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达宏利增利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2017-12-28 文字大小 【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泰达宏利增利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泰达宏利增利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泰达宏利增利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泰达宏利增利混合

 基金代码:00156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出现如下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并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本基金任一封闭期内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

 2、本基金任一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

 3、本基金任一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有效申请确认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少于200人。”

 本基金第一个开放期自2017年12月25日至2017年12月29日止。若截止该开放期结束日(即2017年12月29日)日终,本基金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上述情形,基金管理人将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仅在开放期内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在《基金合同》约定的开放期之外的日期不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也不上市交易。根据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12月21日发布的《泰达宏利增利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本基金最近一个开放期为2017年12月25日至2017年12月29日,因此若本《基金合同》发生终止情形,开放期结束后本基金将不再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

 2、若《基金合同》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mfcteda.com

 客服电话:400-698-8888(免长途话费)

 4、本公告解释权归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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