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瑞银新活力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新活力混合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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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新活力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
瑞银新活力混合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3月6日
送出日期:2024年3月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国投瑞银新活力混合基金代码001584
下属基金简称国投瑞银新活力混合A下属基金代码001584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03-06
基金类型混合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定期开放式开放频率每3个月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17-12-15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李达夫
证券从业日期2006-07-04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
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
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
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
其他行表决。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本基金合同将终止并进行基金财
产清算,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时基金管理人应履行相
关的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1)连续两个开放期届满时,本基金
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的;(2)连续两个开放期届满时,本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
定。
注:国投瑞银新活力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投瑞银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合同生效日期为2015年11月17日)于2018年3月6日转型而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对不同资产类别的优化配置及组合精
投资目标
选,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上市
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上
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
投资范围可转债(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次级债、短期融
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资产支持
证券、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
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30%。
在开放期内,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
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上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前述5%
的限制。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1、类别资产配置:本基金根据各类资产的市场趋势和预期收益风险
的比较判别,对股票、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等类别资产的配置比例进
行动态调整,以期在投资中达到风险和收益的优化平衡。
2、债券投资管理: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债券分析方法,确定
债券投资组合,并管理组合风险。
3、股票投资管理:
(1)行业配置策略,本基金管理人在进行行业配置时,将采用自上
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行业权重。
(2)优选个股策略,本基金构建股票组合的步骤是根据定量与定性
分析确定股票初选库;基于公司基本面全面考量、筛选优势企业,运
用现金流贴现模型等估值方法,分析股票内在价值;结合风险管理,
构建股票组合并对其进行动态调整。
主要投资策略4、货币市场工具投资策略:本基金将通过深入分析货币市场运作情
况,运用货币市场工具的配置策略和交易策略,以增强基金收益。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对于资产支持证券,其定价受市场利率、
发行条款、标的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多种因素影响。本
基金将在基本面分析和债券市场宏观分析的基础上,以数量化模型确
定其内在价值。
6、权证投资策略:
(1)考量标的股票合理价值、标的股票价格、行权价格、行权时间、
行权方式、股价历史与预期波动率和无风险收益率等要素,估计权证
合理价值。
(2)根据权证合理价值与其市场价格间的差幅即“估值差价(Value
Price)”以及权证合理价值对定价参数的敏感性,结合标的股票合理
价值考量,决策买入、持有或沽出权证。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5%+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85%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
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根据2017年7月1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
变本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等级分类标准的变化,
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
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注:详见《国投瑞银新活力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
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本基金由国投瑞银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于2018年3月6日转型而来。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持有期限(N)
M<100万元0.40%
申购费(前收费)100万元≤M<500万元0.20%
M≥500万元1000元/笔
N<7天1.50%
7天≤N<30天0.75%
赎回费
30天≤N<180天0.50%
N≥180天0.00%
注:1、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
的申购费用由申购该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2、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
赎回A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持续持有A类基金份额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
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A类基金份额长于30日但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
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A类基金份额长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
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
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为:申购费用=申购金额×申购费率÷(1+申购
费率)(注:对于申购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投资人,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净申购
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4、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为: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赎
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0.30%
托管费0.05%
注:本基金其他运作费用包括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等。本基金
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
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在类别资产配置中,可能受到经济周期、市场环境、公司治理、制度建设等因素
的不同影响,导致资产配置偏离最优化,这可能为基金投资绩效带来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该券种具有较高的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
可能增加本基金总体风险水平。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若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
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有可能
造成基金财产损失。另外,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
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通常情况下,每三个月开放一次,开放期为每年3月10
日、6月10日、9月10日、12月10日起的5个工作日,若上述日期为非工作日,则开放
期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开始。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开放申购和赎回。在开放期内,投
资人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第一个开放期的
前一日(包括该日)之间的期间,之后的封闭期为每相邻两个开放期之间的期间。在封闭期
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也不上市交易。因此,在封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
将面临因不能赎回基金份额而出现的流动性约束。
2、投资组合的风险
本基金的证券投资组合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
3、开放式基金共有的风险:如合规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风险、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
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济
金融仲裁中心,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
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和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ubssdic.com][客服电话:
400-880-6868、0755-83160000]
《国投瑞银新活力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国投瑞银新活力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国投瑞银新活力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