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新锦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18-07-21 文字大小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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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夏新锦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6年5月17日证监许可[2016]1062号文准予注册,自2016年8月24日起基金合同生效,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夏新锦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基金合同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4月19日发布《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夏新锦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审议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审议议案于2018年5月24日通过,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同日起生效,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5月25日发布《华夏新锦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以下简称“决议生效公告”)。根据决议生效公告,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18年5月25日,自2018年5月28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一、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华夏新锦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华夏新锦泰混合
基金主代码002835
各份额类别简称及基金交易代

华夏新锦泰混合A 华夏新锦泰混合C
002835 002836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8月24日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机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6年5月17日证监许可[2016]1062号文准予注册,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自2016年8月17日至2016年8月22日期间向社会公开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8月24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数为800,602,358.93份(含募集期间利息结转的份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基金合同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4月19日发布《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夏新锦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审议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审议议案于2018年5月24日通过,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同日起生效,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5月25日发布《华夏新锦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根据决议生效公告,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18年5月25日,自2018年5月28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最后运作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约定正常运作。
 三、财务会计报告
 (一)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会计主体:华夏新锦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年5月25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最后运作日
2018年5月25日
资产:
银行存款286,337.62
存出保证金20,950.28
交易性金融资产128,052.00
其中:股票投资128,052.00
应收利息2,615.23
资产总计437,955.13
负债:
应付赎回款5,600.78
应付管理人报酬178.58
应付托管费29.77
应付销售服务费22.89
应付交易费用202.43
其他负债1,500.00
负债合计7,534.4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389,808.06
未分配利润40,612.62
所有者权益合计430,420.6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437,955.13
 注:①报告截止日2018年5月25日(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华夏新锦泰混合A基金份额净值为1.1056元,华夏新锦泰混合C基金份额净值为1.1038元;华夏新锦泰混合基金份额总额为389,808.06份(其中A类86,298.77份,C类303,509.29份)。
 ②本基金截至最后运作日的财务报表以清算基础编制。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清算情况
 自2018年5月28日至2018年6月7日止为本基金清算报告期,基金财产清算组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全部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一)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清算费用应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本基金的清算费用将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最后运作日资产清算情况
 截至清算报告期结束日(2018年6月7日),本基金应收利息尚未收回,根据基金管理人2018年4月19日发布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夏新锦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及决议生效公告,为了提高清算效率,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剩余财产,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对应收利息进行垫付。各项资产清算情况如下: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20,950.28元,已于2018年6月4日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划至托管账户。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人民币2,615.23元,已由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5月30日以自有资金垫付至托管账户。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股票投资资产为停牌股票“万华化学”,持有股数为3,600股,最后运作日估值价格为35.57元/每股,最后运作日估值总金额为人民币128,052.00元。
 “万华化学”于2018年6月4日复牌,本基金于2018年6月5日将其全部卖出,卖出价格为44.07元/每股,卖出总金额为人民币158,652.00元,证券清算款已于2018年6月6日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划入托管账户。卖出总金额与最后运作日估值总金额间的差额为人民币30,600.00元,计入清算报告期间投资收益。
 (三)最后运作日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5,600.78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5月28日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178.58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5月30日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29.77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5月30日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22.89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5月30日支付。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交易费用为应付佣金,金额为人民币202.43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5月31日支付。
 6、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预提银行间账户维护费,金额为人民币1,500.00元。因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已暂停本基金银行间账户使用,不再收取账户维护费,上述费用于2018年5月29日进行了会计反冲销处理。
 (四)最后运作日赎回申请及赎回款支付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5月28日确认的最后运作日本基金赎回申请共计9.99份,对应应付赎回款金额为人民币11.04元,该赎回款已于2018年5月30日支付。
 (五)本次清算报告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自2018年5月28日
至2018年6月7日
止清算报告期间
一、清算收益
1、利息收入(注1) 134.60
2、投资收益(注2) 30,600.00
3、其他收入(注3) 1,500.00
清算收益小计32,234.60
二、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小计(注4) -
三、清算净收益32,234.60
 表中相关项目具体说明如下:
 1、利息收入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计提的自2018年5月28日至2018年6月7日止清算报告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及存出保证金利息。
 2、投资收益为本次清算期间停牌股票卖出总金额与其最后运作日估值总金额的差额。
 3、其他收入为反冲销的预提银行间账户维护费。
 4、本次清算相关的清算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六)截至本次清算报告期结束日的剩余财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18年5月25日基金净资产430,420.68
加:清算报告期间净收益32,234.60
减:最后运作日有效赎回、转换转出申请对应赎回款11.04
二、2018年6月7日基金净资产462,644.24
 截至本基金清算报告期结束日2018年6月7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462,644.24元。自清算报告期结束日次日2018年6月8日至本次清算款划出前一日的银行存款等产生的利息亦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七)基金清算报告的告知及剩余财产分配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将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一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清算报告公告后,基金管理人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
 五、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华夏新锦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25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夏新锦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的法律意见》
 (二)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三)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备查文件。
 华夏新锦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组
 二○一八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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