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代为履行基金经理职责的公告
2024-04-30 文字大小 【 】 【打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经理吴迪女士因休产假将于2024年5月6日起暂离工作岗位超过30天。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本公司决定,在吴迪女士休假期间,其单独管理的广发理财年年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广发景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集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鑫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景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经理张芊代为管理;其参与管理的广发集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共同管理该基金的基金经理张芊单独管理;其参与管理的广发安泽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债7-10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债0-2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经理张芊代为管理,共同管理上述基金的其他基金经理正常履职。
上述事项已根据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报告。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