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金腾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国金金腾通货币C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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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金腾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国金金腾通货币C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2月7日
送出日期:2024年2月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国金金腾通货币 基金代码 000540
下属基金简称 国金金腾通货币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01621
基金管理人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09月28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 货币市场基金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曾省强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1年03月26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6年08月15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部分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在综合考虑基金资产收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为投资者创造稳定的收益。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通知存款,短期融资券,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中期票据、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资产支持证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确保资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基础上, 对短期货币市场利率的走势进行预测和判断,采取积极主动的投资策略,综合利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方法,力争获取超越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
业绩比较基准 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高流动性、低风险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均低于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收益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认购费 无
申购费 (前收费) 无
赎回费 无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 0.20%
末,按月支付
托管费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0.05%
销售服务费 无
增值服务费 增值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0.75%
注:本基金相关费用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本基金投资运作过程
中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特有风险及其他风险。
本基金特有的风险:本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可能面临较高货币市场利率波动的系统性风险以及流
动性风险。货币市场利率的波动会影响基金的再投资收益,并影响到基金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同时为应对
赎回进行资产变现时,可能会由于货币市场工具流动性不足而面临流动性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
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
商、调解途径解决。若自一方书面提出协商解决争议之日起60日内争议未能以协商或调解方式解决的,任
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
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gfund.com,客服电话:4000-2000-1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