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信鑫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剩余财产第二次分配的公告
2021-08-10 文字大小 【 】 【打印
            
建信鑫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大会决议自2021年4月20日起生效,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1年4月21日。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2021年4月22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第一次清算期间自2021年4月22日至2021年5月31日,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并于2021年7月1日支付了第一笔清算款。
截至2021年7月23日,本基金对基金组合中未变现的全部剩余财产进行了变现,并进行本基金剩余财产的第二次分配,本次应分配的财产共计人民币305,049.85元,将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分配过程中产生的尾差亦将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具体金额以本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上述资金已自2021年7月23日从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具体到账时间以各销售机构为准。
本次剩余财产分配完毕后,本基金组合中所有的财产已完成分配。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本基金的账户注销等业务。投资人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用)咨询。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