决策为控制的辅助手段。对于无法通过系统进行强制控制的业务活动,通过建立明确的业务规则和流程,在关键控制点采取双人复核或集体决策等控制机制,通过分别对控制事项签署意见并顺序流转的要求,实现对关键业务风险的管理。如: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一级市场申购结果分配,需要经过严格的公平性审核,由交易部负责人、运营部负责人、监察稽核部负责人以及投资组合经理共同确认对分配结果无异议并签署后才为有效。 3、以日常监控为督促手段。公司交易部、监察稽核部、运营部设置专门岗位,分别在交易过程中、日中、清算后对有关公平交易规则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并按既定的报告要求及时揭示违反规定的情况,监督督促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如:交易部对相同投资经理管理不同投资组合指令时间差的监督,监察稽核部对日中不同组合交易相同证券的价差分析以及运营部对银行间指令要素和签署情况的检查等。 4、以事后专项稽核和定期公平交易分析为完善措施。内部审计专员负责不定期对公司执行公平交易的情况进行专项稽核,监察稽核部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通过事后的专项稽核和定期分析,发现控制薄弱环节或交易价差异常,将重新核查公司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针对潜在问题完善公平交易制度和流程。 5、加强信息披露和接受外部监督。公司在各投资组合的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异常交易行为专项说明,接受社会监督。公司定期接受外部审计的检查,公平交易管理一直是外部审计的重点之一。基金评价机构在开展基金评价业务时,将公平交易制度的完善程度、执行情况及信息披露作为评价内容之一。公司每季度会向证监会报告经投资组合经理、督察长、总经理签署后的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并对特定资产管理业务与证券投资基金之间的业绩比较、异常交易行为做专项说明。公司内部稽核或定期分析中发现公平交易管理中的异常问题,也将在向证监会报送的监察稽核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做专项说明。证监会通过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等方式,也会对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分析,并会同证券交易所等对公司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对于发现的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行为,将依法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4.3.2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管理人通过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了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确保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决策、交易执行等各方面均得到公平对待,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形成了有效地公平交易体系。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各项公平交易制度流程均得到良好地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现象。 报告期内,管理人于每季度和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专项分析的情况如下: 1、管理人对所有投资组合在过去连续四个季度内同向交易相同证券的交易价差的溢价率进行分析,对两两组合同向交易成交价格均值的溢价率是否趋近于零进行T检验,检验在95%的可信水平下,价格均值的溢价率趋近于零是否存在检验不通过的情况。 2、管理人对所有投资组合在过去连续四个季度内同向交易相同证券的交易价差优劣进行比较,区分买优、卖优、买次、卖次等情况分别分析两两组合在期间内交易时是否存在显著优于另一方的异常情况, 3、管理人对所有投资组合在过去连续四个季度内同向交易相同证券的交易价差区分两两组合进行利益输送的模拟测算,检查在过去四个季度内,是否存在显著异常的情况。 检验分析结果显示,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在过去连续四个季度内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情况。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在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5%的交易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回顾2017年全球经济进入明显的复苏周期,尤其是以欧、日为代表的发达国家,进而带动全球股票市场表现靓丽,主要市场指数基本上实现正收益。其中,美国三大指数均创出历史新高,反应中国市场的香港恒生指数和上证50指数也取得了较大的涨幅。与股票市场上涨背后的逻辑一致,美元指数高位回落,原油及大宗商品触底回升。 在全球范围内,2016年以来的周期性复苏延续,与之相对应,通胀回升、货币政策逐步退出的格局比较明显。全球PMI数据自2016以来持续回升,绝大部分发达国家都接近甚至超过了2014年的高点。美国进入了充分就业的状态,非农就业持续增长,居民消费意愿明显提升;日本工资水平开始回升,有望实现2016年以来连续四个季度的GDP扩张;欧元区经济回升的趋势明显,欧央行有望在2018年开始逐步退出量化宽松。除了发达国家之外,新兴市场利率也在稳步上调,11月份韩国开始启动加息,中国也已经数次上调逆回购利率,东南亚地区的主要国家也有望在2018年启动加息。 海外经济回升的背景下,国内房地产去库存进一步助推经济回升。2016年以来的供给侧改革通过减少供给、推高了工业品价格,帮助大部分企业摆脱了盈利困境。同时,工业活动的抑制也使得中国经济回升的力度偏弱,弱于同期的全球经济的改善幅度。2017年中国经济政策的重心在于房地产去杠杆,在棚改货币化的额度调升和金融机构对房地产按揭贷款的大幅倾斜下,前期低迷的三四线房地产出现明显改善,交易活跃、价格回升,全国范围内的房地产库销比重回到2008年金融危机的低水平,宏观经济的系统性风险显著降低。 国内货币政策整体偏紧,利率水平不断攀升。2017年,国内10年期国债利率重回历史高位,除了全球利率水平回升大趋势的影响,国内金融去杠杆的加强也是重要因素。在“脱虚向实”的政策引导下,虽然货币供应量增速保持稳定,但是社会融资总量增速出现了显著回落。 经济回升和利率走高的“经济复苏”组合主导了2017年大类资产的走势。一方面,企业盈利改善和超预期成为影响股票市场走势的主要因素;另一方面,利率水平的迭创新高,对高估值的中小市值公司影响负面。与上证50全年25.08%的涨幅相对应,创业板指数跌幅为-10.67%,全市场仅25.69%的公司取得了正收益。从行业上看,食品饮料、家电、煤炭、非银行金融、银行等大市值蓝筹占比高的行业涨幅都超过了两位数,跌幅较大的公司集中在军工、计算机、传媒、纺织服装等板块。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22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0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8.60%。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十九大的胜利召开标志着中国经济进入新的五年规划。随着2016年供给侧改革、2017年房地产去库存,以及未来三年重点推进的金融去杠杆、精准扶贫、环境治理之后,中国经济的系统性风险将不断降低,汇率稳定、增长质量提高的大趋势下,证券市场有望走出一轮大牛市。因此,从中长期的角度,本基金对股票市场的后续表现依然乐观,长期看好。 对于2018年的股票市场,阶段性压力可能来自于国外货币宽松退出和国内金融去杠杆带来的投资者风险偏好的阶段性降低。不过,市场可能出现的超预期波动反而是较好的投资机遇。短期来看,随着全球货币政策的收缩,全球性的经济复苏可能进入中后期,金融去杠杆下出现流动性宽松推动“普涨”的可能性比较小,2016年以来A股形成的低估值蓝筹风格在2018年反而可能会更加均衡。在无风险利率持续维持较高水平的背景下,成长股中估值盈利相对匹配的细分行业龙头也存在机会。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从事基金估值业务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估值委员会、运营部及相关部门。 本基金的日常估值程序通常由运营部估值核算岗执行并由业务复核岗复核估值结果,最终由估值核算员与产品托管人的估值结果核对一致。 本基金的特别估值程序由估值委员会秘书部门运营部在收到启动特殊估值程序的请求后,应通过估值核算人员及时与基金托管人沟通协商,必要时征求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并将有关信息及材料一并报送全体估值委员会成员;估值委员会应综合考虑投资部门、研究部和运营部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按照有关议事规则讨论审议,决定批准或不批准使用特殊估值调整;运营部应当根据经估值委员会审议通过的特别估值调整意见执行估值程序,准备特殊估值调整事项的临时公告,并发起信息披露审批流程;监察稽核部应当对特殊估值调整事项的相关信息披露进行合规审核。 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建立业务合作关系,由其按约定提供相关债券品种、流通受限股票的估值参考数据。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期已实现收益为9,881,186.71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06,331.67元。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收益分配。 4.9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3月14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国投瑞银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会议议案”),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根据会议议案及《关于终止国投瑞银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议案的说明》,本基金将从2018年3月16日起进入清算期。基金管理人不再接受持有人提出的份额申购、赎回和转换申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及时予以公告。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国投瑞银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的基金财务会计报告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吴翠蓉、高鹤签字出具了安永华明(2018)审字第60469016_H2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资产: - -  银行存款 6,626,163.66 78,201,261.91  结算备付金 418,259.34 511,599,437.51  存出保证金 108,135.09 179,057.33  交易性金融资产 8,703,818.00 504,648,174.91  其中:股票投资 3,714,818.00 98,738,674.91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4,989,000.00 405,909,5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72,7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9,858,165.95  应收利息 137,461.34 6,026,371.19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99.94 3,101.58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5,993,937.37 1,183,215,570.3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528,917,380.76  应付管理人报酬 40,386.16 727,687.31  应付托管费 5,769.45 103,955.36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168,955.18 265,321.33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354,247.60 290,003.74  负债合计 569,358.39 530,304,348.50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15,087,755.86 645,801,433.71  未分配利润 336,823.12 7,109,788.17  所有者权益合计 15,424,578.98 652,911,221.8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5,993,937.37 1,183,215,570.38  注: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1.022元,基金份额总额15,087,755.86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一、收入 20,001,764.98 56,345,652.28  1.利息收入 11,412,029.85 55,835,791.0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903,310.65 6,663,892.49  债券利息收入 9,830,352.54 45,215,841.46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312,374.12 67,349.6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365,992.54 3,888,707.46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3,663,879.17 40,199,206.87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9,139,341.98 40,776,728.90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3,554,821.15 -8,364,956.6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3,037,500.00 7,450,260.00  股利收益 1,116,858.34 337,174.66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324,830.09 -43,055,284.66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601,025.87 3,365,939.06  减:二、费用 5,795,748.18 16,970,422.52  1.管理人报酬 2,784,971.30 13,586,063.04  2.托管费 397,853.08 1,940,866.20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2,221,126.20 1,066,458.40  5.利息支出 - 49,605.48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49,605.48  6.其他费用 391,797.60 327,429.4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4,206,016.80 39,375,229.76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4,206,016.80 39,375,229.76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645,801,433.71 7,109,788.17 652,911,221.88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4,206,016.80 14,206,016.8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630,713,677.85 -20,978,981.85 -651,692,659.70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96,670,318.04 3,141,461.11 199,811,779.15  2.基金赎回款 -827,383,995.89 -24,120,442.96 -851,504,438.85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5,087,755.86 336,823.12 15,424,578.98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610,874,560.71 139,623,047.04 3,750,497,607.75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39,375,229.76 39,375,229.76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965,073,127.00 -104,126,192.80 -3,069,199,319.80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7,278,709.49 288,982.80 27,567,692.29  2.基金赎回款 -2,992,351,836.49 -104,415,175.60 -3,096,767,012.09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67,762,295.83 -67,762,295.83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645,801,433.71 7,109,788.17 652,911,221.88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页码(序号)从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王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彬,会计机构负责人:冯伟 7.4 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国投瑞银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398号文《关于准予国投瑞银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核准,由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15年4月22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2,401,965,331.60份基金份额。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渤海银行")。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次级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 指数收益率×5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50%。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根据《国投瑞银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3月14日表决通过的《关于终止国投瑞银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发布的《关于国投瑞银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本基金于2018年3月16日进入财产清算期,详情参见附注7.4.8.2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因此本基金财务报表以清算基础编制。于2017年12月31日,所有资产以可收回金额和账面价值孰低计量,负债以预计需要清偿的金额计量,其中本基金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政策变更。 7.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业务指引(试行)》(以下简称“估值业务指引”),自2017年11月13日起,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股票参考估值业务指引进行估值。该会计估计变更对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的基金资产净值及本(报告)期损益均无影响。 7.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期无需要说明的重大会计差错和更正。 7.4.6税项 7.4.6.1 印花税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为1‰,由出让方缴纳。 7.4.6.2 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管理人应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未分别核算的,资管产品运营业务不得适用于简易计税方法。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提供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股票(不包括限售股)、债券、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处于停牌期间的股票,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债券估值(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券估值)、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4.6.3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企业及金融机构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7.4.7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瑞士银行股份有限公司(UBS AG)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国投瑞银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国投瑞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 与基金管理人受同一实际控制的公司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安信证券 215,755,683.80 15.26% - -  注: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基金本报告期新增的关联方,不涉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7.4.8.1.2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安信证券 200,932.62 15.26% 91,122.45 54.44%  1、上述佣金费率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与对方签订的席位租用协议进行约定,并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经手费及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其中债券、回购及权证交易不计佣金。 2、该类席位租用协议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基金本报告期新增的关联方,不涉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7.4.8.2关联方报酬 7.4.8.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2,784,971.30 13,586,063.04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4,998.28 587,899.14  注: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7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7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7.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397,853.08 1,940,866.20  注: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财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财产净值 7.4.8.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基金管理人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4.8.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渤海银行 6,626,163.66 774,355.86 78,201,261.91 5,936,900.93  7.4.8.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期末(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于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 代码 股票 名称 停牌 日期 停牌 原因 期末估值单价 复牌 日期 复牌开 盘单价 数量 (单位: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 估值总额 备注  600309 万华化学 2017-12-05 重大事项停牌 37.94 - - 38,500.00 1,438,902.00 1,460,690.00 -  300156 神雾环保 2017-07-17 重大事项停牌 24.16 2018-01-17 21.74 93,300.00 2,991,330.00 2,254,128.00 -  7.4.9.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4.14.1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7.4.14.2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本基金管理人已经评估了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其他应收款项类投资以及其他金融负债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无划分为第一层次的余额,划分为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8,703,818.00元,无划分为第三层次的余额(于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划分为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92,672,250.46元,划分为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411,975,924.45元,无划分为第三层次的余额)。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重大变动 本基金调整公允价值计量层次转换时点的相关会计政策在前后各会计期间保持一致。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或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所采用输入值的可观察性和重要性,确定相关股票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可转换、可交换债券,若出现交易不活跃的情况,本基金不会于交易不活跃期间将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根据估值调整中所采用输入值的可观察性和重要性,确定相关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期初金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初未持有公允价值划分为第三层次的金融工具,本基金本期末未发生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转入转出情况。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投资组合报告 8.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3,714,818.00 23.23   其中:股票 3,714,818.00 23.23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4,989,000.00 31.19   其中:债券 4,989,000.00 31.19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7,044,423.00 44.04  8 其他各项资产 245,696.37 1.54  9 合计 15,993,937.37 100.00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3,714,818.00 24.08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3,714,818.00 24.08  8.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 8.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300156 神雾环保 93,300.00 2,254,128.00 14.61  2 600309 万华化学 38,500.00 1,460,690.00 9.47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8.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2092 中泰化学 11,167,740.12 1.71  2 600291 西水股份 10,659,386.00 1.63  3 600862 中航高科 9,825,455.37 1.50  4 300166 东方国信 7,978,258.82 1.22  5 000761 本钢板材 7,795,832.36 1.19  6 300287 飞利信 7,683,436.91 1.18  7 000157 中联重科 7,210,762.25 1.10  8 000541 佛山照明 6,858,377.11 1.05  9 000938 紫光股份 6,836,874.82 1.05  10 600704 物产中大 6,479,485.51 0.99  11 600611 大众交通 6,473,331.08 0.99  12 000860 顺鑫农业 6,433,866.30 0.99  13 000926 福星股份 6,424,190.69 0.98  14 002195 二三四五 6,308,270.00 0.97  15 000078 海王生物 6,267,390.75 0.96  16 002416 爱施德 6,259,641.20 0.96  17 600252 中恒集团 6,223,999.00 0.95  18 600635 大众公用 6,144,050.50 0.94  19 000727 华东科技 5,986,978.00 0.92  20 600187 国中水务 5,967,015.00 0.91  注:“买入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0541 佛山照明 11,905,134.85 1.82  2 002092 中泰化学 11,648,733.45 1.78  3 000727 华东科技 11,129,710.00 1.70  4 600252 中恒集团 10,855,650.29 1.66  5 600291 西水股份 10,338,805.18 1.58  6 600881 亚泰集团 10,081,254.00 1.54  7 600862 中航高科 9,785,883.00 1.50  8 600718 东软集团 8,751,470.10 1.34  9 002004 华邦健康 8,359,962.64 1.28  10 300166 东方国信 8,305,830.99 1.27  11 600958 东方证券 8,188,678.50 1.25  12 002463 沪电股份 8,135,079.96 1.25  13 000761 本钢板材 7,983,611.00 1.22  14 000686 东北证券 7,764,553.60 1.19  15 600282 南钢股份 7,166,713.00 1.10  16 300287 飞利信 7,146,493.40 1.09  17 000157 中联重科 7,059,556.00 1.08  18 600428 中远海特 7,034,910.99 1.08  19 600704 物产中大 6,769,488.37 1.04  20 600873 梅花生物 6,753,339.40 1.03  注:“卖出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 656,485,218.83  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 761,822,661.24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4,989,000.00 32.34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4,989,000.00 32.34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4,989,000.00 32.34  8.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08601 国开1703 50,000 4,989,000.00 32.34  8.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9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代码 名称 持仓量 合约市值 公允价值变动 风险说明  公允价值变动总额合计 -  股指期货投资本期收益 -3,037,500.00  股指期货投资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8.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在注重风险管理的前提下,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适度运用股指期货。本基金利用股指期货流动性好、交易成本低和杠杆操作等特点,提高投资组合的运作效率。 8.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在注重风险管理的前提下,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适度运用国债期货。本基金利用国债期货合约流动性好、交易成本低和杠杆操作等特点,提高投资组合的运作效率。 8.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8.12.2本基金不存在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库的情况。 8.12.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08,135.09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37,461.34  5 应收申购款 99.94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45,696.37  8.12.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债。 8.12.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 300156 神雾环保 2,254,128.00 14.61 重大事项停牌  2 600309 万华化学 1,460,690.00 9.47 重大事项停牌  8.12.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928 16,258.36 9,802,941.18 64.97% 5,284,814.68 35.03%  9.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511.49 0.00%  9.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注: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本基金基金经理于本报告期末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4月22日)基金份额总额 2,401,965,331.60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645,801,433.71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96,670,318.04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827,383,995.89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5,087,755.86   §11重大事件揭示 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对公司运营管理及基金运作产生重大影响的,与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相关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变化。 11.5本报告期持有的基金发生的重大影响事件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基金。 11.6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已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3年。报告期内应支付给该事务所的报酬为54247.60元。 元。 11.7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1.8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8.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海通证券 2 1,094,137,604.56 77.39% 1,018,971.90 77.39% -  安信证券 1 215,755,683.80 15.26% 200,932.62 15.26% -  国都证券 1 54,620,240.37 3.86% 50,867.69 3.86% -  招商证券 1 49,265,588.22 3.48% 45,881.15 3.48% -  11.8.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海通证券 4,991,500.00 93.25% 1,755,000,000.00 100.00% - -  国都证券 361,195.05 6.75% - - - -   注:1、本基金管理人在租用证券机构交易单元上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将证券经营机构的注册资本、研究水平、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经营行为以及通讯交易条件作为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由研究部、投资部及交易部对券商进行考评并提出交易单元租用及更换方案。根据董事会授权,由公司执行委员会批准。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交易所权证交易。 3、本基金报告期内新增租用招商证券、安信证券、国都证券各1个交易单元。 §1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投资者类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 期初份额 申购份额 赎回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机构 1 20171018-20171215 39,879,361.91 - 39,879,361.91 0.00 0.00%   2 20170927-20171225 - 49,503,960.40 49,503,960.40 0.00 0.00%   3 20170101-20170126 199,400,797.61 - 199,400,797.61 0.00 0.00%   4 20170101-20171017 298,803,784.86 - 298,803,784.86 0.00 0.00%  产品特有风险  投资者应关注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比例过高时,可能出现以下风险: 1、赎回申请延期办理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时易触发本基金巨额赎回的条件,中小投资者可能面临小额赎回申请也需要部分延期办理的风险。 2、基金净值大幅波动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时,相应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资产以及赎回时的份额净值的精度问题均可能引起基金份额净值出现较大波动。 3、基金投资策略难以实现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后,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显著降低,从而使基金在拟参与银行间市场交易等投资时受到限制,导致基金投资策略难以实现。 4、基金财产清算(或转型)的风险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若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后,可能造成基金资产净值大幅缩减而导致本基金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基金合同终止等情形。 5、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表决时可能存在的风险 由于单一机构投资者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占比较高,在召开持有人大会并对重大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单一机构投资者将拥有高的投票权重。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