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鼎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剩余财产分配公告
2018-01-02 文字大小 【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华夏鼎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华夏鼎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大会决议自2017年11月13日起生效,本基金自2017年11月16日至2017年11月24日期间进行了基金财产清算。本基金已于2017年12月28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华夏鼎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2017】2961号),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7年12月30日刊登了《华夏鼎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清算报告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622,482.18元,将按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分配过程中产生的尾差亦将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上述资金将于2018年1月3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剩余财产分配完毕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本基金的账户注销等业务。投资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了解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