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现代服务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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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现代服务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清
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2025年12月25日
报告公告日期:2025年12月31日
一、重要提示
建信现代服务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5年6月30日证监许可[2015]1451
号文《关于准予建信现代服务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建信
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建信现代服
务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建信
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建信现代服务业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
金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协商一致,提议并经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关于终
止建信现代服务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25年11月25日起,至2025年12月8日17:00时
止。根据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2025年12月11
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期。
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安排详见2025年12月10日刊登
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和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ccbfund.cn)上的《关
于建信现代服务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
效的公告》。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5年12月10日,自2025年12月11日起,本基金
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清算期自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6日止。由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
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于2025年12
月11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
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名称:建信现代服务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781)
2、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2月23日
4、投资目标: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同现代服务业相关的行业的上市公司股票,
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力争创造高于业绩比较基
准的投资回报。
5、投资策略:
(一)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结合宏观经济环境、政策形势等因素对各个行业及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及核心股票资产的估值水平,综合分析证券市场的走势,主动判断市场时机,
通过稳健的资产配置,合理确定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等各类资产类别上的投资
比例,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投资组合的风险、提高收益。
(二)股票投资策略
(1)现代服务业主题的界定
现代服务业是伴随着信息技术和知识经济的发展产生,用现代化的新技术、
新业态和新服务方式改造传统服务业,创造需求,引导消费,向社会提供高附加
值、高层次、知识型的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的服务业。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同现代服务业相关的行业的上市公司股票,投资标的同现
代服务业“十二五”规划对现代服务业的界定一致,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面向生
产的服务业,包括金融服务业、现代物流业、高技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等;二
是面向生活的服务业,包括商贸服务业、家庭服务业、旅游业、体育产业等。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的升级,满足本主题投资的行业范围也将发生变化。
本基金将通过对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趋势的跟踪研究,适时调整现代服务业所覆
盖的行业范围。
(2)组合构建
本基金坚持“自下而上”的个股选择策略,通过广泛选择投资标的,多维度
认可标的价值,重点研究具有竞争力比较优势、未来成长空间大、持续经营能力
强的上市公司,同时结合定量分析和多种价值评估方法进行多角度投资价值分析。
1)定性分析
本基金定性分析的因素包括:公司定向增发项目可能性及其回报情况;公司
所处的产业链地位;公司创新能力;公司的品牌形象和市场美誉度;公司的治理
结构;公司财务状况等。
2)定量分析
本基金对按上述步骤定性筛选出来的股票,进一步进行定量分析。本基金采
取的指标包括:市值排名、净资产收益率、净资产与市值比率(B/P)、每股盈
利/每股市价(E/P)、年现金流/市值(C/P)、销售收入/市值(S/P)、过去2
年主营业务收入复合增长率、过去2年每股收益复合增长率等。
3)股票价值评估
针对股票所属产业特点的不同,本基金将采取不同的股票估值模型,在综合
考虑股票历史的、国内的、国际相对的估值水平的基础上,对企业进行相对价值
评估。
(3)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本基金将结合宏观经济状况、市场估值、发
行人基本面情况等因素,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办法,精选出具有比
较优势的存托凭证进行投资。
(三)债券投资组合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将以优化流动性管理、分散投资风险为主要目标,同时根据
需要进行积极操作,以提高基金收益。本基金将主要采取以下积极管理策略:
(1)久期调整策略
根据对市场利率水平的预期,在预期利率下降时,提高组合久期,以较多地
获得债券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在预期利率上升时,降低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
价格下跌的风险。
(2)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
在久期确定的基础上,根据对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的预测,采用子弹型策略、
哑铃型策略或梯形策略,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配置,从长、中、短期
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利。
(3)债券类属配置策略
根据国债、金融债、公司债、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等不同类属债券之间的
相对投资价值分析,增持价值被相对低估的类属债券,减持价值被相对高估的类
属债券,借以取得较高收益。其中,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基金将加强对公司债、
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等新品种的投资,主要通过信用风险、内含选择权的价值
分析和管理,获取超额收益。
(四)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权证投资以权证的市场价值分析为基础,配以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
合理估值水平,以主动式的科学投资管理为手段,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
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追求基金资产稳定的当
期收益。
(五)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
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
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六)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本基
金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流动性及风险收益特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
指期货合约进行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操作。法律法规对于基金投资股指期
货的投资策略另有规定的,本基金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6、业绩比较基准:85%×中证服务业指数收益率+15%×中债总财富(总值)
指数收益率
7、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
特征,其风险和预期收益均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8、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9、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经审计)
会计主体:建信现代服务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5年12月1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2025年12月10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资产:
银行存款 984,833.36
结算备付金 1,772.38
存出保证金 3,917.18
交易性金融资产 6,229,102.00
其中:股票投资 6,229,102.00
基金投资 0
债券投资 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0
应收清算款 91,449.40
应收股利 0
应收申购款 921.98
其他资产 15,500.00
资产总计 7,327,496.30
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0
应付清算款 0
应付赎回款 29,908.65
应付管理人报酬 3,024.25
应付托管费 504.04
应付销售服务费 0
应交税费 0
其他负债 132,309.11
负债合计 165,746.05
净资产:
实收基金 4,964,558.58
未分配利润 2,197,191.67
净资产合计 7,161,750.25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7,327,496.30
注:报告截止日2025年12月10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总额
4,964,558.58份,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1.443元。
四、清盘事项说明
1、基本情况
建信现代服务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6月30日证监许可[2015]1451号文注册募集,由建信基金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12月30日至2016年2月19日向社会公开募集,
《基金合同》于2016年2月23日生效。本基金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
374,968,976.42份基金份额。
本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登记机构均为建信
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
债、次级债、可转债(含分离交易可转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货币
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债券回购、权证、股指期货、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
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投资于股票的资
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同现代服务业相关的行业的上市公司股票资
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2、清算原因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5年12月9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建信
现代服务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3、清算起始日
根据《关于建信现代服务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
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自2025年12月11日起进入清算程序。
4、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资产
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编制的。基金管理人编制清算报表是为
了呈报建信现代服务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持有人以及中国证监会使用。因
此,清算报表可能不适于其他用途。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清算价
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五、清算情况
自2025年12月11日起至2025年12月16日止的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
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清算费用
按照《建信现代服务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基金合同的变更、
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章节的约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
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
余财产中支付。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
度出发,除银行直接扣付的划款手续费和清算审计费外,自清算起始日起,与本
基金的清算相关的清算费用将由基金管理人代为支付。
2、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银行存款为人民币984,833.36元,其中包含应计利
息人民币2,059.29元。清算期间,银行存款共计提利息人民币270.25元。截至
清算期结束日,银行存款余额为人民币6,827,627.27元,其中应计银行存款利息
余额为人民币2,329.54元。上述应计利息款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清算款划出前以
自有资金垫付至托管账户,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
人所有。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1,772.38元,其中应计上海结
算备付金利息为人民币5.09元;深圳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1,759.83元,应计深
圳结算备付金利息为人民币7.46元。清算期间深圳结算备付金计提利息为人民
币0.12元。截至清算期结束日,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1,772.50元,其中应计上
海结算备付金利息为人民币5.09元;深圳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1,759.83元,应
计深圳结算备付金利息为人民币7.58元。上述款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清算款划
出前以自有资金垫付至托管账户,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
金管理人所有。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3,917.18元,其中上海存出保
证金为人民币1,425.53元,应计上海存出保证金利息为人民币1.06元;深圳存
出保证金为人民币2,488.97元,应计深圳存出保证金利息为人民币1.62元。清
算期间上海存出保证金计提利息为人民币0.06元,深圳存出保证金计提利息为
人民币0.12元;截至清算期结束日,存出保证金余额为人民币3,917.36元,其
中上海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1,425.53元,上海存出保证金应计利息为人民币1.12
元;深圳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2,488.97元,应计深圳存出保证金利息为人民币
1.74元。上述款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清算款划出前以自有资金垫付至托管账户,
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为人民币6,229,102.00元,
全部为股票投资。该股票投资已于清算期间处置变现,变现产生的证券清算款为
人民币6,173,618.47元,已于清算期间划入托管账户。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申购款为人民币921.98元,清算期间产生应收
申购款和应收转入款为人民币1,430.95元,已于清算期间划入托管账户。
(6)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资产为人民币15,500.00元,均为由管理人承担
的固定费用,该等费用均已由本基金于清算结束日前先行支付,本基金就已支付
的管理人承担的相关金额向管理人收回,于清算期结算日尚未收回的金额为人民
币11,000.00元。
(7)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证券清算款为人民币91,449.40元,已于清算期
间划入托管账户。
3、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29,908.65元,清算期间产生应
付赎回款和应付转出费为人民币260,038.93元,该款项已于清算期间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3,024.25元,该款项已于
清算期间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504.04元,该款项已于清算期
间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132,309.11元,其中应付赎回费
为人民币0.94元,应付交易费用为人民币124,308.17元,清算期间产生应付交
易费用为人民币2,729.08元,应付审计费为人民币8,000.00元,清算期间产生应
付赎回费为人民币11.48元。上述款项均已于清算期间支付。
4、清算日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自2025年12月11日起 至2025年12月16日止的清算期间

一、清算收益
利息收入(注1) 270.55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净收益(注2) -58,212.61
股息红利税(注3) -871.60
其他收入(注4) 13.30
清算收入小计 -58,800.36
二、清算费用
其他费用(注5) 600.00
清算费用小计 600.00
三、清算净收益 -59,400.36
注1:利息收入系自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6日止清算期间计
提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结算保证金利息收入、存出保证金利息收入。
注2: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净收益系清算期间卖出股票成交金额减去
卖出股票最后运作日的股票估值总额及买卖股票产生的交易费用后的差额。
注3:股息红利税系根据《股息红利差别化纳税会计核算细则》(中基协发
[2012]21号),于转让交割股票后的次一交易日,根据中登公司按投资者实际持
股期限计算的应缴税额计提应缴税款而确认的红字股利收益。
注4:其他收入系基金赎回费收入。
注5:其他费用系银行手续费。
5、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建信现代服务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25年12月10日基金净资产 7,161,750.25
加:清算期间净损益 -59,400.36
加:清算期间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净值影响 -258,632.76
二、2025年12月16日基金资产净值 6,843,717.13
注: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2025年12月16日(清算结束日)本基金剩
余财产为人民币6,843,717.13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
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
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
配。
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垫付的资金将于清算款划出前划入托管账户,基金管
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基金管理人垫付的资金以
及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将于清算期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清算期结束日
次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属份额持有人所有,在支付清
算款时将一并计算并支付给份额持有人。
6、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
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备查文件目录
(1)《建信现代服务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建信现代服务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清
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建信现代服务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报告出具日期:2025年12月25日
报告公告日期: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