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基金份额类别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部分条款的公告
2024-04-19 文字大小 【 】 【打印
            
  为满足投资者的需求,提供更多样化的投资途径,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并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4月19日起,增加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类别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的部分条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序号
1
2
3
基金份额名称
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D
基金份额代码
000201
001964
020796
  一、基金份额分类情况
  本基金增加基金份额类别后,将设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三类基金份额。其中,A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本基金增加基金份额类别后基金份额名称及基金份额代码如下:
  二、相关业务规则
  (一)申购、赎回等交易相关规则
  1、投资者在投资时,可自行选择投资的基金份额类别。
  2、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型基金,自2024年4月19日起的本基金开放期内,投资者可办理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3、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均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包括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及其他销售机构。本公司可根据业务需要增加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各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详见本公司网站公示的销售机构信息。
  (三)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在本基金的封闭期期间,本公司将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并在开放期首日披露本基金封闭期最后一个工作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在本基金的开放期期间,本公司将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其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本公司将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三、相关费用说明
  (一)管理费率、托管费率
  本基金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不变。
  (二)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维持原有申购费率,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具体如下:
申购金额(M)
M<100万元
100万元≤M<200万元
200万元≤M<500万元
M≥500万元
申购费率
0.6%
0.3%
0.2%
每笔1000元
  (三)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维持原有销售服务费率。
  (四)赎回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维持原有赎回费率。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情况具体如下:
持有期限(N)
N<7日
N≥7日
赎回费率
1.50%
0%
  四、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及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更新
  1、为确保本基金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就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项修订不涉及原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对原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详见附件的对照表。
  3、本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在本公告披露当日在本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
  4、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5、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的网站(www.lionfund.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咨询相关情况。
  6、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9日
  附件: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一)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要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第二部分 释义
第三部分 基
金的基本情况
第七部分 基
金份额的申购
与赎回
第 十 六 部 分
基金费用与税

原文条款
内容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
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60、C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基金资产中计
提销售服务费,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基
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所收取费用的差异,将基金
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
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
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
为 A 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基金资产中计提销
售服务费,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
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相关费率的设置及
费率水平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列示。
本基金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
别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分为 A 类和 C 类两类基金份
额,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
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两类基金份
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
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
由基金财产承担。《基金合同》生效后,在本基
金的封闭期期间,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
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
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开放期首日披露本基
金封闭期最后一个工作日的各类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在本基金的开放期期
间,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
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
露交易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
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
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
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
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
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
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该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
产。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6、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最高
不超过申购金额的5%,赎回费用最高不超过
赎回金额的5%。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
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
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
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
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
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
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
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4%,按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4%年
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修改后条款
内容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
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金融
监督管理总局
60、C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基金资产中计
提销售服务费,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基
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
61、D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
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
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
为D类基金份额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所收取费用的差异,将基金
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
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
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
为 A 类和 D 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基金资产中
计提销售服务费,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
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相关费率的
设置及费率水平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
列示。
本基金三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
分别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分为 A 类、和 C 类和 D 类三两
类基金份额,三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
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本基金三两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
到小数点后4 位,小数点后第5 位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基
金合同》生效后,在本基金的封闭期期间,基
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
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开放期首日披露本基金封闭期最后一个工作
日的各类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在
本基金的开放期期间,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
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
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交易日的各类基金份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
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A类和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
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
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
果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
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本基金A类和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
用由该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
金财产。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6、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
的申购费用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的5%,赎回
费用最高不超过赎回金额的 5%。本基金的
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
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
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
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
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
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
告。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和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
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
为0.4%,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4%
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二)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要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十一、基金费用
原文条款
内容
(三)基金销售服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本基金A类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
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4%,按前一日 C 类基金
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计提。
修改后条款
内容
(三)基金销售服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本基金A类和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
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按
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计提
  (三)根据本次增设D类基金份额需要、完善表述而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作出的其他必要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