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土创新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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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土创新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12月28日
送出日期:2023年12月2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红土创新新兴产业混合 基金代码 001753
基金管理人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9月23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廖星昊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2年12月16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0年9月28日
注:证券从业日期是指基金经理首次从事证券行业的时间。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通过灵活的资产配置和对新兴产业的投资管理,拓展大类资产配置空间,在精选处于新兴产业中个股的基础上适度集中投资,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投资者谋求资本的长期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等)、衍生工具(权证、股指期货等)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主要是基于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宏观及市场分析,确定组合中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比例。在股票投资策略方面,本基金将从新兴产业中优选预期成长性较好的公司的股票进行投资。本基金所指的预期成长性较好的公司是指公司所在行业景气度较高且具有可持续性、公司所在行业竞争格局良好以及公司管理层素质较高等标准的公司。在债券投资策略方面,本基金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两个层次进行投资管理。同时,本基金将根据对现货和期货市场的分析,采取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4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收益风险特征的基金。
红土创新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申购费(前收费) M<500,000 1.50%
500,000≤M<2,000,000 1.20%
2,000,000≤M<5,000,000 0.80%
M≥5,000,000 1,000元每笔
赎回费 N<7天 1.50%
7天≤N<30天 0.75%
30天≤N<365天 0.50%
365天≤N<730天 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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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730天 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1.20%
托管费 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0.20%
销售服务费 - -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投
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政府政策变化等因素带来的行业风险以及行业股票整体表现可能较差的风
险,基金投资回报可能低于业绩比较基准的风险,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
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
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以及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等等。
(二)重要提示
红土创新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5年7月13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
1625号文核准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
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
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及定期报告。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经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友好协商未能
解决的,则任何一方有权按《基金合同》的约定提交仲裁。详情见本基金《基金合同》第二十一部分“争
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tcxfund.com),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060-3333)。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