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安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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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安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2023 年 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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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华安安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华安安禧
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43 号《关于准予华安安禧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注册的批复》的核准,于 2016 年 4 月 13 日成立并正式运作。根据《华安安禧保
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华安安禧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
期到期安排及转型为华安安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相关业务规则的公
告》的约定,本基金自 2018 年 10 月 23 日起转型为非保本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并更名为华安安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华安
安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本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终止《华安安禧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上述事项。根
据管理人 2023 年 1 月 17 日发布的《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安安禧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华安安禧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
议自该日起生效。根据决议生效公告,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3 年 1 月 17 日,
自 2023 年 1 月 18 日进入清算期。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
法律意见。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华安安禧灵活配置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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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主代码 002398
交易代码 00239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10 月 23 日
报告期末(2023 年 1 月
17 日)基金份额总额
45,526,966.79 份
投资目标
通过对权益类资产和固定收益类资产的灵活配置
充分捕捉各证券子市场的绝对收益机会,在合理控
制风险、保障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力求持续
高效地获取稳健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在投资中将通过对宏观经
济、国家政策等可能影响证券市场的重要因素的研
究和预测,结合投资时钟理论并利用公司研究开发
的多因子模型等数量工具,确定基金资产在权益类
资产和固定收益类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当市场环
境发生变化时,本基金将依托仓位弹性优势并借助
股指期货等金融工具快速灵活地作出反应,对大类
资产配置比例进行及时调整。
此外,本基金还将广泛运用各种定量和定性分析模
型研究和比较不同证券子市场和不同金融工具的
收益及风险特征,积极寻找各种可能的套利和价值
增长的机会,以确定基金资产在各类具体券种间的
配置比例。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6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
率×4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
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而低于股票型基
金。
基金管理人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华安安禧灵活配置混合 A 华安安禧灵活配置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2398 002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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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
额总额
22,014,194.83 份 23,512,771.96 份
§3 基金运作情况概述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43 号注册,由基金管理
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华安安禧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等规定于 2016 年 3 月 14 日至 2016 年 4 月 8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
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4 月 13 日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总份额为
3,657,725,249.27 份基金份额。
根据《华安安禧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华安安禧保本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期到期安排及转型为华安安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相关业务规则的公告》的约定,本基金自 2018 年 10 月 23 日起转型为非保
本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并更名为华安安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最后运作日期间,本基金正常运作。
为适应市场环境变化,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和《华安安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提议终止《华安安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上述事项。根据管理人 2023 年 1
月 17 日发布的《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安安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华安安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根据决议生效公告,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3 年 1 月 17 日,自 2023 年 1 月 18
日进入清算期。
§4 财务报告
4.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安安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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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截止日:2023 年 1 月 17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最后运作日
2023年1月17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64,963,196.55
结算备付金 -
存出保证金 3,838.23
应收申购款 1,032.53
资产总计 64,968,067.31
负债和净资产 最后运作日
2023年1月17日
负 债:
应付赎回款 9,996,791.90
应付管理人报酬 15,846.15
应付托管费 3,169.20
应付销售服务费 5,151.83
其他负债 118,415.29
负债合计 10,139,374.37
净资产:
实收基金 45,526,966.79
未分配利润 9,301,726.15
净资产合计 54,828,692.94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64,968,067.31
注 1:本基金的清算财务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资产管
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编制的。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
产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财务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
关数据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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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本财务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
师陈胜、孔令曼签字出具了安永华明(2023)专字第 60971571_B01 号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清算情况
自 2023 年 1 月 18 日至 2023 年 1 月 31 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
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
清算情况如下:
5.1 资产处置情况
5.1.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银行存款为人民币 64,963,196.55 元,其中存放于托管
账户人民币 64,961,270.30 元,应计银行存款利息人民币 1,926.25 元。应计银
行存款利息由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垫付,基金管理人垫
付资金已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划入托管账户,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
金管理人所有。
5.1.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无结算备付金余额。
5.1.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 3,838.23 元,其中存放于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存出保证金人民币 1,732.02 元,应计存
出保证金利息人民币 2.30 元;其中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的存出保证金人民币 2,101.20 元,应计存出保证金利息人民币 2.71 元。
上述款项由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垫付,基金管理人垫付
资金已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划入托管账户,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
管理人所有。
5.1.4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申购款为人民币 1,032.53 元,已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划入托管账户。
5.2 负债清偿情况
5.2.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人民币 9,996,791.90 元,已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及 2023 年 1 月 19 日分别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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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 15,846.15 元;应付托管费为
人民币 3,169.20 元,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 5,151.83 元,已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支付。
5.2.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 118,415.29 元,其中应付赎回费人
民币 0.49 元,已于 2023 年 1 月 19 日支付;其中预提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
人民币 50,000.00 元,该款项将于本基金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出具后支付,若
因本基金终止运作未出具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冲回该项预提费用产生的收益
将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其中预提信息
披露费 66,630.72 元,该款项已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支付;其中应付交易费用人
民币 1,784.08 元,将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之后支付。
5.3 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项目
自2023年1月18日
至2023年1月31日
止清算期间
一、清算收益
1、利息收入(注1) 7425.94
2、其他收入(注2) 3.76
清算收入小计 7,429.70
二、清算费用
其他费用小计 -
三、清算净收益 7,429.70
注 1:利息收入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计提的自 2023 年 1 月 18 日至 2023 年
1 月 31 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结算备付金利息和存出保证金利息。其
中预提的银行存款利息和存出保证金利息由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自有资金垫付,并已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划入托管账户。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
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注 2:其他收入系基金赎回费收入。
注 3:由于清算产生的审计费用 15,000.00 元,律师费 35,000.00 元及本次持
有人大会的公证费用 10,000.00 元将由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担。
5.4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23年1月17日基金净资产 54,828,69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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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7,429.70
基金净申购转入金额
(于2023年1月18日确认的投资者申购转入申请) 9.85
减:基金净赎回转出金额
(于2023年1月18日确认的投资者赎回转出申请) 2,343,669.44
二、2023年1月31日基金净资产 52,492,463.05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的约定,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
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
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5.5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
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清算报告公告后,
基金管理人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
§6 备查文件目录
6.1 备查文件目录
1、华安安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关于《华安安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6.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
(http://www.huaan.com.cn ) 、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6.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
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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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二〇二三年一月三十一日(清算报告出具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