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兴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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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2022 年 2 月 10 日 鹏华兴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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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鹏华兴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名为鹏华兴利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证监许可[2016]673 号《关于准予鹏华兴利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和《鹏华兴利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
募集。转型前本基金为契约型,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
期开放的运作方式, 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
1,210,232,133.34 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
天验字(2016)第 527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鹏华兴利定期开
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5 月 11 日正式生效, 基金
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1,210,307,949.09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
合 75,815.75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
管人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19 年 5 月 13 日计票并表决通过的《关于
鹏华兴利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
议案》和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于 2019 年 5 月 14 日发布的《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
于鹏华兴利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实施转型的提示性公告》以及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
将《鹏华兴利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兴利定期开
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分别修订为《鹏华兴利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鹏华兴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并据此编制《鹏华兴利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鹏华兴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
华兴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自鹏华兴利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份额变更登记完成当日,即 2019 年 6 月 12 日生效,《鹏华兴利定期开放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起失效。
根据《鹏华兴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
金合同》)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
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鹏华兴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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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 2021 年 12 月 6 日日终,本基金已出现
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上
述基金合同终止条款,基金合同自动终止。
本基金从 2021 年 12 月 10 日起进入清算期,由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基金托管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
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
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鹏华兴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鹏华兴利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264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6 月 12 日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最后运作日(2021 年 12 月 9 日)基金份额总

4,427,392.75
最后运作日(2021 年 12 月 9 日)基金份额净

1.5266
2、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科学严谨的资产配置框架下,力争基金资产的保值增
值。鹏华兴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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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跟踪考量通常的宏观经济变量
(包括 GDP 增长率、CPI 走势、M2 的绝对水平和增长率、利率水
平与走势等)以及各项国家政策(包括财政、税收、货币、汇率
政策等),并结合美林时钟等科学严谨的资产配置模型,动态评估
不同资产大类在不同时期的投资价值及其风险收益特征,在股
票、债券和货币等资产间进行大类资产的灵活配置。 2、股票投
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及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挖掘优
质的上市公司,严选个股构建投资组合:自上而下地分析行业的
增长前景、行业结构、商业模式、竞争要素等分析把握其投资机
会;自下而上地评判企业的产品、核心竞争力、管理层、治理结
构等;并结合企业基本面和估值水平进行综合的研判,严选个股,
力争基金资产的保值增值。 (1)自上而下的行业遴选 本基金
将自上而下地进行行业遴选,重点关注行业增长前景、行业利润
前景和行业成功要素。对行业增长前景,主要分析行业的外部发
展环境、行业的生命周期以及行业波动与经济周期的关系等;对
行业利润前景,主要分析行业结构,特别是业内竞争的方式、业
内竞争的激烈程度、以及业内厂商的谈判能力等。基于对行业结
构的分析形成对业内竞争的关键成功要素的判断,为预测企业经
营环境的变化建立起扎实的基础。 (2)自下而上的个股选择
本基金主要从两方面进行自下而上的个股选择:一方面是竞争力
分析,通过对公司竞争策略和核心竞争力的分析,选择具有可持
续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或未来具有广阔成长空间的公司。就公司
竞争策略,基于行业分析的结果判断策略的有效性、策略的实施
支持和策略的执行成果;就核心竞争力,分析公司的现有核心竞
争力,并判断公司能否利用现有的资源、能力和定位取得可持续
竞争优势。 另一方面是管理层分析,在国内监管体系落后、公
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的基础上,上市公司的命运对管理团队的依赖
度大大增加。本基金将着重考察公司的管理层以及管理制度。
(3)综合研判 本基金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基础上,结合估
值分析,严选安全边际较高的个股,力争实现组合的绝对收益。
通过对估值方法的选择和估值倍数的比较,选择股价相对低估的
股票。就估值方法而言,基于行业的特点确定对股价最有影响力
的关键估值方法(包括 PE、PEG、PB、PS、EV/EBITDA 等);就估
值倍数而言,通过业内比较、历史比较和增长性分析,确定具有
上升基础的股价水平。 (4)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
深入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
金债券投资将采取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骑乘策略、息差
策略、个券选择策略、信用策略、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等积
极投资策略,灵活地调整组合的券种搭配,精选个券,力争基金
资产的保值增值。 (1)久期策略 久期管理是债券投资的重要
考量因素,本基金将采用以“目标久期”为中心、自上而下的组
合久期管理策略。 (2)收益率曲线策略 收益率曲线的形状变
化是判断市场整体走向的一个重要依据,本基金将据此调整组合
长、中、短期债券的搭配,并进行动态调整。 (3)骑乘策略 本鹏华兴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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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将采用基于收益率曲线分析对债券组合进行适时调整的骑
乘策略,以达到增强组合的持有期收益的目的。 (4)息差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息差策略,以达到更好地利用杠杆放大债券投资的
收益的目的。 (5)个券选择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单个债券到期
收益率相对于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偏离程度,结合信用等级、流动
性、选择权条款、税赋特点等因素,确定其投资价值,选择定价
合理或价值被低估的债券进行投资。 (6)信用策略 本基金通
过主动承担适度的信用风险来获取信用溢价,根据内、外部信用
评级结果,结合对类似债券信用利差的分析以及对未来信用利差
走势的判断,选择信用利差被高估、未来信用利差可能下降的信
用债进行投资。 (7)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深入
研究发行人资信及公司运营情况,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券商
紧密合作,合理合规合格地进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本基金
在投资过程中密切监控债券信用等级或发行人信用等级变化情
况,力求规避可能存在的债券违约,并获取超额收益。 4、资产
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运用战略资产配置和战术
资产配置进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组合管理,并根据信用风险、
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变化积极调整投资策略,严格遵守法律法
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在保证本金安全和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基础
上获得稳定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3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7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
金、债券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三、基金运作情况
1、基金基本情况
鹏华兴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名为鹏华兴利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673 号《关于准予鹏华
兴利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鹏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鹏华兴利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转型前本基金为契约型,采取在封闭
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
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 1,210,232,133.34 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第 527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鹏华兴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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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备案,《鹏华兴利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5 月 11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1,210,307,949.09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75,815.75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含)起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起六个月
的期间封闭运作。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起进入开放期,每个开放期
原则上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
届时公告为准。
根据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19 年 5 月 13 日表决通过的《关于鹏华兴
利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议案》
和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于 2019 年 5 月 14 日发布的《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
兴利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实施转型的提示性公告》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将《鹏
华兴利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兴利定期开放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分别修订为《鹏华兴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鹏华兴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并据此编制《鹏华兴利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鹏华兴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鹏华兴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自鹏华兴利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变更登记完成当日,即 2019 年 6 月 12 日生效,《鹏华兴利定
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起失效。
本基金转型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鹏华兴利定期开
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
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含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
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中小企
业私募债等)、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回购、同业存单、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封闭期内,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100%;开放
期内,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鹏华兴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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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30%+中证全债指
数收益率×70%。
本基金转型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鹏华兴利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
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
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含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地方政
府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中小企业私募
债等)、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回购、同业存单、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基金的
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40%;基金保留
的现金以及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
基准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3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70%。
自 2019 年 6 月 12 日至 2021 年 12 月 9 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约定正常运
作。
2、清算原因
根据《鹏华兴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的存续”中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
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
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无须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 2021 年 12 月 6 日日终,本基金已经出现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
于 5000 万元的情形,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条款。本基金
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基金财产的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无须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3、清算起始日
本基金从 2021 年 12 月 10 日起进入清算期,清算期间为 2021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鹏华兴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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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
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清
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四、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鹏华兴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21 年 12 月 9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最后运作日
2021 年 12 月 9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6,659,397.63
结算备付金 -
存出保证金 151,771.37
交易性金融资产 62,327.22
其中:股票投资 62,327.22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12,052.03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6,885,548.2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最后运作日
2021 年 12 月 9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鹏华兴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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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105,229.80
应付管理人报酬 1,187.87
应付托管费 169.70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114.77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20,000.42
负债合计 126,702.56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4,427,392.75
未分配利润 2,331,452.94
所有者权益合计 6,758,845.6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885,548.25
五、清算情况
在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
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清算费用
按照《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规定,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
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资产处置情况
(1) 备付金、保证金、应收款和其他资产处置情况


项目 运作终止日账
面价值
清算金额 清算期期末账
面价值
1 结算备付金 - 3,945.24 3,945.24
2 存出保证金 151,771.37 -142,212.39 9,558.98
3 应收证券清算

- - -鹏华兴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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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应收利息(注) 12,052.03 -10,329.54 1,722.49
5 应收股利 - - -
6 应收申购款 - - -
7 递延所得税资

- - -
8 其他资产 - - -
注:应收利息不含应收债券利息、应收资产证券化利息和应收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
(2) 金融资产处置情况
序号 项目 运作终止日
账面价值
清算期内最后处
置日
清算金额 清算期期末
账面价值
1 股票投资 62,327.22 2021 年 12 月 30 日 64,538.33 0.00
2 基金投资 - - - -
3 债券投资 - - - -
4 资 产 支持 证
券投资
- - - -
5 贵金属投资 - - - -
6 衍 生 金融 资

- - - -
7 买 入 返售 金
融资产
- - - -
3、负债清偿情况
序号 项目 运作终止日金

清算期变动金额(账面
价值减少以“-”填列)
清算期期末金额
1 短期借款 - - -
2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3 衍生金融负债 - - -
4 卖出回购金融资
产款
- - -鹏华兴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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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6 应付赎回款 105,229.80 -105,229.80 0.00
7 应付管理人报酬 1,187.87 -1,187.87 0.00
8 应付托管费 169.70 -169.70 0.00
9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10 应付交易费用 114.77 -114.77 0.00
11 应交税费 - - -
12 应付利息 - - -
13 应付利润 - - -
14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15 其他负债 20,000.42 -0.42 20,000.00
注:其他负债为应付赎回费和预提审计费。
4、清算期的清算损益情况
项目 2021 年 12 月 10 日
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
一、收入 5,837.48
1.利息收入 2,498.2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2,498.27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4,086.04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44,094.29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8.25鹏华兴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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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损失以"-"填列) -40,746.83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填列) -
二、费用 30,943.63
1.管理人报酬 -
2.托管费 -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1,643.63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其他费用 29,300.00
三、 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5,106.15
减:所得税费用 -
四、 净利润总额(净亏损以"-"号填列) -25,106.15
注:清算期间支付清盘律师费 20,000.00 元和银行间费用 9,300.00 元。
5、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21年12月9日基金净资产 6,758,845.69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25,106.15
加:应付利润结转实收基金金额 -
减:净赎回金额(含费用) -
二、2022年1月14日基金净资产 6,733,739.54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
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
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清算期结束日次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归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有。于清算划款日的应收利息余额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基金
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垫付资金及其孳生的利息
将于清算期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6、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鹏华兴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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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备查文件目录
(1)鹏华兴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资产负债表及审计报告;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鹏华兴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
律意见。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鹏华兴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2 年 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