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招商银行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23-11-09 文字大小 【 】 【打印
            
根据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23年11月9日起,招商银行新增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代销业务。投资者可通过招商银行办理部分基金的申购、赎回等相关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的基金列表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农银汇理景气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017842
农银汇理景气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 017843
农银汇理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660015
农银汇理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 015850
农银汇理信息传媒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A 001319
农银汇理信息传媒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C 018589
农银汇理医疗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A 017312
农银汇理医疗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C 017313
农银汇理主题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 019485
农银汇理新能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 016494
农银汇理均衡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14241
农银汇理创新医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8293
农银汇理医疗保健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913
农银汇理工业 4.0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606
农银汇理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336
  二、代销机构信息: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本公告仅对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招商银行为代销机构的有关事情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法律文件。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