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2017-12-18 文字大小 【 】 【打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为使持有长期停牌股票的基金估值更加公平、合理,更好的维护持有人利益,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7年12月15日起对旗下基金(ETF基金除外)所持有的涪陵榨菜(股票代码:002507)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在该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8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