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欧睿尚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2021-11-29 文字大小 【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欧睿尚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欧睿尚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及《中欧睿尚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赎回选择期及开放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提示性公告》的有关规定,中欧睿尚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21年11月26日,并于2021年11月29日进入清算程序。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中欧睿尚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中欧睿尚定期开放混合
  A类份额基金代码:001615
  C类份额基金代码:009020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以运作周期和到期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9月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中欧睿尚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欧睿尚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及《中欧睿尚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赎回选择期及开放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于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0月27日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1年10月28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中欧睿尚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根据《关于终止中欧睿尚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议案的说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公告的下一工作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安排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选择期以便投资者选择赎回或转换转出,但不办理申购或转换转入业务,即选择期为自2021年11月1日起至2021年11月26日止。自前述期间届满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
  三、终止《基金合同》技术可行性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根据基金合同中有关基金财产清算的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基金财产清算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已就财产清算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充分准备,技术可行。清算报告将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外部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因此,终止《基金合同》不存在技术方面的障碍。
  四、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自2021年11月29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停止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并且之后不再恢复。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本基金仍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运作。
  五、基金财产清算
  1、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3、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4、清算费用
  按照《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约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5、基金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1)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
  (2)交纳所欠税款;
  (3)清偿基金债务;
  (4)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财产未按前款(1)-(3)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6、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7、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六、其他
  1、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并且之后不再恢复。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本公司承诺在清算过程中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相关职责。基金财产清算结果将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布,并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留意。
  2、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