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文化传媒娱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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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文化传媒娱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更新)

编制日期:2024 年 01 月 02 日

送出日期:2024 年 01 月 04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鹏华文化传媒娱乐股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001223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司 公司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01 月 27 日 -

(若有)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2019 年 05 月 22 日

基金经理 贺宁 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5 年 05 月 01 日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

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

其他(若有) 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

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

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注:无。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部分请阅读《鹏华文化传媒娱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在有效控制风险前提下,精选文化传媒娱乐业相关的

投资目标

优质上市公司,分享其发展和成长的机会,力求超额收益与长期资本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

证)、债券(含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

期融资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等)、货币

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含存托凭证)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80%

-95%;投资于文化传媒娱乐业相关的股票(含存托凭证)占非现金基金资

产的比例不低于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

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

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

范围会做相应调整。

1、资产配置策略;2、股票投资策略;3、债券投资策略;4、权证投资策

略;5、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6、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文化传媒娱乐业包括文化娱乐制品、文化娱乐传播服务和文化休闲娱乐活动

等领域的产品制作、营销策划、产品运营、以及相关的软硬件提供商等产业

主要投资策略

链上下游的企业。具体来说,涵盖电影电视、动漫游戏、新闻传播、文化教

育、体育竞技、旅游休闲、广告会展、互联网以及相对应的软、硬件提供商

等相关产业。除上述行业之外,如果某些细分行业和公司同样符合传媒娱乐

业的定义,本基金也会酌情将其纳入传媒娱乐业的投资范围。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传媒指数收益率×8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20%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

风险收益特征

金、混合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其中,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适用特定费率(详情请查阅招募说明书),其他投资人适用下表一般费率:

费用类型 金额(M) 收费方式/费 备注

/持有期限(N) 率

M <100 万 1.5%

申购费 100 万 ≤ M < 500 万 1.00%

500 万≤ M 每笔 1000 元

赎回费 N <7 天 1.5%

7 天 ≤ N < 30 天 0.75%

30 天 ≤ N < 1 年 0.5%

1 年 ≤ N < 2 年 0.25%

2 年≤ N 每笔 0 元

注: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2%

托管费 0.2%

销售服务费 0

其他费用 会计费、律师费、审计费等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定风险

(1)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受宏观经济、微观经济、市场环境、技术周期等各类因素的影响,对于上述因素的理解或分析错误将导致本基金管理人对股票内在价值的判断出现失误,进而导致本基金管理人做出错误的投资决策。

(2)本基金重视股票投资风险的防范,但是基于投资范围的规定,正常情况下,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最低将保持在 80%以上,无法完全规避股票市场的下跌风险。

(3)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风险

1)信用风险: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人可能由于规模小、经营历史短、业绩不稳定、内部治理规范性不够、信息透明度低等因素导致其不能履行还本付息的责任而使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发生偏离的可能性,从而使基金投资收益下降。基金可通过多样化投资来分散这种非系统风险,但不能完全规避。

2)流动性风险: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于其转让方式及其投资持有人数的限制,存在变现困难或无法在适当或期望时变现引起损失的可能性。

(4)股指期货投资风险

1)市场风险:是指由于股指期货价格变动而给投资者带来的风险。

2)流动性风险:是指由于股指期货合约无法及时变现所带来的风险。

3)基差风险:是指在股指期货交易中,由于现货价格与期货价格波动不一致,从而基差波动不确定而导致的风险。

4)保证金风险:是指由于无法及时筹措资金满足建立或者维持股指期货合约头寸所要求的保证金而带来的风险。

5)信用风险:是指期货经纪公司违约而产生损失的风险。

6)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内部流程的不完善,业务人员出现差错或者疏漏,或者系统出现故障等原因造成损失的风险。

(5)投资于存托凭证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2、普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共有的风险,如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3、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鹏华基金官方网站[www.phfund.com.cn][客服电话:400-6788-533]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