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安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17-10-26 文字大小 【 】 【打印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二〇一七年九月一日
报告公告日期: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目录
1、重要提示2
1.1重要提示2
2、基金概况2
2.1基金基本情况2
2.2基金产品说明3
3、基金运作情况说明3
4、审计报告4
4.1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4
4.2注册会计师的责任4
4.3审计意见4
4.4编制基础以及对分发和使用的限制5
5、财务报告5
5.1资产负债表5
5.2清算损益表6
5.3报表附注6
5.4清算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8
5.5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9
5.6税项9
5.7本清算财务报告于2017年9月1日已经博时安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批准报出。10
6、清算情况10
6.1资产负债清算情况10
6.2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的剩余财产情况及剩余财产分配安排11
7、备查文件目录11
7.1备查文件目录11
7.2存放地点11
7.3查阅方式11
1、重要提示
1.1重要提示
博时安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498号予以注册,于2016年1月26日成立并正式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博时安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在开放期结束日次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或者本基金开放期内单个开放日出现巨额赎回且基金管理人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如基金管理人无法在20个工作日内支付上述未支付部分的赎回款项或基金管理人认为在变现过程中由于存在明显损害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终止基金合同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的最近的一个开放期结束日为2017年8月9日,2017年8月10日日终博时安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净值为3,894.65万元,开放期结束日次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自2017年8月11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2017年9月1日为本基金清算的最后一日,由本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基金概况
2.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博时安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博时安和18个月定开债
基金主代码 002266
交易主代码 002266
基金运作方式 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1月26日
基金管理人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8,021,323.48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博时安和18个月定开债A 博时安和18个月定开债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2266 002267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7,362,544.62份 20,658,778.86份
2.2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谨慎投资的前提下,本基金力争战胜业绩比较基准,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持续增值。
投资策略 1、封闭期投资策略:在战略性资产配置的基础上,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补充的方法,确定资产在非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国家债券、中央银行票据等)和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之间的配置比例。本基金封闭期采用的投资策略包括:资产配置策略、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策略、杠杆投资策略。
2、开放期投资策略: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
业绩比较基准 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5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风险/收益的产品。
3、基金运作情况说明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498号《关于准予博时安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28日至2016年1月20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16年1月26日正式生效,募集规模为479,762,039.20份基金份额。
自2016年1月26日至2017年8月10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正常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博时安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在开放期结束日次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或者本基金开放期内单个开放日出现巨额赎回且基金管理人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如基金管理人无法在20个工作日内支付上述未支付部分的赎回款项或基金管理人认为在变现过程中由于存在明显损害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终止基金合同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的最近的一个开放期结束日为2017年8月9日,2017年8月10日博时安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净值为3,894.65万元,开放期结束日次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自2017年8月11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4、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7)第2277号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博时安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博时安和债券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17年8月10日(基金最后运作日)的资产负债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8月10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期间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简称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已由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管理层根据附注2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
4.1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财务报表附注2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财务报表,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4.2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4.3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财务报表附注2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
4.4编制基础以及对分发和使用的限制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2对编制基础的说明。贵公司编制财务报表是为了对博时安和债券基金进行财产清算之用,因此财务报表可能不适于其他用途。本报告仅向贵公司出具,供贵公司对博时安和债券基金进行财产清算时以及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报送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薛竞
中国上海市注册会计师
2017年9月1日张振波
5、财务报告
5.1资产负债表
资产 本期末
2017年8月10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资产:
银行存款 44,475,812.83 53,158,005.82
结算备付金 476,190.48 16,142,446.91
存出保证金 26,139.99 10,134.05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61,387,000.00
其中:债券投资 - 561,387,000.00
应收利息 108,194.06 11,419,778.60
资产总计 45,086,337.36 642,117,365.3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152,000,000.00
应付赎回款 5,894,110.32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60,062.98
应付管理人报酬 9,823.70 249,654.68
应付托管费 3,274.56 83,218.24
应付销售服务费 3,596.02 127,657.80
应付交易费用 4,641.92 8,654.77
应付利息 - 3,033.97
其他负债 224,407.33 130,000.00
负债合计 6,139,853.85 152,662,282.44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38,021,323.48 479,762,039.20
未分配利润 925,160.03 9,693,043.74
所有者权益合计 38,946,483.51 489,455,082.9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5,086,337.36 642,117,365.38
注:1.报告截止日2017年8月10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总额38,021,323.48份。其中A类基金份额净值1.027元,基金份额总额17,362,544.62份;C类基金份额净值1.022元,基金份额总额20,658,778.86份。
2.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8月10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5.2清算损益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7年8月11至2017年9月1日(清算期间)
一、清算收益 17,743.11

1.利息收入 17,743.11

二、清算费用 26,727.89
1.其他费用 26,727.89
三、清算收益(损失)总额 (8,984.78)
减:所得税费用 -
四、清算净收益(损失) (8,984.78)
注:1.利息收入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计提的自2017年8月11日至2017年9月1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和存出保证金利息。
2.其他费用:其中银行汇划费为127.89元、律师费25,000元、上清银行间账户维护费1,600元。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5.3报表附注
5.3.1基金基本情况
博时安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498号《关于准予博时安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博时安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479,731,901.97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第08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博时安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1月26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479,762,039.20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30,137.23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博时安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博时安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自2015年12月28日本基金募集首日起,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和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式基金,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含)起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起18个月的期间。开放期为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起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的期间,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博时安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家债券、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短期融资券及超级短期融资券、可分离交易债券的纯债、资产支持证券、回购和银行定期存款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证券(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50%。
根据《博时安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12日发布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安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2017年8月10日,并于2017年8月11日进入清算程序。
5.3.2清算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博时安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在开放期结束日次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或者本基金开放期内单个开放日出现巨额赎回且基金管理人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如基金管理人无法在20个工作日内支付上述未支付部分的赎回款项或基金管理人认为在变现过程中由于存在明显损害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终止基金合同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的最近的一个开放期结束日为2017年8月9日,2017年8月10日博时安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净值为3,894.65万元,开放期结束日次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根据公告,本基金从2017年8月11日起进入清算期,基金管理人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5.3.3清算起始日
根据《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安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的清算起始日为2017年8月11号。
5.4清算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如财务报表附注5.3.3所述,自2017年8月11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因此本基金财务报表以清算基础编制。
本基金财务报表按附注5.5中所述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以清算基础编制。于2017年8月10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所有资产以可收回的金额与原账面价值孰低计量,负债以预计需要清偿的金额计量。由于本基金于2017年8月10日(基金最后运作日)仅持有货币性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所以按清算基础编制与按持续经营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没有重大差异。
此外,本基金财务报表按照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博时安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资产估值和会计核算方法及在财务报表附注3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5.5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5.5.1清算期间
本清算期间为2017年8月11号至2017年9月1号。
5.5.2记账本位币
本清算财务报表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
5.5.3应收利息的确认和计量
应收款项按照未来应收取的款项金额计量。
5.5.4应付款项的确认和计量
应付款项按照未来应支付的款项金额计量。
5.5.5清算收益的确认和计量
清算收益按照实际发生的收益金额或未来应收取的款项金额计量。
5.5.5清算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清算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金额或未来应支付的款项金额计量。
5.6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于2016年5月1日前,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自2016年5月1日起,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b)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c)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5.7本清算财务报告于2017年9月1日已经博时安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批准报出。
6、清算情况
6.1资产负债清算情况
自2017年8月11日至2017年9月1日止为本次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2017年9月1日),各项资产负债清算情况如下: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人民币108,194.06元,尚未收回。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9,823.70元,该款项将于2017年9月5日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3,274.56元,该款项将于2017年9月5日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3,596.02元,该款项将于2017年9月5日支付。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交易费用为人民币4,641.92元,其中中债费用1,050.00元、上清费用2,140.00元以及外汇交易中心费用1,451.92元,上述款项将于收到相关缴费单据后支付。
6、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223,664.02元,包括预提审计费、应付信息披露费、中债银行间账户维护费和上清银行间账户维护费。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审计费人民币35,000.00元,该款项将于取得审计费发票日支付;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信息披露费182,464.02元,该款项将于取得信息披露费发票日支付;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中债银行间账户维护费为人民币3,000.00元,该款项将于收到相关缴费单据后支付;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上清银行间账户维护费为人民币3,200.00元,该款项将于收到相关缴费单据后支付。
7、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5,894,110.32元,该款项已于2017年8月11日和8月14日支付。
8、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费为人民币743.31元,该款项已于2017年8月11日和8月14日支付。
9、本基金在清算期间预提上清银行间账户维护费1600元,该款项将于收到相关缴费单据后支付。
6.2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的剩余财产情况及剩余财产分配安排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17年8月10日基金净资产 38,946,483.51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8,984.78)
二、2017年9月1日基金净资产 38,937,498.73
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2017年9月1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38,937,498.73元。自本次清算期结束日次日2017年9月2日至本次清算款划出前一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亦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将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一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清算报告公告后,基金管理人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
7、备查文件目录
7.1备查文件目录
7.1.1博时安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7.1.2博时安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财产清算的法律意见书
7.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7.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
博时安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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