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双动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19-03-02 文字大小 【 】 【打印
            






银华双动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公告日:2019年3月2日

目录
重要提示3
一、基金概况3
二、基金运作情况4
三、财务会计报告5
四、清算情况8
五、备查文件11


重要提示

银华双动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2015年12月21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998号文准予募集,自2016年4月6日起《银华双动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12月12日以通讯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银华双动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详见2018年12月13日刊登在指定媒介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上的《银华双动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本基金自2018年12月14日起进入财产清算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2018年12月14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一、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银华双动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华双动力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248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投资目标 通过把握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收益率变化,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投资人获取稳健回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财富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4月6日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机构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已于2015年12月21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998号文准予募集,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于2016年3月17日至2016年3月30日期间向社会公开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4月6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数为265,071,422.28份(含募集期间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自2016年4月6日至2018年12月13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约定正常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12月12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银华双动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详见2018年12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上的《银华双动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本基金自2018年12月14日起进入清算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2018年12月14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三、财务会计报告
1、清算期间
银华双动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清算期间为2018年12月14日至2018年12月21日止。
2、清算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基金管理人编制清算报表是为了呈报银华双动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持有人以及中国证监会使用。因此,清算报表可能不适于其他用途。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清算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重要报表项目说明 2018年12月13日
(最后运作日) 2018年12月21日
(清算结束日)
资产:
银行存款 84,635.45 887,690.43
存出保证金 1,574.13 1,574.13
交易性金融资产 四、2 783,042.00 -
应收利息 四、2 20,523.08 17.82
资产总计 889,774.66 889,282.38
负债:
应付管理费 四、3 212.83 -
应付托管费 四、3 30.39 -
其他负债 四、3 30,000.00 30,000.00
负债合计 30,243.22 30,000.00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823,597.86 823,577.93
未分配利润 35,933.58 35,704.45
所有者权益合计 四、4 859,531.44 859,282.3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89,774.66 889,282.38


清算损益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重要报表项目说明 2018年12月14日(清算开始日)
至2018年12月21日
(清算结束日)止期间
一、收入 -204.47
1、利息收入 1,445.53
2、投资收益 3,661.11
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311.11
二、费用 23.80
1、管理人报酬 四、5 -
2、基金托管费 四、5 -
3、交易费用 0.80
4、其他费用 23.00
三、利润(亏损)总额 -228.27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收益(损失) -228.27


四、清算情况
自2018年12月14日至2018年12月21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银华双动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
2、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2018年12月13日 (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人民币20,523.08元,包括应收债券利息人民币20,356.08元、应收银行存款利息人民币147.18元及应收存出保证金利息人民币19.82元。截至2018年12月21日(清算结束日)应收利息余额为人民币17.82元,包括应收银行存款利息人民币17.75元及应收存出保证金利息人民币0.07元。
(2)本基金2018年12月13日 (最后运作日)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为人民币783,042.00元,全部为债券投资,截至2018年12月21日(清算结束日)已全部处置,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名称 债券代码 最后运作日
估值单价 数量
(单位:张) 最后运作日
成本总额 最后运作日
估值总额
国开1701 018005 100.39 7,800 777,730.89 783,042.00
合计 777,730.89 783,042.00



以上债券投资已于2018年12月17日、2018年12月18日分别处置,处置产生的证券清算款为人民币802,101.46元,截至处置时的应收债券利息为20,710.26元,处置费用为0.80元,确认的投资收益为3,661.11元;上述证券清算款已于2018年12月18日、2018年12月19日划入托管账户。
3、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2018年12月13日 (最后运作日)的应付管理费和应付托管费分别为人民币212.83元和人民币30.39元,已于清算期内支付。
(2)本基金2018年12月13日 (最后运作日)及2018年12月21日(清算结束日)的其他负债均为人民币30,000.00元,为预提基金2018年度审计费人民币30,000.00元;由于本公司不再对本基金进行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经与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机构协商一致后,无需支付前述预提基金审计费人民币30,000.00元。
四、清算情况(续)

4、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2018年12月13日(最后运作日)所有者权益 859,531.44
加:清算期间净损失 -228.27
减:基金净赎回金额
(于2018年12月14日确认的投资者赎回申请) 20.79
二、2018年12月21日(清算结束日)所有者权益 859,282.38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本基金清算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5、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银华双动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中的《关于终止银华双动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即自2018年12月14日(清算开始日)起),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6、清算起始日2018年12月14日起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应收利息归属份额持有人所有。以上利息均按实际适用的利率计算,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垫付并将于清算款划出前划入托管账户。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7、根据《关于终止银华双动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说明》,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按照《基金合同》约定,清算费用应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本基金的清算费用将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五、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银华双动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关于<银华双动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二)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三)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备查文件。


银华双动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19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