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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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10-25
送出日期:2023-10-27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银华通利灵活配置混合 基金代码 003062
下属基金简称 银华通利灵活配置混合A 下属基金代码 003062
下属基金简称 银华通利灵活配置混合C 下属基金代码 003063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08-05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赵楠楠 2020-07-16 2010-07-02
王智伟 2022-07-04 2009-07-01
师华鹏 2023-10-25 2007-08-01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基金的投资”章节。
投资目标 通过把握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等不同市场的收益率变化,力争在严格控制风险的
前提下为投资人获取长期稳健的投资收益。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
(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衍生工
具(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
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分离交易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
行存款、同业存单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
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于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权证投资占基金
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需缴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的5%。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分析方法,结合对宏观经济环境、国家经济政
策、行业发展状况、股票市场风险、债券市场整体收益率曲线变化和资金供求关
系等因素的定性分析,综合评价各类资产的市场趋势、预期风险收益水平和配置
时机。在此基础上,本基金将积极主动地对权益类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和现金
等各类金融资产的配置比例进行实时动态调整。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3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7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的比较图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银华通利灵活配置混合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有期限(N)
M<100万元 1.00%
申购费(前收费) 100万元≤M<500万元 0.60%
500万元≤M 1,000元每笔
N<7天 1.50%
7天≤N<30天 0.75%
赎回费 30天≤N<365天 0.50%
365天≤N<730天 0.05%
730天≤N 0%
银华通利灵活配置混合C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有期限(N)
N<7天 1.50%
赎回费 7天≤N<30天 0.50%
30天≤N 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60%
托管费 0.15%
销售服务费 银华通利灵活配置混合A -
银华通利灵活配置混合C 0.30%
其他费用 信息披露费、审计费等,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章节。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1、混合型基金特有风险: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将根据资
本市场情况灵活选择权益类、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比例及策略,因此本基金将受到来自权益
市场及固定收益市场两方面风险:一方面如果固定收益市场系统性风险爆发或对各类固定收
益金融工具的选择不准确都将对本基金的净值表现造成不利影响;另一方面,对股票市场的
筛选与判断是否科学、准确,基本面研究以及定量分析的准确性,也将影响到本基金所选券
种能否符合预期投资目标。2、投资股指期货的风险:(1)基差风险、(2)系统性风险、(3)
保证金风险、(4)合约展期风险;3、投资国债期货的特有风险: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债
期货,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包括杠杆风险、期货价格与基金投资品种价格的相关度
降低带来的风险等,由此可能增加本基金净值的波动性。4、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的
风险主要包括资产风险及证券化风险。资产风险源于资产本身,包括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
风险等。证券化风险主要表现为信用评级风险、法律风险等。5、投资科创板股票的风险:
(1)市场风险、(2)流动性风险、(3)信用风险、(4)集中度风险、(5)系统性风险、(6)
政策风险。6、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7、侧袋机制的相关风险。8、投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票的风险,包括:(1)上市公司经营风险;(2)股价大幅波动风险;(3)流动性风险;(4)
转板风险;(5)退市风险;(6)系统性风险;(7)集中度风险;(8)政策风险;(9)监管规
则变化的风险。
此外,本基金还将面临市场风险、基金运作风险等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
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
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
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
用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为本基金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和台湾地区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客服电话[400-678-3333 、010-
8518655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