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新常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剩余财产分配公告
2018-06-02 文字大小 【 】 【打印
            
广发新常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7年9月1日日终终止,本基金自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18日期间进行了基金财产清算。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18年1月11日刊登了《广发新常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并已根据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清算报告的相关规定于2018年1月16日向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第一次剩余财产分配。
根据《广发新常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由于本基金于2017年9月18日(清算结束日)仍持有停牌股票导致部分资产未变现,因此需要进行二次清算。本基金将于上述未变现资产全部变现后进入二次清算程序,并将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财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缴纳税款并清偿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二次分配。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金财产清算及基金剩余财产第一次分配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9月1日日终终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于2017年9月4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1月9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广发新常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2018】66号),并已根据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清算报告的相关规定于2018年1月16日向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第一次剩余财产分配,总分配资金为人民币20,456,811.98元。
 二、本次剩余财产分配
截至2018年5月30日,本基金所持的停牌股票均已流通并变现,剩余停牌股票整体变现金额为人民币2,555,596.47元。
上述未分配股票变现资金及其他全部剩余财产在清偿相关费用后将于2018年6月5日从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剩余财产分配完毕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本基金的账户注销等业务。投资者可以登陆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或拨打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95105828(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