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瑞银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剩余财产分配公告
2018-06-11 文字大小 【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国投瑞银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国投瑞银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持有人大会决议自2018年3月14日起生效,本基金自2018年3月16日至2018年3月30日期间进行了基金财产清算。本基金已于2018年5月4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国投瑞银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清算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2018】970号),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8年5月9日刊登了《国投瑞银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清算报告》。
根据本基金2018年5月9日发布的《国投瑞银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本基金已对本基金截至清算期结束日(2018年3月30日)的剩余财产中的已变现资产进行首次分配。该次分配后剩余财产为停牌股票万华化学(代码:600309)38,500股、应收利息、结算备付金、存储保证金等款项,该部分资产于最后一次清算资产分配时一并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2018年6月4日本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万华化学(代码:600309)复牌,于2018年6月5日全部变现,变现所得金额为人民币1,671,369.38元。截至最后清算资产划出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1,908,882.59元(包括停牌股票变现金额,首次分配后剩余的银行存款及应收利息等款项),基金管理人将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将剩余财产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2018年3月21日(最近结息日)至本基金第二次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及结算保证金产生的利息亦属份额持有人所有,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分配速度,基金管理人将于最后一次清算款划出日以自有资金垫付该笔款项(该金额可能与实际结息金额存在略微差异),供清算分配使用。基金管理人垫付的资金以及垫付资金产生的利息将于清算期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