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景华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19-03-19 文字大小 【 】 【打印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19年2月25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19年3月19日

  一、重要提示

  大成景华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6号《关于准予大成景华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大成景华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于2016年6月15日成立并正式运作,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行使下列职权:(二)决定修改基金合同的重要内容或者提前终止基金合同”;第八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终止:(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根据《大成景华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中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12月28日发布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大成景华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以通讯方式审议《关于终止大成景华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19年1月2日、2019年1月3日陆续发布了提示性公告。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9年1月28日表决通过了本次会议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1月29日刊登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大成景华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自2019年1月30日起至2019年2月12日止为本基金集中赎回选择期,在此期间,投资人仅可以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不可以办理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

  本基金自2019年2月13日起进入清算期,由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于2019年2月13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大成景华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大成景华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276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6月15日
基金管理人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最后运作日(2019年2月12日)基金份额总
额 1,265,910.21份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大成景华一年定开债券A 大成景华一年定开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2763 002764
基金最后运作日(2019年2月12日)下属分级基
金的份额总额 350,338.87份 915,571.34份
2、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实现基金资产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封闭期与开放期采取不同的投资策略。
(一)封闭期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中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经济周期、宏观政策方向及收益率曲线分析,实施
积极的债券投资组合管理,以获取较高的债券组合投资收益。
(二)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运作期内,本基金将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全价)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
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三、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会计主体:大成景华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9年2月12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期末余额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期末余额
资 产: 负 债:
银行存款 1,476,057.99 短期借款
结算备付金 52,923.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存出保证金 621.97 衍生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其中:股票投资 应付证券清算款
债券投资 应付赎回款 156,458.2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应付管理人报酬 333.46
基金投资 应付托管费 111.12
衍生金融资产 应付销售服务费 162.8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应付交易费用
应收证券清算款 应付税费
应收利息 942.40 应付利息
应收股利 应付利润
应收申购款 其他负债 79,300.00
其他资产 负债合计 236,365.66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265,910.21
未分配利润 28,269.82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94,180.03
资产总计 1,530,545.6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530,545.69

  注:基金最后运作日2019年2月12日,大成景华一年定开债券A单位净值为1.030元,份额为350,338.87份,资产净值为360,866.46元;大成景华一年定开债券C单位净值为1.019元, 份额为915,571.34份,资产净值为933,313.57元。

  四、基金财产分配

  自2019年2月13日至2019年2月25日止为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银行存款为人民币1,476,057.99元。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52,923.33元。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保证金为人民币621.97元。

  (4)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人民币942.40元。

  2、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156,458.23元。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333.46元。

  (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111.12元。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162.85元。

  (5)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79,300.00元,该款项包含截至合同终止日本基金预提审计费40,000.00元,预提信息披露费30,000.00元,预提上清所、中债登账户维护费及查询服务费9,300.00元。

  3、清算期间损益情况
清算期间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一、清算期间收入
存款利息收入(注1) 362.16
清算期间收入小计① 362.16
二、清算期间费用
银行手续费(注2) 100.00
清算期间费用小计② 100.00
三、清算期间净收益①-② 262.16
  注1:存款利息收入为自2019年2月13日至2019年2月25日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利息。

  注2:银行手续费为清算期间本基金托管账户的银行汇划费,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差额计入基金财产。

  4、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财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A类份额 C类份额
一、最后运作日2019年2月12日基金净资产 360,866.46 933,313.57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76.07 186.09
减:赎回款 204.90 50,966.05
二、清算期结束日2019年2月25日基金净资产 360,737.63 882,533.61

  注:1、基金最后运作日2019年2月12日为本基金集中赎回选择期最后一日,于2019年2月13日确认大成景华一年定开债券A赎回份额为198.93份,大成景华一年定开债券C赎回份额为50,015.75份;于2019年2月14日支付大成景华一年定开债券A赎回款204.90元,大成景华一年定开债券C赎回款50,966.05元。

  2、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于2019年2月25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1,243,271.24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3、2019年2月26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孳生的利息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以上利息均按实际适用的利率计算。

  5、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备查文件目录

  (1)《大成景华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大成景华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事宜之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住所。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大成景华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19年3月19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