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安达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富安达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5年12月12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5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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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重要提示………………………………………………………………………………………………………….2
2、基金概况………………………………………………………………………………………………………….3
3、基金运作情况说明……………………………………………………………………………………………4
4、财务报告……………………………………………………………………………………………………………5
5、清算事项说明……………………………………………………………………………………………………6
6、备查文件……………………………………………………………………………………………………………9
1、重要提示
富安达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475号文注册募集,《富安达新动力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6年12
月7日生效。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
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召集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富安
达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议案于202
5年12月9日表决通过,自该日起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详见基金
管理人于2025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和基金管理人官网发布的《富安达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安达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5年12月10日。本基金从2025年12月11日起进入清
算程序,清算期间为自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2日止。由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
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
具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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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概况
2.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富安达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富安达新动力混合
基金类型混合型
基金主代码001659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2月07日
基金管理人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机构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最后运作日(2025年12月10
日)基金份额总额7,197,354.16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2.2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股票与债券等资产的合理配置,深入研究并积极投资
于以科技进步、产业创新和转型升级等经济发展新动力驱动的高
速成长企业,充分把握新经济周期下科技进步、产业创新和转型
升级所带来的投资机会,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投资
者带来长期稳定的超额收益。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的富安达多维经济模型,通过对全球经
济发展形势,国内经济情况及经济政策、物价水平变动趋势、资
金供求关系和市场估值的分析,结合FED模型,对未来一定时期
各大类资产的收益风险变化趋势做出预测,并据此适时动态的调
整本基金在股票、债券、现金等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同时结合
富安达择时量化模型,辅助判断大类资产配置及权益类资产仓
位。一般情况下,本基金将大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以科技进步、
产业创新和转型升级等经济发展新动力驱动的上市公司所发行的
股票等证券,当证券市场系统性风险加大时,本基金将对相关证
券资产的配置比例做出适时调整。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新兴产业指数收益率×60%+中债总指数收益率×40%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一般情况,其风险和预期收益
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3、基金运作情况说明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富安达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475号)准予注册,由基金
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开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
年12月7日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总额为350,747,173.59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
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召集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富
安达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议案于2
025年12月9日表决通过,自该日起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详见基
金管理人于2025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和基金管理人官网发布的《富安
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安达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5年12月10日,
自2025年12月11日(最后运作日的次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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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财务报告
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会计主体:富安达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5年12月10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最后运作日2025年12月10日
资产:
货币资金7,472,337.53
结算备付金603.80
存出保证金8,621.71
交易性金融资产124,100.0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0.00
应收清算款0.00
资产总计7,605,663.04
负债:
应付赎回款2,019.00
应付管理人报酬2,498.51
应付托管费416.41
应付证券清算款0.00
其他负债841.09
负债合计5,775.01
净资产:
实收基金7,197,354.16
未分配利润402,533.87
净资产合计7,599,888.03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7,605,663.04
注1:报告截止日2025年12月10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富安达新动力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净值1.0559元,基金份额7,197,354.16份,
资产净值人民币7,599,888.03元;
注2: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
起,资产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
的相关数据列示。
5、清算事项说明
自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2日止的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
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
算情况如下:
5.1 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
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
付。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
本基金的清算审计费、清算律师费将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5.2 资产处置情况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银行存款余额为人民币7,472,337.53元,其中活期存款人民
币7,464,809.61 元,应计活期存款利息人民币7,527.92元。清算期间收支款项
的净额为人民币118,624.21元,计提活期存款利息人民币145.12元。于清算结
束日银行存款余额为人民币7,591,106.86元,其中活期存款人民币7,583,433.82
元,应计活期存款利息人民币7,673.04元。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余额为人民币603.80元,其中存放于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应计结算备付金利息人民币9.56元;其中存
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586.85
元,应计结算备付金利息人民币7.39元。清算期间计提结算备付金利息人民币
0.02 元。于清算结束日结算备付金余额为人民币603.82元,其中存放于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应计结算备付金利息人民币9.56元;其
中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
586.85 元,应计结算备付金利息人民币7.41元。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余额为人民币8,621.71元,其中存放于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2,542.83元,应计存
出保证金利息人民币2.13元,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的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6,072.14元,应计存出保证金利息人民币4.61元。清
算期间计提存出保证金利息人民币0.16元。于清算结束日存出保证金余额为人
民币8,621.87元,其中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存
出保证金为人民币2,542.83元,应计存出保证金利息人民币2.17元,存放于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6,072.14元,
应计存出保证金利息人民币4.73元。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人民币124,100.00元,其中股票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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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124,100.00元,均于清算期间处置变现,于清算结束日交易性金融资产
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5.3 负债清偿情况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余额为人民币2,019.00元,该款项已于清算期间
支付。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余额为人民币2,498.51元,该款项已于清算
期间支付。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余额为人民币416.41元。该款项已于清算期间支
付。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证券清算款余额为人民币0.00元。清算期间确认应付证
券清算款人民币124,459.75元,该款项已于清算期间支付。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余额为人民币841.09元,其中应付赎回费人民币
5.07 元,应付交易费用人民币836.02元。于清算期间支付赎回费人民币5.07元;
计提交易费用55.53元,支付交易费用人民币891.55元。于清算结束日其他负
债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5.4 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项目
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2日
(清算期间)
一、收入
1、利息收入
449.52
2、投资收益
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45.30-285.28
4、其他收入(损失以“-”填列)
二、费用
589.50
0.00
其他费用
三、利润总额(损失以“-”填列)
5.00
5.00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收益(损失以“-”填列)
444.52
0.00
444.52
清算期间本基金确认利息收入人民币145.30元,其中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
145.12 元,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人民币0.02元,存出保证金利息收入人民币
0.16 元。
清算期间本基金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人民币589.50元,为股票投资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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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损益。
清算期间本基金确认投资收益人民币-285.28元,为股票投资差价收入人民币
285.28 元。
清算期间本基金确认其他费用人民币5.00元,为汇划手续费。
清算期间净收益为人民币444.52元。
5.5 截至本次清算结束日的剩余财产及剩余财产分配安排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25年12月10日基
金净资产
7,599,888.03
加:清算期间清算净损益
444.52
二、2025年12月12日基金净资产
7,600,332.55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于清算结束日2025年12月12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
人民币7,600,332.55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
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本基金
的清算审计费、清算律师费将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
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清算结束日次日2025年12月13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结算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的利息亦属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截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
日的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的利息中仍未收到的部分将由基金管
理人以自有资金垫付,实际结息金额与垫付金额的尾差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
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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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查文件
1、备查文件目录
(1)富安达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资产负债表及审计报告
(2)关于《富安达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
意见书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富安达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5 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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