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九泰久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剩余财产分配的公告
2022-06-21 文字大小 【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九泰久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九泰久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在存续期内,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合同终止,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截至2022年3月29日,本基金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终止条款。
本基金自2022年4月15日至2022年5月19日期间进行了基金财产清算。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证监会备案后,本基金管理人于2022年6月21日在规定网站上刊登了《九泰久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以下简称“清算报告”)。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因此,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22年6月21日终止。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清算报告,截至清算结束日2022年5月19日,本基金应分配剩余财产为人民币1,371,853.29元。自本次清算期结束日次日2022年5月20日(含)至基金剩余财产分配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等现金资产产生的利息亦归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上述资金将按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分配过程中产生的尾差亦将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够获得的分配金额最小为0.01元。清算资金将于2022年6月24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具体到账时间以各销售机构为准。
投资人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28-0606)了解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