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动态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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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动态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3年4月18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3年4月24日
安信动态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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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安信动态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5 年 3 月 25 日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442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并经机构部函[2015]981 号确认,自 2015 年 4 月 15 日起《安信动态策
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
生效,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或简称“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至 2023 年 4 月 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安信动态策略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计票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安信动态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
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公告之日的下
一个自然日(即 2023 年 4 月 13 日)起本基金即进入清算程序,即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
2023 年 4 月 12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安永华
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
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2 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安信动态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安信动态策略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118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4 月 15 日
报告期末(2023 年 4 月 12 日日终)
基金份额总额
13,144,824.67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将以严格的风险控制为前提,结合科学严谨、具
有前瞻性的宏观策略分析以及深入的个股/个券挖掘,动
态灵活调整投资策略,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较为
确定且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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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策略 本基金强调风险控制,结合科学严谨、具有前瞻性的宏
观策略分析以及深入的个股/个券挖掘,审时度势动态运
用多元化投资策略,如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
固定收益类投资策略、衍生品投资策略、风险管理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等,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健增
长。
业绩比较基准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 1 年期人民币定期存款基
准利率+3.0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
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
中等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基
金合同》的约定。
基金管理人名称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5 年 3 月 25 日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442 号文准予
募集注册,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自 2015 年 4 月 8
日起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2015 年 4 月 10 日募集结束。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4
月 15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613,282,800.57 份,其中有效认
购资金在首次发售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折合 53,242.30 份基金份额。
根据基金管理人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发布的《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信动态
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本基金
的最后运作日为 2023 年 4 月 12 日,并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起进入清算程序。
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最后运作日期间,本基金正常运作。
§4 财务会计报告
4.1 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经审计)
会计主体:安信动态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3 年 4 月 12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最后运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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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2日
资产:
银行存款 20,311,248.61
结算备付金 601,519.77
存出保证金 7,235.14
应收申购款 69.93
资产总计 20,920,073.45
负债和净资产
最后运作日
2023年4月12日
负债:
应付赎回款 180,190.08
应付管理人报酬 6,979.81
应付托管费 1,395.95
应付销售服务费 831.73
应交税费 5.24
其他负债 11,258.82
负债合计 200,661.63
净资产:
实收资金 13,144,824.67
未分配利润 7,574,587.15
净资产合计 20,719,411.82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20,920,073.45
注:(1)报告截止日 2023 年 4 月 12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本基金份额总额 13,144,824.67
份,其中安信动态策略混合 A 基金份额总额 5,215,269.18 份,基金份额净值 1.5905 元;安
信动态策略混合 C 基金份额总额 7,929,555.49 份,基金份额净值 1.5669 元。
(2)本财务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签字出具
了安永华明(2023)专字第 60962175_H30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基金财产分配
自 2023 年 4 月 13 日至 2023 年 4 月 14 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
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5.1 资产处置情况
5.1.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银行存款人民币 20,311,248.61 元,其中托管户存款为人民币
20,310,475.65 元,应计银行存款利息为人民币 772.96 元,支付清算款之日前未结息到账
的应计利息款项预计将由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自有资金在支付清算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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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日进行垫付。
5.1.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人民币 601,519.77 元,其中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 595,422.16 元,应计上海结算备付金
利息人民币 420.66 元;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结算备付金为
人民币 5,673.91 元,应计深圳结算备付金利息人民币 3.04 元。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2022 年 5 月修订版)》,结算备付金将分别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2023 年 6 月 8 日自备付金账户退回托管户,应计结算备付金利息预计将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结息并划入托管户。支付清算款之日前未划回的部分及未结息到账的应计结算
备付金利息预计将由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自有资金在支付清算款之日
进行垫付。
5.1.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人民币 7,235.14 元,其中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 5,968.82 元,应计上海存出保证金利息
为人民币 10.13 元;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存出保证金为人民
币 1,253.55 元,应计深圳存出保证金利息为人民币 2.64 元。存出保证金预计将于 2023 年
5 月 5 日划回托管户,应计存出保证金利息预计将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结息并划入托管户。
支付清算款之日前未划回的部分及未结息到账的应计存出保证金利息预计将由基金管理人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自有资金在支付清算款之日进行垫付。
5.1.4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申购款人民币 69.93 元,已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划至托管
户存款。
5.2 负债清偿情况
5.2.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 180,190.08 元,该款项已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2023 年 4 月 14 日支付。
5.2.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 6,979.81 元,该款项预计于清算期
结束后安排支付。
5.2.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 1,395.95 元,该款项预计于清算期结束
后安排支付。
5.2.4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 831.73 元,该款项预计于清算期结
束后安排支付。
5.2.5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交税费为人民币 5.24 元,该款项已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支
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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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 11,258.82 元,其中应付赎回费为人民币
0.37 元,该款项已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支付;应付交易费用为人民币 8,258.45 元,该款项
预计于清算期结束后安排支付;预提清算审计费为人民币 3,000.00 元,该款项预计于清算
期结束后安排支付。
5.3 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自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4月14日止清算期间
一、清算收益
1、利息收入 446.21
2、其他收入 130.83
清算收入小计 577.04
二、清算费用
1、划款手续费 389.97
清算费用小计 389.97
三、清算净收益 187.07
注:(1)利息收入系计提的自 2023 年 4 月 13 日至 2023 年 4 月 14 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
款利息、结算备付金利息和存出保证金利息。
(2)其他收入系最后运作日 2023 年 4 月 12 日申请,2023 年 4 月 13 日确认的赎回产生的
基金赎回费收入。
(3)划款手续费系根据托管户最新收费标准预提的费用,实际产生金额可能与预估金额存
在差异,差异部分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5.4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23年4月12日基金净资产 20,719,411.82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187.07
减:基金净赎回金额(于2023年4月13日确认的投资者净
赎回申请) 1,747,987.18
二、2023年4月14日基金净资产 18,971,611.71
根据《基金合同》及《关于终止安信动态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
关事项的议案》中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
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本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
行分配。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本基金 2023 年 4 月 14 日归属于剩余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净资产
为人民币 18,971,611.71 元,其中剩余未到账资产为人民币 609,974.08 元,包括结算备付
金人民币 601,096.07 元,存出保证金人民币 7,222.37 元,应计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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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保证金利息人民币 1,655.64 元。支付清算款之日前未到账的部分,将由基金管理人安信
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自有资金在支付清算款之日进行垫付。
自清算期结束日次日(2023 年 4 月 15 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归属于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孳生的利息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最终支付清
算款金额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垫付的资金
自资金到账日起至托管户销户为止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在托管户销户前向基金管
理人支付垫付资金及其孳生的利息。
5.5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6 备查文件
6.1 备查文件目录
1、《安信动态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安信动态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的法律意见》
6.2 存放地点
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6.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查阅上述文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8-088
网址:http://www.essencefun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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