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睿尚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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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2021年12月17日
报告公告日期:2022年1月7日
一、重要提示
中欧睿尚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15年6月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准予中欧睿尚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298号文)准予募集注册,于2015年9月2日成立并正式运作,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007,066,422.85份,包含认购资金利息结转的份额548,691.08份。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欧睿尚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欧睿尚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及《中欧睿尚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赎回选择期及开放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提示性公告》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21年11月26日,基金管理人 自 2021年11月29日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 的 规定 履行 基
金财产清算程序。
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
基金财产 清算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于 20 21 年 11 月
2 9 日发布的《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欧睿尚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从
20 21 年 11 月 2 9 日起进入清算期,由本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名称:中欧睿尚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中欧睿尚定期开放混合A、中欧睿尚定期开放混合C。基金代码:A类基金份额001615,C类基金份额009020。
2、基金运作方式: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以运作周期和到期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
3、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9月2日
4、基金运作终止日:2021年11月26日。基金份额总额19,209,398.96份。
5、投资目标:本基金在力求本金长期安全的基础上,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超额收益。
6、业绩比较基准:中证中信证券量化债股联动稳健策略指数收益率
7、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8、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基金最后运作日财务会计报告(经审计)
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中欧睿尚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1年11月26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21年11月26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
资产:
银行存款 111,601,053.501,601,053.50
结算备付金
3
35,185.005,185.00
存出保证金
1
1,572.71,572.71
交易性金融资产
12,986,900.00
12,986,900.00
债券投资
12,986,900.00
12,986,9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9
99,785.949,785.94
应收申购款
-
-
资产总计
2
24,724,497.154,724,497.15
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赎回款
423.31
423.31
应付管理人报酬
1
19,978.609,978.60
应付托管费
4
4,281.13,281.13
应付销售服务费
5
5,535.31,535.31
应付交易费用
8
880.0080.00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其他负债
4
45,631.805,631.80
负债合计
7
76,730.156,730.1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
19,209,398.969,209,398.96
未分配利润
5
5,438,368.04,438,368.04
所有者权益合计
2
24,647,767.004,647,767.0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
24,724,497.154,724,497.15
四、清盘事项说明
1、清算原因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于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0月27日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1年10月28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中欧睿尚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根据《关于终止中欧睿尚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议案的说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公告的下一工作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安排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选择期以便投资者选择赎回
或转换转出,但不办理申购或转换转入业务,即选择期为自2021年11月1日起至2021年11月26日止。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21年11月26日,并于2021年11月29日进入清算程序。
基金管理人于2021年11月29日公告的《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欧睿尚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约定:“自2021年11月29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停止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并且之后不再恢复。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2、清算起始日
本基金于2021年11月29日起进入清算期,故本基金清算起始日为2021年11月29日。
3、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本基金已将账面价值高于预计可收回金额的资产调整至预计可收回金额,并按预计结算金额计量负债。同时,不对资产、负债进行流动与非流动的划分。
五、清算情况
自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17日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资产清算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人民币99,785.94元,其中应收活期存款利息7,786.60元,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39.50元,应收权证保证金利息5.87元,将于2021年12月21日划入托管户;应收债券利息参见资产清算情况(3)所述。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35,185.00元,已于2021年12月2日划入托管户21,412.81元,剩余将于2022年1月5日划入托管户。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1,572.71元,其中,上交所保证金为人民币1,319.53元,于2021年12月2日调整调入1,263.54元,余额为2,583.07元;深交所保证金为人民币253.18元,于2021年12月2日划入托管账户5.07元,余额为人民币248.11元。以上余额将于清算款划出日前划入托管账户。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人民币12,986,900.00元,应收债券利息为人民币91,953.97元。本基金持有的债券均已卖出,共收回13,080,651.63元。
3、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19,978.60元,该款项已于2021年12月2日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4,281.13元,该款项已于2021年12月2日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423.31元,该款项已于2021年11月29日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5,535.31元,该款项已于2021年12月2日支付。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银行间交易费用880.00元,该款项已于2021年12月7日支付。
(6)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45,631.80元,包括应付审计费用人民币45,206.70元、其他应付款425.10元,均已于2021年12月7日支付。
4、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自2021年11月29日
至2021年12月17日
止清算期间
一、清算收益
利息收入(注1)
6,538.15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收益
4,030.0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020.00
清算收入小计
6,548.15
二、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小计
243.03
三、清算净收益
6,305.12
注1:利息收入系计提的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的下一自然日(2021年11月27日)起至2021年12月17日止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及存出保证金利息收入。
5、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21年11月26日基金净资产
24,647,767.00
加:自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17日止清算期间净收益
6,305.12
减:清算期间确认的净赎回、转出款
123,293.02
二、2021年12月17日基金净资产
24,530,779.10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于2021年12月17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24,530,779.10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清算起始日2021年11月29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存款利息亦属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该部分利息将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实际结息金额与垫付金额的尾差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6、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备查文件目录
(1)《中欧睿尚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1月26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欧睿尚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本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479号8层。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中欧睿尚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二〇二二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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