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调整申购业务上限的公告
2024-03-14 文字大小 【 】 【打印
            

  为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加强基金投资运作的稳定性,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3月14日起调整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现金增利货币,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业务上限,具体情况如下:
  自2024年3月14日起,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申请华夏现金增利货币A/E(003003)或华夏现金增利货币B(001374)的申请金额分别均应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如申请金额超过上述限制,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