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面向特定投资者(养老金客户)通过直销柜台认、申购旗下所有基金实施费率优惠的公告
2023-01-19 文字大小 【 】 【打印
            


为了更好地向特定投资群体(养老金客户)提供专业的投资理财服务,平安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3年1
月19日起,特定投资群体(养老金客户)在本公司直销柜台办理账户认证手续
后,申请认购、申购本公司旗下所有基金,统一实施为原认/申购费率的1折,
即特定认/申购费率=原认/申购费率×0.1;若原认/申购费率折扣低于1折,
则按原费率折扣执行;若折扣前的原认/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
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具体安排如下:
一、特定投资群体(养老金客户)客户适用范围
特定投资群体(养老金客户)指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
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
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险基金、企
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
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养老目标基金
和职业年金计划以及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企业
年金或其他养老金客户类型。特定投资群体(养老金客户)需在认购、申购前向
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并经基金管理人确认。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依据
规定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二、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旗下所管理的所有基金。
三、费率优惠内容
特定投资群体(养老金客户)在本公司直销柜台办理账户认证手续后,即
可享受认购、申购本公司旗下所有基金1折优惠;若原认/申购费率折扣低于1
折,则按原费率折扣执行;享受1折费率优惠若折扣前的原认/申购费率为固定
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未在本公司直销柜台办理账户
认证手续的养老金客户,不享有上述特定费率。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司自2023年1月19日之后成立的所有基金,与现有存续基金一
致,同样适用于上述范围调整。
2.、特定投资群体(养老金客户)的管理人可通过柜面办理或传真方式或
本公司认可的其他方式向本公司直销柜台办理账户认证手续,同时提供有关机
构出具的能证明该账户为养老金客户的相关材料(如年金/养老金确认函、社保
组合确认函等)。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
站(fund.pingan.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获取相关
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
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