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金合信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管理费率、托管费率、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2023-06-03 文字大小 【 】 【打印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6月5日起,将创金合信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费年费率由0.7%调整为0.30%,托管费年费率由0.2%调整为0.08%,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由0.40%调整为0.20%。根据上述事项,本公司相应修订《创金合信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创金合信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方案
  自2023年6月5日起,本基金管理费年费率由0.7%调整为0.30%,托管费年费率由0.2%调整为0.08%,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由0.40%调整为0.20%。
  二、修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
章节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
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原文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设立日期:2014年7月9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4]651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33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755-23838000
修订后内容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
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龙海
设立日期:2014年7月9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
651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6096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755-23838000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
用与税收
基金合同摘要对上述修改内容一并进行修改。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
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
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
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
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
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
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
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销售服务费按
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计
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
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划出,由
登记机构代收,登记机构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
售机构等。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
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
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
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
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
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
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8%的年费率计
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
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
核后于次月前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
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
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
的市场推广、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
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
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
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划出,由登记机构
代收,登记机构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等。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
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
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修改《托管协议》部分条款
章节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
事人
十一、基金费用
原文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成立时间:2014年7月9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4]651号
注册资本:2.33亿元人民币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
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755-23838000
传真:0755-23838333-8900
联系人:王晶晶
(一)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年
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二)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
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三) 基金销售服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
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
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销售服务费按
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计
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修订后内容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
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龙海
成立时间:2014年7月9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
651号
注册资本:2.6096亿元人民币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
资产管理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755-23838000
传真:0755-23838333-8900
联系人:吕阿鹏
(一)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0%年费
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二)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08%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8%年
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三) 基金销售服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
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
的市场推广、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
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四、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创金合信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及《创金合信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五、重要提示
  此次调整管理费率、托管费率、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率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本次修订更新后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将自2023年6月5日起生效。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cjhx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68-0666)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特此公告。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